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岁以后,此生再无意中人

作者: 白三岁岁岁 | 来源:发表于2017-05-16 01:30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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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果栋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驾着七彩祥云来迎娶我

    01

    二十二岁以前,我从来都不敢想象,谁会喜欢我,

    白色的棉布短袖,泛白的黑色牛仔裤,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咧开嘴就可以看到牙齿上银灰色的套子,看上去像个怪物,

    所以,我从来都只对着镜子咧开嘴笑。

    除了那一头,始终不愿被驯服,四处张扬的齐耳黑色短发以外,我实在想不出,自己还有什么别的特色。

    从小到大,所有的聚会,我都只能坐在最角落的位置,看着别人表演,43个人的班级组队活动,我永远都是第43个人,

    我,从来都不相信,谁会来爱我。

    但我又渴望被爱,

    大话西游中的紫霞仙子说,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驾着七彩祥云来迎娶我

    对我来说,我的意中人可以不是盖世英雄,只要驾着一朵普通的云来就好,然而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人低着头游荡在边缘,从来不敢主动靠近我意淫了无数次的人。

    文字是我唯一的抒发点,我只能将那些我从未表露的情绪,全部交付给文字,只有在文字的世界里,我才是自由的。

    飞鸟是我在文字世界的朋友,

    两年前我以羽默默为笔名在网上发布第一篇文章,飞鸟是第一个评论者,自那以后,只要我一发文章,他都会来坐第一张沙发。

    我们通过站内短信,从宫崎骏,聊到沙漠之鹰,从平行世界,聊到“意中人”的出现。

    飞鸟反复怂恿我接近“意中人”,他说像我这么特别又可爱的的女孩子,应该没有人会不喜欢。

    我坐在电脑面前讪笑,看来只靠文字,并不能看出 一个人的真实模样,

    我没有告诉他,"意中人"的真实名字,也没有告诉他,现实中的自己,其实没有人喜欢。

    但是他的话还是给了我莫大的勇气。

    02

    在为数不多的可以和罗致相遇的时间里,我的火眼金睛总能以最快的速度,准确定位他所在的位置。

    在油腻腻的学校食堂里看到罗致,他整个人都散发着七彩的光芒,周围所有的一切都成了背景。

    我还记得,那天他穿了件蓝色格子衬衫,那是我最不喜欢的衬衫款式,但是,罗致却穿出了,我喜欢的感觉。

    彼时我念大二,牙齿上的钢圈已经去掉了,但我依旧只会对着镜子咧开嘴笑。

    我一双手端着一份大盘鸡土豆面,急手紧紧的扣住餐盘边缘,关节处因为太过用力,而泛起了白色。我小心翼翼的在罗致身边找了个位置坐下。

    我屏住呼吸,大脑飞速运转演练了无数遍的开场白,手心里起了一层薄薄的汗水,呼吸也有些急促。

    一扭头便看见罗致正在对我笑,一切来的猝不及防,额间冒出一阵一阵的冷汗,为了掩饰尴尬,我迅速夹了一块土豆塞到嘴巴里。

    眼角的余光,依旧落在那张好看的脸上,暗自深呼吸了一下,终于,我又重新鼓足了勇气。

    话都到了嘴边,却看到罗致先开了口,

    “同学,麻烦借过一下。”

    我看着他起身准备离开,满嘴的话顿时噎在了咽喉,卡的生疼。

    我紧抿着双唇,将手里的筷子啪的一下,拍在桌子上,发出响亮的声音,

    然后顺势拿起旁边的包站起来,径直朝门口走去。

    落荒而逃的动作极为迅速,前后不超过十秒,

    噎在咽喉的话,此刻滑落进了胃里,夹杂着刚刚吃下的土豆,混合着胃酸,正在悄无声息的消化成粪便。

    03

    我泱泱的趴在课桌上,耳边回荡着思政教授的催眠曲,黑色的签字笔在格子本上胡乱的画着,出于无聊,写下了这么一句话:

