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几乎是对格律要求最高的诗歌体裁,学会了律诗,也就学会了写诗。
杜甫晚年“渐于诗律细”、“遣辞必中律”,乃至“诗律群公问”,可见不惟后世,老杜当时便已是格律诗的权威了。所以,通读杜律,也便习惯了律诗的语感。
我们仿写过杜律,便意味着我们有能力独立创作出像模像样的诗作了,同时也意味着我们能够以三流诗人的身份,去对一些经典品头论足了。杜甫有一句诗说的很好: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我们费尽千辛万苦,终于配得上这个“尔曹”了。
当然,不能因为老杜的讽刺,我们这些尔曹便默不作声。只有大胆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大胆地把自己的观点呈现到别人面前,大胆地接受别人对自己观点的鞭挞,才会意识到自己的不足,才能够有所提高,才能够在尔曹的路上越走越远,才能逐渐脱离尔曹的身份。
换句话说,杜子美吟那六首绝句的时候,他自己有何尝不是“我曹”呢。
然而话说回来,千行万业均有其语境,郭德纲有个比喻非常漂亮:“比如我和火箭科学家说,你那火箭不行,燃料不好。我认为得烧柴,最好是煤,煤还得选精煤,水洗煤不好。如果那科学家,要是拿正眼看我一眼,那他就输了!”
同样,我们如果冷不丁说出一句李白诗写的不好,连freestyle都没有,也配叫诗?那杜甫若说你是“尔曹”,那他也就输了。
不入语境可能是一个极端,然而这时可能有一大师巨作闯入你的眼帘:
一根毛,
两根毛,
一堆毛,
可能还有更多的毛。
听到“大师”二字,不禁神情激动,点评道:前三句为三言诗,一、两、一,首字平仄相对,说明节奏紧促,三句诗都用了“毛”,说明毛是写作主体,视角由一变多,反映出诗人视野的动态变化过程,由一到二又到一,说明人的累加式认识过程存在螺旋形,是对认识论中的螺旋上升的具象表述。
第四句“能”、“有”、“多”遵循二四六分明的平仄规律,读起来朗朗上口,同时为认识的彼岸提供了空间,是对前三句的一种补充,表现出诗人具有深厚的德国古典哲学修养,是全诗的点睛之笔。
这个时候,点评者是否懂诗不见得,但绝对是一个拍马屁的高手。诗之所以为诗,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绝对要站在语言文字发展的某个节点上去评判。飞土逐肉可以为诗,因为那是创作于语言还没有发展利索的时代,如今想要写诗,可不能再站到那个基础上了。
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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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节选几个字
都是一首诗
如今的我们,已经熟悉了古诗的创作逻辑,但对其欣赏逻辑可能不尽了然。创作逻辑可以让我们完成一首诗,欣赏逻辑则可以检验这首诗写得是否出色,反过来也可以促进自身诗词创作水平的提高。
所以,和其他的古诗词教程不同,我们仿写了十首诗、创作了十七首练韵诗之后,终于要开始学习古诗词的鉴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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