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被笑,我生来就认为自己是特别的,而且这种特别必须要大大大......的异于常人才行,要么身体里藏了对隐形的翅膀,要么能跟花虫鸟兽对话。
很快我就有了求证第一点的机会。
5·12地震那年我11岁,读小学五年级,就在一次次抱着水壶躲余震的惊恐中,我心里的英雄主义开始觉醒,我想如果我有了翅膀,我就可以在瞬间带着家人飞,让他们不用经历赤脚跑出房间的狼狈,甚至可以挽救那些在灾难中没有被给予求生时间的生命。可是,我怎么才能让我的翅膀长出来呢?
从神话剧中得来的灵感,但凡主人受到危险,关键时刻潜藏在身体里的异能一定会觉醒。
同一年暑假,我在大姨家度过假期,大姨家真的是四面环山,花开遍野,村子里只有几家零售商店,卖些茶米油盐日用品等,别的什么都没有,甚至没有一条小汽车能开进来的宽敞马路,但身处其中,就是觉得快乐。
后来我发现后山有条很陡的陡坡,通往一口山泉井,这是我跟着表哥挑水时发现的。
我觉得时机到了。
那天我穿着一双表姐的厚底黑皮大蝴蝶结拖鞋,(我就是爱穿大人的鞋),来到坡路口,我知道只要我用很快的速度冲下去,我的翅膀一定会出现带我飞起来,越想越激动简直不能再多忍耐一秒钟,我使劲全身力气跨出左脚,在小石子的助力下,我的拖鞋一呲——就套到了脚脖子上......
当然,力已经发出去了就不可能收回......
后来,我被在山坡上摘花的小朋友发现,通知我姨把我捡了回来。
过了两天,我带着红肿流脓不能弯曲的膝盖被送回家,大姨说她实在管不住我,再住下去出了事怕难以交代。
他们没有人知道我心里的悲伤,我重重摔了跤,翅膀却没有出现。
由于这次经历疼痛感实在太强,让我不敢再实践一次。我把目标放在了第二点技能上:跟花鸟鱼虫,风云雷电对话。
于是小伙伴捉了蝴蝶,我就会跑去捣乱让蝴蝶趁乱逃走;每天都会去看放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洗衣盆里有没有掉进去蜜蜂苍蝇,如果有,就赶紧捞出来放在石头上等它的翅膀晾干,我会抓住这个间隙跟它们使劲说话,让它们长记性不要再掉进同样的东西里了,更重要的是,要记住我的样子,以后来找我聊天。
后来的日子里,我一直在等我的蝴蝶和蜜蜂,等它们突然飞到我面前,告诉我它们没有忘记我,它们要和我做朋友和我唱歌和我分享它们的世界。
我没有等到蜜蜂和蝴蝶,我知道它们永远也不会来,就像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长出翅膀一样。
我知道在灾难来时,除了抱紧水壶跑得更快一点,什么都做不了,就像我知道我成不了英雄一样。
现在,我已经不再相信向流星许愿这件事了。我成为不了领导人或大明星,我甚至都成为不了任何一个特别的人,我连班长和优秀员工都没当选过,我就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芸芸大众之一。
现在鼓吹努力就能改变一切,是吗?仅凭努力就能把命运翻盘的有几个,背后没有实力,资源,机遇,幸运加持的成功有几个?人们最大的误解就是努力可以变优秀,不是的,努力不等于能力,很多人卖命工作,加班,昼夜不歇,以为总有一天,自己会成为特别的人。总有一天是哪一天?我们的社会分工决定了,如果你不处于资源的顶端,那你永远都是高投入低回报,这就是一场资本的阴谋。
可能终其一生,我都成为不了一个特别的,能被镁光灯打在身上的人。我只会在日渐高涨的物价里求生存,在处理邻里琐事和每天的工作生活压力中挤点快乐,在穿衣吃饭头疼脑热中走完这一生。我想,不再消耗社会资源可能是我唯一能为社会做的事,而让我平安活到老死也是社会对我最大的善意了。
一个平凡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开始和结束。
这样的生命有什么意义?这不就是苟且吗?这样活着真卑鄙。
而今年,我突然就改变了看法。
我家隔壁有位老人,年近九十,一个人孤孤单单住一个空院子。没办法,子孙无能,常年在外为自己的生活奔命,实在无力尽孝道了。老人行动不便,耳朵已经半聋了,跟她说话只能靠吼。一日三餐只能靠邻居,东家买点面条送过去,西家买张饼送过去,每次老人都执意要给钱,大家都执意没收过。
有时候我出门,会看到她坐着小板凳靠在门口,喉咙里粗粗的大喘着气,胸脯跟着粗重的呼吸一上一下,六月的天气,她穿着棉袄棉裤,早已经冷暖不知了。会把我认成我妈跟我说话,她问什么我都回应着,只是她听不清。
每次和她说话都让我痛苦,不能梳洗自己的衣服,常年累月满身污垢的活着,没有尊严没有乐趣,生命走到这一步,我想不通她到底还在坚持什么,还在对抗什么。
没有人说话,没有人陪伴,一个人从白天到晚上,又从漆黑长夜熬到天亮,这样苟且活着得有多痛苦。
我如果到了这种地步,一定要自行了断,我暗暗下决心。
有一天,一位邻居过来喊我妈,说路过老人门口的时候,发现她摔倒在院子里,叫我妈帮忙一起去扶一把,我也跟着过去了。
老人躺在台阶旁,衣服裤子全是尘土,看着像挣扎着滚了好几圈,好在意识清醒,只是本来腿脚不便,穿的又厚,自己根本爬不起来,我妈和另一位邻居合力把她扶进了房间。
她们劝她,不要再往门口跑了,就待在房间里歇着,这摔严重了可怎么办。老人露出给她们添麻烦了的尴尬笑容说:“我就是想去有光亮的地方瞅瞅,我没有多少日子好活了,想多看看亮。”
这句话让我差点当场哭出来,我简直觉得自己无耻。
我凭什么认为苟且的生命没有意义。我凭什么认为苟且的活着就是卑鄙。
我认为的苟且偷生,是她彻底关上生命之门前的最后光芒。她可以没有人陪伴,可以三年五载不洗换衣服,可以没有尊严,因为她还有光,这是唯一能证明她还没有离开的东西。
人可以跟社会脱节没有互动,可以平庸没出息没贡献,但生命本身对活着是有渴望的,荣耀加身也好,苟且在这世间也罢,我们都是幸运的,别放弃只有活着才能拥有的这些光亮。
后来我来北京了,走之前又见到了老人,她还在坐着小板凳靠在门口,上次摔过后她的腰就直不起来了,走路只能一手撑地,跪在地上用身子慢慢挪,衣服上满身泥垢,她脸上却很平静,眼睛不眨地瞅着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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