    仰望了很久的盖世英雄,早已有了紫霞仙子。落款是羽默默

    像一些言情故事里说的一样,

    第一次见他,是在大一新生开学典礼上,罗致穿着白色衬衫,代表新生致辞,或许是那天阳光正好,他整个人都散发着金色的光。

    自那以后,我开始偷偷搜罗着关于他的一切,身高183cm,体重70kg,喜欢的运动是篮球,喜欢吃大盘鸡土豆面……

    本以为在同一个学院,会经常见面的,然而他却总是来无影去无踪,除了一起上大课会见到以外,我几乎没有在别的地方见过他。

    所以一般上大课时,我都会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生怕错过他的一次回眸。

    然而今天,我却没了那些激情。

    头天晚上,正准备爬上床约会周公的我,平日里毫无交集的唐乐突然趴到了我的床头。

    “你喜欢罗致啊?”唐乐的声音不大,她身上一股淡淡的玫瑰香夹杂着嘲讽,飘进了我的鼻腔。

    接着耳边便响起寝室里其他人的窃窃私语。

    灯光太暗,我看不清她们的表情,他们声音刻意压低,听不到任何情绪。

    我被人窥见了最深的秘密,好像寒冬凌冽的风从四面八方而来,我无处躲藏。

    “额……额……也可以说……可以不是……”我像个做错事的孩子,结结巴巴的回答着。

    潜意识里,我还是想要为自己辩解些什么,但又说不完整。

    唐乐嘴角高高扬起,将分贝提高了许多,“不是最好!” 然后大步走向卫生间,接着响起一阵水流声。

    一个压低的尖锐女声音音量稍微大了些,

    “听说他们两家是世交呢……都见父母了……结婚……迟早的事吧……”

    我隐约约在他们的交谈中,听到我的名字,我无意想要知道更多,毕竟我只是坐到了他身边而已,这没什么,我对这样说。

    一向睡眠质量较好的我,彼时翻来覆去毫无睡意,

    我掏出手机,发了条站短给飞鸟,“我是不是太不自量力?”

    飞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发过来两个疑问的表情,我将手机按下了关机键,觉得自己特傻,

    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我再无半点睡意,

    不知道什么时候,思政催眠曲停了下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秃顶教授走到了我的身边。

    我只听到耳边响起一个浑厚的男声,“苏羽,你给我站起来!”

    我的睡意顿时被吓得无影无踪,蹭的一下站了起来,险些没有站稳,头有点眩晕。

    不记得是谁说的,没逃过课的大学是不完整的。

    然而,我只想说,说这话的人是没遇到一个更年期秃顶老教授,逃课?那就等着重修吧!

    所以,每次上他的课,人员是来的最齐的。

    我站起来,偷偷的看着老教授满脸恨铁不成钢,又略带鄙夷的表情,他的眼睛正盯着我的格子本!

    我倒抽口凉气,慌乱的用手将本子捂住。

    同时,我发现不止一双眼睛盯着我的格子本,还有,坐在我旁边的罗致!

    他怎么会在这里!

    我耷拉着脑袋,满脸通红,眼睛死死的瞪着深灰色的水泥地面,希冀着可以瞪出一条缝来。

    大约过了五分钟,脸上的滚烫,才逐渐褪去。

    快下课时,思政老师又一次点到我的名字,要我回答一个问题,我迅速组织好语言,却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马克……思……主……主义……”

    思政老师皱紧了的眉头几乎可以夹起一枚银币,“坐下!坐下!现在的小姑娘成天只知道幻想些爱情故事。”

    我的胸腔好像堵的厉害,“我……我不是……”

    显然思政老师并不愿意继续听我说下去,他拿着教具径直走出了教室,我不敢再看罗致的表情,捂着因羞愤变得滚烫的脸跑出了教室。

    04

    下课后我在常去的写作平台上以第三人称的口吻写出了这个故事,名字叫《我的七彩祥云可能在半路上蒸发掉了》对于罗致这个盖世英雄,我没了希冀,毕竟他是和唐乐那样的焦点是一对。

    而且连句话都说不清楚的小结巴,怎么可能得到英雄的垂爱?

