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人们都说爱情是不需要理由的,我深以为然,虽然我只是一只狗。
在那个命中注定的下午,我百无聊赖的躺在沙发上,看到了主人抱着一只小猪打开了门。
我发誓,它真的是全世界最好看的猪。
全身上下都是pink,pink,还在额头顶上系了个纱织的粉色蝴蝶结,四只蹄子更是小巧可爱,特别是它提溜着一双大眼看向我的时候,乌黑圆润的瞳仁一下子击中了我.
爱情就这么猝不及防的降临了。
按照以往的惯例,我应该扑上去兴奋的欢迎主人回家,但今天莫名有些害羞,总感觉那样忒不稳重了点,干脆在沙发上站了起来,矜持的摇摇尾巴。
主人抱着小猪坐到了沙发上,要知道,他是个大个子,且全身上下都是鼓囊囊的肌肉,简直像山一样,我亲眼见过他一只手抬起过半个他爱如生命的哈雷。此时,他却以我所见过最轻柔的方式将怀中的小猪小心翼翼的放在了沙发上,末了,还拿那只大手轻轻摸了摸小猪的头顶。
照理来说,我是应该吃醋的,毕竟主人应该只爱我,但此时我只是嫉妒他有双手。
02.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对我视若无睹。虽然我是一只威风凛凛的德国牧羊犬,但心也是肉做的。
在连续讨好小粉猪一个礼拜都没有得到好脸色之后,我决定暂停献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她分享我最爱的大骨头、叼着她去绿草如茵的后院捉老鼠以及告诉她我偷喝主人私藏珍酿的秘密……
除此之外,我也将大个子主人列到了半夜看他不爽可以偷偷咬死的名单中去。因为在我献媚的过程中,他不但没有丝毫支持的意思,还将我狠狠的侮辱了一顿,并且在我暗恋的人面前,指着鼻子大骂,说我是个蠢货。
说实话,士可杀不可辱。我没有当场扑过去,真的是因为他做饲养员还算称职。
但是我的愤怒似乎并没有影响到屋子里的其他两位,小粉猪大部分时间待在大傻个的臂弯里,吃了喝,喝了睡,偶尔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瞅我一眼。而我的傻大个主人,则是学着萌萌哒的声音向小粉猪倾诉自己的感情困惑,偶尔伸手强行摸摸我的头。
我这单方面的怒火,终于没有坚持超过一天,毕竟,现在坐在沙发上的两位,都是我此生的最爱。
我想我一定是只可以冠以情圣称呼的狗,我都快要被自己感动了。
03.
我本来以为我与傻大个主人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截然不同,在我眼里他是懦夫,而我是勇士。
可是当真正碰到爱情的时候,管你是懦夫还是勇士,统统不管用,多愁善感成了融入血液里的基因。
屋檐上滴下的水珠、围绕着花瓣起舞的蝴蝶、盯着太阳时晕开的光圈、哪怕一个吃了一半的三明治……统统都会让你想起那个人。
TA的每一个动作都会让你无限联想,明明十分在意,却要当作毫不在意。
呵,人啊,狗啊,都是一个鸟样。
我的小粉猪终于被她真正的主人接走了,是隔壁一个有着大长腿的姑娘,姑娘带来了芝士蛋糕,登门道谢,我那愚蠢的主人,严词拒绝了,说自己不爱吃甜食,姑娘有些目瞪口呆。
我抬起爪子遮住了眼睛,凭本事单身的人果真名不虚传。
小粉猪高兴的拱着主人的手,欣喜若狂,可见她受够了和雄性共处一室,我有些难过。毕竟在共住的半个月里,除了献媚时遭到的难堪之外,大部分时候我们都能和平相处,甚至偶尔她心情好的时候,还会主动拱我一下。虽然,嫉妒我的主人说小粉猪纯粹是吃多了消食。
姑娘最终留下一束花,微笑着道谢,抱着小粉猪离开了。
傻大个利落的关上门,原地转了两圈之后,突然悔恨的捶了一下脑袋,踮着脚偷偷摸摸的将门打开一条缝,发现看不到姑娘的背影之后,失落的敞开门,在门廊上站了大半天。
我应该汪汪几声,以示嘲笑,可我也同样看不见小粉猪了。
夕阳西下,一人一狗,眺望着不远处小木屋,满目愁容。为伊消得人狗憔悴。
04.
