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类文明,就是每一个人都要主动救赎自己,不要依赖任何其他人和其他力量来救赎自己。与此相反的理论和说辞都有反文明的倾向,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人类文明的发展逻辑不能混乱,否则任何讨论都是毫无意义的。
围观"看客"思维是反文明思维。既然上了一台车,都在一辆车上,谁都不能置身车外。一辆车上客观上不存在任何"看客",更不能有"看客"的思维。如果有"看客"的思维,自己不出手抑恶扬善、救赎自己,就没有谁能救济你了。人生就是一副"多米诺骨牌",每一次"事不关己"的围观,都可能是最后一次。
"巨婴"思维是极端利己主义的化身。总想要求别人付出代价来救赎自己就是典型的"巨婴"思维。面对危险,如果车上的每个人都是"巨婴"思维,总想盼望着车上其他人甚至是车外的人,来冒险排除危险,那这台车终有一次成为没有下一站的末日公交。所以,每个人都要争当自我救赎的公民,而不是向"巨婴"靠拢。
远离"垃圾人"也是反启蒙思维。上那台车之前,你怎么知道车上有垃圾人?在一台疾驶的车上,你能远离到哪里去?所以,远离"垃圾人"实质是逃避公民责任,属精致利己主义的一种。在一辆车上,如果已经出现"垃圾人",你是远离不了的。如果还抱着"垃圾自有天收"的想法,那老天收TA之时,也将把你一起收走,总有一款收法适合你。根本原因在于,你和垃圾人已经在一辆车上,你无处可逃。
法律应该保护我的一切,有时也不可靠。法律的本原是激发每个人的自我救赎能力,从而保护公民,否则法律有可能成为造恶者的帮凶或帮闲。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保护好人,也保护坏人,只要是个人,法律都保护。在这台疾驶的车上,是一个近乎封闭的独立的世界,当有人和司机吵打闹时,已然威胁到了车上所有人的人身安全,包括肇事者和司机本人。能救赎车上所有人的,是法律和规则赋予车上每个人制恶止损的权利。这种权利需要每个人自我申张,权利所有者不申张或放弃申张,权利实同没有。车外的人不可能帮你申张,也不可能出手救济。如果此时车上的每个人都放弃了法律赋予的自我救赎的权利,那只能听天由命,车坠了江,只有认命认栽!不积极主动申张自己的权利,总有一次会栽得精光。所以,法律也只能保护自我救赎的人。
最后,把网友微博@西无二 的一段话分享给大家——“起初,他们在高铁上抢占座位,我没有说话,因为没占我的座位;接着他们碰瓷讹司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那位司机;后来他们假装摔倒,坑扶他们的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没有讹到我;最后,他们谩骂殴打公交司机抢夺方向盘——而“我”正好坐在那辆车上,我已经习惯了无动于衷……送给每一位中国人”!
网友评论
社会进步不是无代价的,关健是付出了惨重代价,能不能换来进步。堪忧!比这公交坠江更可怕是砍杀无辜学生的事,屡试发生,都当个案处理了事。
国外还有《救助者免责法》以及配套的公益基金支撑个人自救和救赎他人。我国在观念和法律上都有缺憾,最主要还是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滞后,实质上还是人、国家、社会文明程度不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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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叫《救助者免责法》,并配套有"救助者社会奖励或赔偿公益基金"。
精典,更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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