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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三年,如今我还在坚持,或许,是做梦太久,已经遗忘怎么出走。
我嘴角微微上扬,再次自我解嘲。
想一想,我现在跟三年前的区别,就是:
三年前,当别人说“一个人没有梦想,跟咸鱼有什么区别”的时候,我会深深认同,并且暗暗自得,自己是个有梦想的人。
但是,现在,我并不觉得没有梦想的人有多么可悲,至少人家安分守己,可以平凡却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不是吗?
相对来说,我这种一直不肯接受自己平凡而各种瞎折腾,依旧“泯然众人”甚至“不如众人”的人,其实该深刻反思,认清现实,勇于接受自己平凡的真相才对。
虽然,我现在没有原来那样恃才傲物、那样骄傲,却还是不肯放弃折腾,执着于一条几年没有走通的路,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或许,真的只是怕:承认自己的平凡?
我曾经不止一次,劝自己:放下梦想,立地成佛!
但是,放不下,真的放不下,因为从未认真拿起过,又何谈放下?
或许爱折腾、爱与众不同就是我的个性,如果磨灭了,我怕自己不再是自己。
我不怕接受“我本平凡”的事实,我也看得见平凡的美好,我只是不想因为丢了梦想,而丢了自己。
《千与千寻》里面,除了勇敢的千寻,其他人或多或少都已经丢了自己,千寻的父母因为口欲变成了猪,澡堂的工人们因为贪蝇头小利而被困在澡堂不停工作,汤婆婆因为贪图利益而弄丢了自己的宝贝儿子,丢失自我最严重的是无脸男,他吃很多美食、有很多金子,但是他不快乐,他空虚、他寂寞、他孤独!
我不是不能够为了诗和远方而苟且,我只是不想变成上面那些角色,尤其不想成为无脸男。
千寻勇敢且善良,但这不是最宝贵的,最宝贵的是她从来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她一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不为金钱所诱惑。
也许,我的梦想终究无法成功,但是至少当我老去,我为之努力过,而且很努力很努力,我才不会遗憾。
也许,我不能像千寻一样,达成所愿,但是,至少,我最终做到了跟她一样,勿忘初心,始终记着自己的名字。
人生啊,且走着。
梦,就且做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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