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学的讲法,能让人上瘾的东西往往都对人体有害。细细想想,好像还真是这样,重的说,各种毒品,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都不言而喻。轻的说,烟,酒,咖啡,茶,前面两种的危害也显而易见,后面两种的危害反正我是领教过,那就是扰乱生物钟。白天精神不好,所以猛喝咖啡和茶,结果晚上在床上“烙饼”,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二天更困,又是咖啡,茶,结果第二天晚上继续“烙饼”……,时间一长,血压就上去了。要不说汉字是博大精深的,这个“瘾”字加了个病字边,那就说明自古以来我们的祖宗就已经认识到,这瘾就是病,得治!
知道这本书还是在某期《圆桌派》里,从马未都马爷的嘴里蹦跶出来。当时就留上了心,可是因为一直事务繁忙,直到今天才读完它。瘾品这东西乍一看像是法律方面的东西,等读完本书,才发现,这瘾品的历史就是一部人类近代史。为什么这么说?咱得从地理大发现开始谈起。
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之前,这世界的瘾品说白了只有两种,一种叫酒精,一种叫茶叶。先说酒精,这东西年头很久,可以说农业文明有多长,这东西就有多长。而且这东西生产简单,没发明车轮子的文明见过,没造过酒的文明还真是没有听说过。而且从热带到寒带,从东边到西边,酒的适应性是最强的,堪称世界的饮品。直到公元六世纪以后,伊斯兰教流行开,这个世界上才终于有了一大群人不再碰酒。再说茶叶,这绝对是中华文化的骄傲,丝绸之路其实完全可以起另一个名字叫茶叶之路。而且茶的利润率应该更高,你想想看,地里长得东西跟需要费劲加工出来的东西,哪个更容易得到?而且茶叶这个东西堪称瘾品界的文艺青年,你给人讲茶文化,茶道,谈谈陆羽的《茶经》,人家会说一句“有学问”。你要是给人谈什么酒文化,酒桌,八成会被翻个白眼,说一句“酒鬼”。至于什么“烟文化”,“烟道”,可能就该有人给精神病院打电话了。
就这样,全人类在酒和茶的“哺育”下好好地过了上万年。结果到了1492年,一个叫哥伦布的家伙发现了美洲,瘾品家族从此加入了诸多新成员。
首先加入的新成员就是烟,作为一个从不抽烟的人,我个人无法体验抽烟到底有什么乐趣。现在大家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似乎这个结论是天经地义的一样。实际上,人类意识到吸烟有害健康,也就是这三十多年的事儿。根据本书的讲述,一百年前的美国,医生叼着烟给病人看肺部疾病是当时司空见惯的场景,两次世界大战则更是促进了烟草的大爆发(有时候,烟甚至比子弹还要宝贵),各路明星如果不会抽烟,那几乎没法在公众面前献身。烟草种植带来就业,烟草公司纳的税成为政府财政的重要来源,烟草出口带来海量外汇,这些实实在在的利益,都让禁烟成为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万幸,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对死亡的恐惧战胜了对金钱的贪婪,吸烟有害健康的观念深入人心(尽管在美国,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才被证实确实有害健康)。各国纷纷开始动手出台禁烟措施,这个影响了全人类的瘾品(似乎没听过有宗教不让抽烟的),正在一点点地被关进笼子里面,我作为一个不抽烟的人,对这样的做法举四肢支持。
说完了烟,要说咖啡。其实咖啡跟新大陆没啥关系,这东西原产自埃塞俄比亚。只不过地理大发现带动了咖啡的流行,现在去一家稍微有态度的咖啡馆点咖啡,都可以跟店家聊聊咖啡豆的产地,味道最好的几个品种都来自美洲,哥伦比亚产的,牙买加产的。对于咖啡,我个人是又爱又恨,原因前面说过了。但是咖啡的危害要比烟草小很多,至少,我们不用被强迫喝别人的“二手咖啡”。因此,在书中列举的六种主流瘾品中,对咖啡的限制是最低的,甚至比酒的监管还要松(很多国家不准给未成年人卖酒):全年龄随便买,使用时也不用被监管,
说完了那三大宗瘾品,书里还提了三小宗,分别是鸦片,大麻,古柯叶。如果说那三大宗还多少能找出些流行理由的话,这三小宗就真的是恶魔一般地存在着。除了大麻在个把奇葩地方属于合法之外,其他国家都将其视为洪水猛兽。美洲是一片让人类爱恨交加的土地,贡献了土豆,养活了几亿人口,贡献了辣椒和番茄,让人类餐桌的口味翻了一倍。可是它也发现了古柯碱,让毒品家族增加了一名重要成员,与鸦片大麻一起,祸害人类好几百年。而且在可以预见到的未来,这三个家伙完全看不到有被彻底剿灭的迹象。
前面说了,地理大发现让一样一样的瘾品成为人类生活的主角。可是,仅仅是因为地理大发现就让这些东西流行开来吗?为什么卡瓦,槟榔这种同样可以让人上瘾的东西就没有那前面那六位流行?作者提出来一个观点,那就是:一种瘾品凡要达到全球流行的程度,首先必须能够在西欧世界普遍被接受,或者成为西欧人的贸易商品。
纵观人类历史,除了酒和茶的运输古已有之以外。咖啡,烟草,鸦片,大麻,古柯碱。都是随着一条条航路的开拓,被西欧人带到了世界各地。没有人不知道鸦片战争吧,为了瘾品打一仗,为了利益不惜国会投票与万里之外的国家开战,瘾品,不单单是个人欲望的体现,也是人类社会的缩影。只要爽了,什么都顾不得,只要有利益,什么都可以做!
说了这么多,回到本文的题目“人人都是瘾君子”。有人说了,我不抽烟,不喝酒,偶尔喝点咖啡和茶,毒品更是见都没见过,总不能是瘾君子了吧。其实,瘾品的范围远远超出了上面说的这几样。按照书里的说法,瘾品的共同点是会影响大脑中的多巴胺分泌。上面这几样都不喜欢,总吃过糖吧,总也吃过巧克力吧,总吃过榴莲吧。实在这些都不喜欢,辣椒总吃过吧。如果你非得说,烟酒茶,糖巧克力辣椒,我都不喜欢。那我只好质疑你活着到底有啥乐趣?
这么说起来,瘾品又何止让人上瘾了五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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