    于是我将故事的结局设为了诀别。

    那篇文章获得了史上最高的点击量,也有许多人来评论,大家都在为文章中的主角感到惋惜,但是我没有看到关于飞鸟的任何信息。

    起初我并没有想太多,只觉得,或许他太忙了,就在不久前,他还跟我说起他正在备考雅思。

    但是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依旧没有收到任何飞鸟的信息,我开始慌了。

    一周后的某天,我慌慌张张的冲进寝室,一推开门,便对上了周乐拿着一个贴着红色剪纸邮票的牛皮纸信封,伏在桌子上,肩膀微微抽动着。

    她抬起头,我刚好对上她那双泪汪汪的眼,

    我只觉得她手里的邮票模样十分熟悉,但一时间我想不起在哪见过,便多看了几眼。

    她将手里的信封别到了身后,眼眸中满满的都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我连忙收回了目光,或许,是我的目光冒犯了她。

    我慌忙的从保险箱里拿出了笔记本电脑,便朝图书馆飞奔而去。

    我以最快的速度打开电脑,查看站短,依旧没有飞鸟的讯息。

    难道我唯一的朋友也要这样消失了么?

    或者,我有过朋友么?

    我试图寻找他,但是我发现,除了那些评论和站内短信。

    我没有任何可以和他取得联系的方式,甚至我都不知道飞鸟的真实名字。

    飞鸟就这么飞走了,我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回来。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进入过那个网站,我怕极了失望。

    05

    之后不久据说罗致和唐乐分手了,

    我依旧可以在人群中一眼看到罗致,只是,我再也没有尝试去接近他,即使不是唐乐,也该是别的什么优秀女孩,反正绝不会是我。

    半年后,罗致去美国当交换生,所有同学决定为罗致践行

    我仰望了三年的盖世英雄,终于要架着他的七彩云离开,我要去看他最后一面。

    预定的是晚上八点的包间,

    加班加堵车,直到晚上十点我才到酒店。

    罗致看着满桌的剩饭剩菜,笑着说,嘿,苏羽,我请你去吃大盘鸡土豆面好么?

    我用力的点了点头,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脸红耳赤,此次别别离,就不知道何时再见,我暗自允许自己做一回美梦。

    这里我第一次离他这么近,近的可以闻到他衣服上,带着阳光的洗衣液味,淡淡的,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柠檬味。

    那是我喜欢的味道。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这真的是最后一面。

    据报道,飞机遇上强气流,极速跌入大西洋……

    我在十字路口的大厦屏幕上看到这则新闻,整个人都没了力气,两腿发软,明明前天才一起吃的大盘鸡土豆面,明明都还有希望……

    我跌跌撞撞的回到空荡荡的寝室,眼睛干涩的流不出一滴眼泪,满脑子都是挥之不去的柠檬味,还有,大盘鸡土豆面的味道。

    我突然想起了,那篇《我的七彩祥云可能在半路上蒸发掉了》,我突然想把结局改的圆满一点,想让故事里的人,在那个世界,可以好好在一起。

    当我打开那篇文章时,看了一条最新的评论:是昨天晚上的:

    多希望故事里的主角结局是圆满的,但是,或许悲剧才会让人铭记吧!

    亲爱的羽默默,我要走了,很高兴在这座城市的最后一点时光,是和你一起度过的。

    你知道么?我真的很羡慕那个曾经被你唤作意中人的人,每次听你讲你的纠结,与难过,我就会十分嫉妒,会想着真可惜,不是我。

    如果我是他,你会不会在拒绝我贴着红色剪纸邮票的信时,迟疑几秒钟呢?

    落款是飞鸟。

    我从椅子上跌坐在地上,蜷缩成一团,胸腔内某个柔软的角落,此刻如同刀绞,痛的不能自已。

    我的七彩祥云跌入了大西洋海底,二十二岁以后,此生再无意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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