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极度不舒服。
在作业辅导中心上班,中午照看学生吃午饭,并且辅导孩子上自习,看书。本是一件比较简单的工作,却因为一件小事让我郁闷了两天。
一个妈妈在工作的微信群里说,他孩子周一、周三、周五的午饭后要去上钢琴课,让我告知他儿子。我当时欣然答应了,想着这件事是一件小事,就没有多想。哪知过了两天后,我因为忙碌将此事忘记了。也就是某天中午本该通知他儿子去上钢琴课,结果他没有去。当天晚上11点多他妈妈在微信群里说我耽误了他孩子的学习,让我负责任。我看到这条微信心里非常不舒服,也不知说什么好。本来是我有错在先,我也无话可说。但这位母亲把全部责任推在我身上,就有点强盗了。
在众目睽睽之下,我不能说一点责任也没有,我只能承认了自己的错。但是让我负担起他孩子延误学习的全部责任,就有点牵强。当天晚上,先生狠狠批评了我一通,说我本就不该答应此事。一、此事不在我的工作范围之内。二、既然自己答应了,就一定要做好。我有苦难言又无话可说,自己确实犯了错。
想努力证明自己工作卖力责任心强,结果事与愿违。想努力讨好每一个人结果惹得别人讨厌甚至怨恨。想想此事,让自己难堪,丢尽了脸面。本身我就不该答应工作外过分的要求,我本无义务去做这件事。确实需要我帮忙,那也只是一两次而已,如果次次帮忙,我也做不到。中心学生人数多,我也会疏忽忘记一些事。为了不让“客户”失望,我答应了他们过分的要求。结果自己没做好,让人更加失望。
真是一场狠狠的教训。
先生激烈的“教育”我一番,我默默地听着。从小到大,我害怕惹得别人不高兴。努力讨好每一个人,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我,而是没有多少人真正喜欢我。我怕得罪任何人,结果几乎没有一个人为我买账。
这就是心理学上说的“讨好型”人格。害怕得罪任何人,总是最先向对方道歉,习惯迎合别人。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事,不是自己必须做的,就没有必要做。不必讨好每一个人,这样只会让对方更加不喜欢你。
爱和尊重,人格上的平等才能为自己赢得尊严。我们没有必要去迎合世上的每一个人,也不可能人人都会喜欢自己。做一个自己喜欢,阳光正直的人就好。有人喜欢你是好事,无人喜欢自己时,自己喜欢自己即可。走自己的路,做自己喜欢的事,别过火,别越界,掌握好分寸,做一个界线感清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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