一人一狗皆失恋,每日生活倦怠,提不起兴趣。傻大个欺负我不能说话,一股脑的把对姑娘的暗恋情思告诉了我。
作为一只和傻大个生活了一年的狗,我感受到了深深的欺骗。
傻大个作为一个小有名气的雕塑家,在哪里生活都挺潇洒,之所以搬到这个偏僻的小镇,完全是因为这个大长腿姑娘的存在,什么潜心创作都是狗屁,泡妞才是真谛。
关键是傻大个看着块头硕大,其实胆小如鼠,除了和姑娘在路上偶遇时点个头当作招呼,愣是没主动说过一句话。
这还得益于傻大个刚搬来的时候,惊动了一批媒体,也顺带惊动了这个没多少人的小镇,傻大个成了镇里的名人。偶尔还有游客寻来,咔擦擦对着屋子就是一通拍。
一次傻大个救济了一位流浪汉,被好事者当做好人好事典型,刊登在了报纸头条。
从那以后,明明看起来有些凶神恶煞不像雕塑家的艺术家,莫名其妙在小镇人们心里成了友善的代名词。
若不是姑娘一家出门旅行,人姑娘主动开口求帮忙,我和小粉猪的相遇估计就要成泡沫了。
最最最让我不能容忍的是,一年前我作为一只颜值爆表的小奶狗,只是因为得以被姑娘多看了一眼,才让被傻大个买了回来。
听到这些的时候,我的心里有着很多MMP,只是苦于无法宣诸于口。
这种被羞辱的感觉让我怒火中烧,一气之下,我决定离家出走!
05.
我是一只有素养的狗,所以在遭遇饥饿、熊孩子以及接踵而来的暴风雨时,脑海里非常有文化的出现了“屋漏偏逢连夜雨”这样高级的形容。
此时的我正躲在公园假山的一个小山洞里,瑟瑟发抖。假山极其不靠谱,遮得了左,遮不了右,顾此失彼,总有半个身子遭受风吹雨打。
我经常和傻大个一起在门廊上听雨,那时候觉得雨浪漫的无以复加。只是在今天这样的夜里,雨露出了狰狞的面孔,夹裹着风,每一滴雨都成了利器,在身上轮番肆虐。
我哀鸣的叫了几声,想要跑出去,然而刚出去了一个脑袋,就又被打了回去,只能更紧的贴紧石头。闪电划过,照亮了漆黑的公园,紧接着的便是轰隆隆雷响。
饿了两天,本已经筋疲力竭的我已经有点体力不支,想闭上眼睛睡觉,可又担心闭上之后就再也没法醒来。
作为世上我唯一喜欢的人和猪,傻大个和小粉猪知道我去世之后会伤心难过吗?如果我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就好了,那么最起码在临死之前,我能够在幻象中再见他们一面。
如果可以,我会告诉傻大个,他是世上最好的主人。
如果可以,我会告诉小粉猪,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06.
雨渐渐小了,雨滴终于变的无害起来,只不过风一吹,我又开始瑟瑟发抖,有些动弹不得的趴在了冰冷的泥地上。
突觉有人走近,印入眼帘的是一张陌生的脸,我警惕的跳起来,露出保护自己的利器——一口锋利的牙齿,喉咙中发出威胁的低鸣。
我的防御机制还没启动完毕,就已经筋疲力竭,天知道我只想好好躺着,哪怕是在一个破洞里也好。陌生人往后退了一步,大声喊了一声傻大个的名字,在我确认看到傻大个唤着我的名字朝着这边跑过来的时候,终于踉跄着倒了下去。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全身都像躺在了棉花上,空气间有熟悉的牛肉干味道,虽然作为一只坚强的狗我们很少哭,但这一刹那我知道我回家了,还是有些忍不住的流了两滴泪。
我发誓要对傻大个好点,天知道以前为什么不知珍惜?时间和感情最需呵护。天啊,原来我是条懂哲学的狗。
傻大个跑过来摸了摸我的头,我也站起来,用脑袋顶了顶他的腿。
他背过身去,可我还是看到他眼睛红红的模样。
07.
这么善良的傻大个错过了是那个姑娘的损失,但更重要的是,我不想傻大个在以后的某一个夜晚痛恨自己没有勇气迈出那一步,只能在悔恨中向一条狗倾诉,哪怕是我这么聪明的狗。
作为一只差点死了的狗,我知道遗憾带来的痛苦超过一切。世上不是有一句举世闻名的鸡汤吗?当你回忆往昔时,后悔的不是做过的事,而是没做过的那些事。
择日不如撞日,休息了一整天,力气已逐渐恢复。
我凌然的站着,朝着傻大个叫了一声,然后迅速的冲向卧室,从枕头底下拖出了一本粉色碎花笔记本,虽然有点辣眼睛,不过里面的内容还是颇让人感动的。
傻大个大惊失色,想要冲过来拦住我,作为四脚兽绝对不会输给人类这种二脚怪的。我灵敏闪过傻大个的围追堵截,利落的从打开的窗户中跳了出去,直接向长腿姑娘的家中冲去。
当然我也有私心,我要去见我的爱人,告诉粉猪我爱她。
不论她是猪还是狗,我爱的是她不变的灵魂。她当然可以拒绝我,但我想让她知道世上曾有人如此深爱过她。
偷吃的小松鼠惊慌失措的跑开,树上的鸟儿扑哧一下飞开,抖落了的羽毛和着树叶落下来。雨过天晴,空气中有青草的味道,一阵风吹过,我御风飞翔,透过积水的反射,我看到的是为了爱情正面刚的骑士!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