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语‖假如爱有天意

作者: 季眉 | 来源:发表于2021-10-19 18:31 被阅读0次

    相逢是首歌。

    小语第一次来到我身边时,我还是个黄毛丫头。

    那天是圣诞节前一天,天气有点阴郁,街上的大小商铺都摆出了圣诞树,彩灯绕在上面一闪一闪的,把气氛搞得有点莫名兴奋。

    我和王伟背着书包,在市区最热闹的商业中心闲逛。反正穷学生也没钱,就是浪费点时间,过过眼瘾就行了。那些包扎精美,花花绿绿的各色礼品,就当是在心里给未来的自己打个样呗。

    这么一想,我们俩反倒觉得自己有了天下舍我其谁的霸气。穿行于各个商铺间的俩毛孩子,满眼都是无忧无虑的快乐。

    直到华灯初上,夜幕降临,万家灯火和我们亮闪闪的眼睛一起探询这夜色中的各种秘密时,我们才发现一只小流浪狗正在不远不近的跟着我们,像极了一个既胆小又渴望玩伴的儿童。

    霓虹灯闪闪发光,照到地上组成一个又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一只褐色黑色相间的卷毛小狮子狗,带着几分羞涩,用一双湿漉漉的圆眼睛凝视着我们。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它像是一个外星来客,若隐若现的站在世界一个角落里,默默的和我们相遇了。

    商铺里传来一阵阵动人的曲调,那首圣诞节专属的“雪橇歌”最是响亮。“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我们滑雪多快乐我们坐在雪橇上。”

    我和王伟相视一笑,这货,估计和我此刻的心情是一样的。“这是圣诞老人给我们派送的礼物么?”

    百因必有果。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小语……

    不,我其实并不喜欢这个名字。有点娘炮。我更喜欢硬汉型的称呼,比如老虎狮子之类的,哪怕施瓦辛格也行。但是那个咋咋呼呼的黄毛丫头非要搞什么文艺范!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也没办法,只有从命喽。

    我呢,就是一个流浪街头的勇士。从妈妈把我生下来那天起,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就没有安生过。后来在一次抓捕行动中我们走散了,老三老四就成了我仅能依赖的家人。

    打游击是我们的家常便饭,伺机而动,随遇而安更是我的座右铭。本来嘛,狗生短暂,何必执着于一时一刻的欢愉呢?尤其是像我这样的流浪型男,在风雨中成长,早已经习惯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吃顿饱饭,冬天有个避风的角落,就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

    只是那天太点背了。我和老三老四正在商业街努力找口粮,一群大檐帽举着几个破网兜子就冲过来了。

    领头那个小胖子,呼哧着红鼻头,满眼都是凶光,嘴里还喊着“快快快,三只一起带走,这脏兮兮的样子可别祸害市容了!”

    大爷的,就你那怂样,还知道祸害市容这事儿?我心里一阵怒骂,脚下却不敢耽误。一个急旋风,像只离弦的箭一样冲往商业街的出口。

    刚开始还能听到老三老四的骂骂咧咧,后来冲出商业街后就没有了动静。不过,我倒也不担心,抓回去再抽空跑出来就是了,最多送到收容站,一大群难兄难弟在一起,也不错。除了没有自由,吃喝到都不愁。

    我就这么信马由缰的溜达着,心里头空荡荡的。街上的人们笑意盈盈,估计在为那个什么洋节日准备礼物。而我一只与人为善的狗,却被他们搞的没了互道节日快乐的家人!

    说不出沮丧还是伤感,我蹲在一个有阳光的角落默默注视着过往人群。直到一个嘴丫子笑的都快咧到后耳根的丫头片子出现在我对面时,我才觉得自己快晒晕了。

    唉,有句话说得好,叫百因必有果,你的报应就是我。天知道我是怎么回事,看到那个肆无忌惮大笑,一头乱七八糟小辫的黄毛丫头时,我竟然有了头晕脑胀的感觉,竟然对一个人类有了亲切感!

    于是后面的老套路你们都知道咯。尾随,暗中保护,找一个灯光迷离的地方摆酷……反正,我觉得她实在是太可爱啦,我真想依偎在她身旁,守护她一辈子呢。

    我的报应,就是她啊!

    后来的后来,我们就成了最好的朋友和亲密的家人,她很开心,我也很快乐。

    假如爱有天意,我和我媳妇就应该是天赐良缘。

    我叫王伟,我媳妇是我女神加大哥,从学生时代追到参加工作,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终成正果。

    结婚后她依然是大笑姑婆,我呢,还是她的跟班。二人世界过得是风生水起,大家都羡慕我们这么多年感情依然如故。

    家里还有一只老的哪都去不了的卷毛狗,每天最喜欢的事就是卧在窗户跟前的垫子上打盹,外加打量我们的生活。

    说实话,这只狗我差点把它扔出去。在我和大笑姑婆喜结连理的道路上,这家伙总是有意无意的插那么一杠子。

    前几年它风华正茂时,毛色油亮,体格浑圆,小腿虽然短但是步伐极其稳健,一看就是爆发力极好的狗类。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像是擦了油,瞅哪都是一闪而过,眼风所到之处真是一丝不漏,透着精明能干。

    有时候我会和它对视一眼,然后我就觉得自己特别憋屈,我没它的眼神利索!

    有时候我和媳妇出去玩,它也当仁不让的紧跟在大笑姑婆身边。好像我是个坏人似的!难道它忘了,十几年前在它最落魄无助的时候,是我鼎力相助大笑姑婆各种物资,才得以在这个世界上给它安了一个家吗?

    我悻悻然,它无所谓,嗯,反正就是一个不自知的大电灯泡一直跟着我们。

    就这样我们一起嬉笑怒骂的慢慢走下去,从青春走到成熟,从它活蹦乱跳走到它一步三挪,日子好像流水一样哗哗逝去,但是这个叫小语的家人,终于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个老朋友了。

    它就像是我们爱情道路上的一个见证,一个路标。尽管晴时有风,阴时有雨,但风雨过后总有一个老朋友在我们身边打量着我们的感情,时刻提醒我们: 我还在,你们还在吗?

    今年我和我家大哥喜提萌娃一枚,把娃抱回家时,媳妇让我把小语——不,应该叫老语了——抱到娃的跟前来。

    它的眼皮已经严重下垂,眼神也时而茫然时而专注。肉皮子枯巴巴的粘在身上,老态横生。我轻轻从垫子上抱起它时, 心里忽然酸了一下,就像舍不得一个就要从身边消失的老朋友一样难过。

    狗狗的生命只有十几年,我们和它的遇见不知道是谁成就了谁,更说不清是它陪伴了我们一程,还是我们温暖了它的一生。

    但是这一世,如果没有那一天的相遇,它会在哪里,又会是哪个有缘人成为它的永生记忆?

    而我们,是否还会有机会去和另一个区域里的某某某成为家人和朋友,虽然我们从来不能用同一种语言沟通?

    我把老语同志轻轻放在宝宝身边,它侧躺着,呼吸刻意的放慢了些,一双原本浑浊的眼睛瞬间布满了水珠,湿润又透亮。我看到它的嘴巴咧了起来,像极了我大哥大笑时的造型。但我不敢说。

    宝宝咿咿呀呀的,一双晶莹剔透的眼睛紧紧盯着他身边的这个毛孩子,好像在和老语交待着什么。

    我和媳妇十指紧扣,心里温暖又柔软。

    也许,爱真的有天意,假如我们不曾遇见老语。

    可爱的小朋友,温柔了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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