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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应该要注意的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应该要注意的问题?

作者: 凯诺征地拆迁律师 | 来源:发表于2018-08-08 10:25 被阅读2次

    随着国家不断的发展,涉及到征地拆迁的老百姓在逐渐的增多。可由于征地拆迁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往往会牵扯到很多人的利益。但由于被征收的人大多数都是普通的农村老百姓,所以在涉及到征地拆迁的时候,他们并不了解集体土地上房屋在拆迁时中的一些问题所在。

    北京农村拆迁律师表示:集体土地征收是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得低于拆迁之前的生活水平,要拆一还一,要补偿后拆迁,不得强行拆迁,不得断水断电等。但拆迁方根本不会按照相关条例上的拆迁补偿规定给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进行拆迁,所以老百姓是经常有苦说不出。那么,除了上面所说的,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在拆迁征收时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对要被拆迁的房屋面积应该怎么认定?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以及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建房批准文件或是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已经建造完成的,对新建的房子给予补偿。对于要拆除而没有拆除的房子不予补偿。

    同时违章建筑或是超过批准期限临时建的房子以及在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建的、扩建的以及改建的不予补偿。

    2、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补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实践中,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遇到的问题比较多,非住宅房屋拆迁涉及承包、转包、出租、出资和入股等多种法律关系,而且还与集体土地的用途、房屋建设审批手续等因素交织在一起。

    所以,一般情况下,非居住房屋在拆迁时实行货币补偿。

    对于评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宅基地没有证是否就是违章建筑?

    对于集体土地上无证房屋是否就是违章建筑呢?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导致了很多无证、无规划建设的房屋成为遗留的问题,不过这种现象在农村是非常普遍的,但是很多地方把这些无证、无批准的房屋定议为违建,还以违建的名议进行处理。所以这个时候老百姓往往就容易吃亏。

    当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时候,首先一定要分析是否是属于违建,要合参考房屋的建设时间、对违法建筑认定的主体以及进行相应处罚的注意、以及是否过了处罚时效的问题。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一旦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时候,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4、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拆迁,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哪些费用?

    拆除非居住房屋时,被拆迁人还应当获得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补偿;同时无法再次使用的相关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给予补偿,还有就是停产停业的补偿。

    5、集体土地上房屋能否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赔偿?

    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同时,在2011年3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其中第二条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所以说是可以根据国有房屋征收标准进行拆迁。

    对此,凯诺征地拆迁律师提示:在征地拆迁当中,如果遇到征地拆迁补偿过低的时候,或是不确定拆迁是否合法时,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或是相关材料上签字,一旦在补偿协议上面签字了,日后维权就比较的麻烦了。所以,被拆迁人在征地拆迁时遇到疑问一定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用法律的途径获取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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