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六反》 第二十八章 山与垤
红林悟道《韩非子-六反》上一章韩非子从利益计算的角度来说明重刑止奸的内在逻辑。“利”是收益大于支出称为利,比如企业利润等。从“利”的角度讲,天下之事皆以利为,我们常讲无利不起早,说明我们的工作是为了利。
普通人劳动与工作是为了利,对于奸邪之人更贪图大利,只不过普通的是依法获利,而奸邪之人是违法获利。如果从“利”的方面着手罚禁奸邪是不是可能止奸呢?韩非子的策略是重刑重罚,也就是加重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不仅不能获利反而损失巨大,惩治手段就是处于巨额罚款与罚没非法所得,让其再无本钱亦也心思再犯。
重刑重罚的社会效应就是民众不会为了贪图小利而违法,因为不仅有巨额的处罚和罚没,还有刑法判处,得不偿失。既然无利可图自然没有必要违法。这就是韩非子从“利”的角度分析重刑重罚可以“奸必止”的原因。当然,对于现代社会的普通百姓来说,遵纪守法是共识,即使不是为了“利”也不会去做违法的事。只有那些没有法治思想的人才会为利而利,而违法乱纪。
轻刑轻罚的社会效应与重刑重罚正好相反,再从“利”的角度说起,如果违法成本过低,违法者即使获刑处罚但结果还是有利可图,获利巨大,那么民众自然纷份效仿,这样何谈止奸,反而是助长了奸邪。对于这一点现代人不太理解,那是因为我们现在处于法治社会,惩治违法是法律的本质与职责,与利大利小无关。
韩非子以利论刑法轻重的好坏,本身受到时代的局限,他也只是从“利”的角度说明问题,告诉君主法治重刑远好于仁义轻刑。其实,这就是韩非子 “同维相和”的策略,想要说服别人,首先要降低自己的位置与被说服者同位,让对方接受你。其次降低思维与被说服者同思,让对方明白你所说的。第三,用现实的例子来说明你的主张,让对方同意你的观点。韩非子时代还不是依法治国而是仁爱治国,再加之战乱不断,“求利”是当世之风,有些不择手段之意。所以,韩非降维从利论起。
关于重刑与轻刑止奸的作用和利害民的效果,该如何更好地形容呢,为了让君主更加明白重刑止奸利民的认知,韩非子用山垤进行比喻,他说: 故先圣有谚曰:“不踬(zhì)于山,而踬于垤。”山者大,故人顺之;垤微小,故人易之也。意思是:所以先圣有句谚语说:“人不会被高山绊倒,却会被小土堆绊倒。”山大,所以人们会小心遵循;土堆小,所以人们粗心大意。比喻得很恰当,所以后世之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对于轻刑的实质,韩非子认为“今轻刑罚,民必易之。犯而不诛,是驱国而弃之也;犯而诛之,是为民设陷也。”意思是:要是实行轻刑,民众一定忽视它。民众犯了罪而不处罚,等于驱使国人犯罪而抛弃他们;让人犯了罪再加以惩罚,等于给民众设置了陷阱。这个逻辑就是“欲擒故纵”,轻刑不罚,民众愈加放纵违法,等犯了大罪,再加以惩治,这不就是给民众挖坑吗。小恶不止终酿大祸,这是轻刑者的恶果。
所以韩非子说“是故轻罪者,民之垤也。是以轻罪之为民道也,非乱国也,则设民陷也,此则可谓伤民矣!”意思是:因此,轻刑正如会使民众不经意而摔跤的小土堆。因而把轻刑作为治理民众的原则,不是导致国家混乱,就是为民众设置陷阱,这才叫伤害民众啊!终究是轻刑伤民,对于小偷小摸小混混式的违法行为虽不是多大的奸邪行为,但会严重影响普通百姓的生活,损害民众生活的美好感。对于刑事犯罪,不仅影响普通百姓,还会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与安定,这更是害国害民。所以只有重刑能止奸利民,而轻刑只会纵奸害民。
【故先圣有谚曰:“不踬(zhì)于山,而踬于垤。”山者大,故人顺之;垤微小,故人易之也。今轻刑罚,民必易之。犯而不诛,是驱国而弃之也;犯而诛之,是为民设陷也。是故轻罪者,民之垤也。是以轻罪之为民道也,非乱国也,则设民陷也,此则可谓伤民矣!】
人情民性,依然是我们政策制定的依据,既要利用人性阳光的一面,制定正确引导与激励的政策,又要明白人性阴阳的一面,制定强力遏制与规范的政策,只有这样的政策才能实现止奸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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