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如果我们对悲剧作品的文学艺术审美,出现审美价值上的扭曲,就会造成我们对悲剧作品的解读走入简单化、浅薄化,最终导致其阅读,不能深入到作品里最具有积极的那部分文学价值,甚至还出现截然相反的消极影响。
我们都知道《红楼梦》属于悲剧,但我们却对悲剧的文学审美并没有一个很准确的概念和定义,因此我们很多人都会因此而误读《红楼梦》,当我说误读的时候,相信有很多人会质疑我所指的误读,是否是真正的误读,有人一定会拿出那句“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来进行反驳,然而这句话并不是万能的,它是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允许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首先他得是哈姆雷特,而不是奥赛罗或者是李尔王,有了这个前提,我们才能接受这一千个哈姆雷特。
image为了便于理解,我就对这个逻辑进行一个逆向推论,首先我们所谓的优秀的文学作品,它一定是给你带来一定的积极意义,它才能被称之为优秀的作品,我们因此就会在阅读的过程中,受到了一定的积极影响,而非消极影响,这是谈论我们对于优秀文学作品的错误解读与正确解读的大前提。不认可这个大前提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可能就无法展开,今天我们就在这个前提之下来讨论关于悲剧的文学定义与意义。
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这个是我们已经历经了几百年的文学价值沉淀而得来的结果和肯定,这足矣证明它的优秀,而这部作品一直被一些大学者们公认为悲剧,然而我们虽然知道这部作品是悲剧,但却并不知道悲剧的真正定义,很多人一直以为故事的结局以悲惨结束,就是悲剧,这样的理解其实是一个最大的谬误,那是混淆文学意义上的惨剧与悲剧的界限。要明白这个错误的本身,需要我从以下方面来阐释。
首先我和大家讲一个关于安徒生童话的故事。我们小学都学过《卖火柴的小女孩》,这就是一个属于悲剧的童话故事,记得在很早之前,我读到作家梁晓声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写给谁看的?我今天就拿这篇文章的题目来对悲剧做其中一个方面的诠释,我们对这篇悲剧的理解是什么?小学时候都知道,我记得印象最深的是老师拿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诗句做互文对照,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为富不仁,最终这样的理解一直伴随着我们成长的过程中。
image其实这是对被悲剧的最大误读,我们都看到了安徒生写的是一个带着微笑的小女孩离开了这个世界,原文是这样的:
第二天清晨,这个小女孩坐在墙角里,两腮通红,嘴上带着微笑。他死了,在旧年的大年夜,她冻死了……人们说,谁也不知道她看到过多么美丽的东西。他曾经多么幸福,跟着她奶奶一起走向新年的幸福中去。
整篇文章没有对富人的一种批判和仇恨,而我们为什么会首先考虑到“朱门酒肉臭”的矛盾对立?这是因为我们潜意识里本身就存在着这样的特定心理,一种仇富的心理,这也是我们多少年做二元对立灌输教育的最直接表现,我们的意识里已经划分好了对与错,是与非的二元对立两方,任何悲剧都要找出悲剧的根源,最终把这个根源消灭掉,这就是我们的思维模式。
当这种思维模式被定格在我们的意识层里面的时候,我们的眼睛就是带着偏见看这个世界。
如果我们这样看文学作品,那这就首先出现了一个我说的问题,哈姆雷特已经不是哈姆雷特,优秀的文学作品本身应该是一种积极意义的表现,而在我们的眼光里,为什么会变成一种仇恨,变成了一种不是你死我活的消灭与被消灭?在这样的眼光里,悲剧最终变成一种狭隘的道德批判和繁衍仇恨的开端,而不是一种终极的关怀。
道德是狭隘的,局限的,这个在哲学界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就如过去几百年我们以女人的大脚为耻,今天看来这却是一种悲哀,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道德局限实例,因此真正的悲剧作品,不应该是产生一种道德上的批判和仇恨,不是应该引起一种是非好坏的判断,这是我们对悲剧的最大误读。
image那真正的悲剧应该是什么样子的?真正的悲剧应该属于把悲剧指向一种终极关怀,而非狭隘的是非评判,最终再来一个好人有好报的大团圆结局,从而失去了悲剧引发的思考和忏悔。
通过卖火柴的小女孩,安徒生在结尾让小女孩微笑的离开人世,这就是一个伟大的悲剧范本,他唤起的是一种普世的悲悯之情,安徒生要把谁的这种情感给唤醒?就如作家梁晓声说的,这本是其实是安徒生写给那些富人家的孩子看的,那时穷人也许根本就买不起书,唤起富人悲悯之情是安徒生悲剧童话的最大价值和意义。
通过这个举例,我们应该理解,当我们把这种悲悯读成一种阶级的仇恨,这就是误读,因为你通过这种文学审美,并没有接触到积极的文学价值。而这种误读同样存在于我们的伟大文学名著《红楼梦》这里。
只要大家对《红楼梦》有所了解,都应该会知道,我们一直存在一种是关于曹雪芹对封建礼教批判的解读,我们暂且可以把这种解读不称之为误读,但我们应该知道,这不是一种具有一定文学高度的解读,我们有必要这时候,对其时间做一个还原,如果退回曹雪芹的时代,我们会把一个悲剧上升到封建礼教的批判?对一种制度的批判这不是优秀文学的主要指向,而最多只能是一个附带的指向,就像我们如果今天用文学来指责制度,显然这是违背文学基本的价值底线,现实的制度从来不是文学应该观照的方面,否则就变成了一种狭隘的大“字报”。
记得有人对戏剧做了一个简单的定义:所谓悲剧,就是双方都有罪,双方也都无罪。其实真正的悲剧应该就是对那种双方都有罪,双方都无罪的层面进行的一种思考,否则就是一种狭隘的悲剧,或者只能叫一个悲惨,这样的故事就只有指向一个方向,那就是现实某一个责任人和事。真正的悲剧应该是一种对普世人性层面的关注,是一种不可抗拒的无法战胜的环境和不可战胜的人之间的悲剧。
曹雪芹这本《红楼梦》里,真正不可战胜的就是这种环境,这种从内部瓦解家族生命的一种“爱缺失”的环境。就如探春在抄检大观园时说的那句话: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她还在七十五回这样说:一个个好像乌鸡眼,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整本书除了宝黛的爱情这条明线之外,还有一条就是爱缺失的家族环境这条暗线,因为家族也是社会的映射,这种爱的缺失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环境的整体现状。
而贾宝玉就是在这种环境中,进行一个对爱的争取,这种爱是我们至今仍然无法真正可以绝对拥有的普世之爱,就是因为它无法真正的获得,而仍然要去获得,当这两种价值产生了冲突,产生了悲剧,那它就是真正文学意义上的悲剧。
这种悲剧我们真正要思考的并不是找出谁是杀死宝黛爱情的潜在真凶,而是思考一种我们对这种爱的追求的意义,就如那篇短短的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我们思考的是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的这种思考和人生意义的争取,是一种如西方神话中那个把石头不断的重复的滚向山顶的西西弗。
image当我们要去找到一个潜在的真凶,并为之愤怒和仇恨的时候,悲剧的意义就消失了,随之消失的还有我们可以因为悲剧而延伸出的爱和悲悯,这是一种种普世的终极关怀。《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悲剧作品,曹雪芹并没有延续之前的那些才子佳人的俗套,把悲剧根源指向一种小人拨乱(在第一回开篇作者通过原文即点明)。而是写了在一种人与人之间爱的缺失环境中,导致的宝黛之间的爱情悲剧故事。
结束语:我们对于《红楼梦》这个悲剧故事的认识高度,决定我们的解读深度,而解读的深度又决定了我们对于这本书的价值发现。文学意义上的悲剧,这种悲剧隐含的这种终极的追问,是一种人性走向神性的过程,是人的人性不断成长的一个必然过程。
如当把这种悲剧的祸端指向了一个人,或者指向背后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时候,那这种悲剧的思考就会到此停止,读者也会因此可能会产生仇恨,甚至会出现企图消灭这种根源的仇恨,最终会把自己也变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悲剧祸源,这是一种人性的倒退。
文: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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