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人

作者: 沈鹿之 | 来源:发表于2015-10-09 19:31 被阅读0次

     

    不归人

    十二年后,他终于归来。

    十二年前,他痛心疾首,对着周遭的一群人笃定宣誓,找不到她们他永不再归来。

    然而誓言的可爱之处就是在于说的人说时言之凿凿,并且认定它绝对不会被违背,可是岁月磨梭,人在外界的层层盘剥之下,誓言这东西,终究被逐渐磨平,直至再次提起时,竟会有,我当时怎这样天真的感慨。

    但感慨终究只是感慨,所以他十二年后依旧归来,带着满身的沧桑和说不完的故事。

    那一年的桃花开得极旺,家家户户的门窗上还留着新年过后的鲜红,初春的风大,把门窗上的对联掀起又放下。他背着一双手,漫无目的的游走在这个生活了四十年的村子。

     四十岁,这是个早已不提倡轻狂的年纪,四十岁的人早该有一个家,过安安稳稳的日子,教女育儿。

     可此刻他没有家,尽管他努力回想着去年桃花开的时候他五岁的女儿嚷着要他给她折几支的情景,可是那是一年前,一年后他身边再没有那个小不点。

     六年前那个心高气傲的女子嫁了他,村里人说他有福气,女子算得上漂亮贤惠,比他多读过几年书,于是在他面前,她总骂他文盲。

     他听老母亲的话,沉默着,年过古稀的老母亲在妻子嫁他时就跟他说,这读过几年书的人,是要比平常人家的大字不识一个的女子难招呼,所以要想好好过日子,他得处处让着她。

     于是他把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抛在一边,由着她一次次践踏。

     我曾想,他们之间,是否有爱,可想来想去,终也无法得出合乎情理的结果。零零碎碎的,我只知道这么些他们在一起时的生活片段。

     那还是在1990年,1990年,经人介绍,他在33时与28岁的她结成夫妻,两个人的年龄在当时来讲,都算大了,但大有大的好,好在人成熟了不少,因年轻气盛而吵的架也基本没有。

     她没什么嫁妆,两套衣服,几床被褥,也就这么过来了,而他迎娶她,也没什么家具,一个衣柜,一张床,一个放粮食的柜子,几间破旧的老屋,再无其它。

     他父亲死得早,夫妻两便跟着母亲挤在破旧的瓦房里,农村人,没多大的财物,但一辈一辈的老人们总会种下一颗一颗各种各样的树,吃的,用的,没钱买,他们就自给自足,等树长大了,分家时就按户头平均分配,于是子子孙孙们,都有幸享受到这远久的果实。

      他们家的树算是多的,梨、桃、杏、花椒、核桃……春来时,妻子喜欢搬个小板凳在这些树下坐着,纳鞋底啊,缝点粗布衣服啊这些。

      结婚那年他闲在家里,干完农活回家,他也常从屋里端着一瓢水,再搬个凳子坐到她旁边,她那时爱穿那件红色小碎花的绒衫,头发挽成一个圈用象皮筋绑着,桃花压枝春风起,他们头顶上红的白的花就从空中打着圈落下来,落到她的头顶上,纳的鞋底上,她不去抖落,而是鼓一口气,轻轻的吹开鞋底上的花瓣,他觉得她的样子实在好看极了,风吹完了,她还低头纳着她的鞋底,他的脸却把满地的桃花瓣都红了个遍。

      一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孩子,是个女孩,他给她起名叫小桃红,桃红桃红,这在如今看来算得上是个土名字了,可那个时候他叫得乐滋滋的,满心的欢喜,孩子渐渐长大,去别人家玩后回来吵着跟他说要看电视,电视在这个村实在是太新奇的玩意儿了,自从村里的某户人家买来了这电视,那户人家里便没日没夜被围得水泄不通,他一边诓着喊闹的女儿,一边暗下决定说过几年买个彩色的,他听说别的村里都有彩色的了。

     阳光正好的夏天,他们一家人便常去河里洗衣服,应该说,村里人都乐意去河里洗,十几户人家辛辛苦苦弄一个水池,喝点水也不容易,用来洗衣服实在浪费,所以去河里再好不过了,那时他家养着两三头猪,妻子去洗衣服,他就背着硕大的背篓去河边割猪草,有时候割完了他就去帮着她洗,于是村里在河边的女人们调侃说,你一个大男人来洗什么衣服,到挺会心疼媳妇!她顿时就红了脸,而他呢,他也不回答,尽是笑,女人们也跟着笑,孩子们也笑,这一条河里就来来回回响起他们的笑声,这笑声像是要把整条河掀翻。

      他也会带着小桃红在河边找野菜,指着一株一株的绿色植物告诉身边那个两三岁的小女孩这是啥那是啥,也不管她听不听得懂。河边的沙坝上总有许许多多奇形怪状的鹅卵石,他拾了个漂亮的心形形状的回去弄了个洞用线穿上挂在小桃红细细的脖子上,小桃红就常把这石头放嘴里咬。

     小桃红四岁时,他外出打工了整整一年,一年后,他盖起了村里第一间平房,买了第村里第一台彩色电视。那个时候李若彤版的《神雕侠侣》放得热火朝天,他一边找凳子给村里来看电视的人,一边抱着小桃红说剧情。村里人打趣说他日子过得不错,他同样也是笑。

    这似乎是顶好的一年。可是那时他尚不知,于他而言,美好的总是一瞬即过,悲苦的才是长久一生。

     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在新房盖好不久就去世,他身心受到了大打击,可祸不单行,母亲死后不久,他和妻子大吵了一架,至于原因,大体是因为妻子看他终日浑浑噩噩萎靡不振,吵到激烈的时候,他竟动手打了她,响亮的耳光声,在新起的房子里来回的响,妻子被打了一声不吭,反到是小桃红呆呆站在一边,看着昔日和睦的夫妻俩扭打成一片,之后传来的便是带着哭喊的阵阵听不清的叫嚷。

      两天后,他的妻子女儿不知所终,不知祥情的村里人说,他的妻子女儿是被人拐走的。

     那时他心存侥幸,认定她没有娘家无处可去,气消了就会回来。

     于是他附和村里人说:是的,是的,她们就是被人拐跑了。

     他到处喊到处找,村周围的山啊,寨子他寻了个遍,就是没她们的消息。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村里人劝他说别找了,以前这村里有人被拐跑,就没有再找回来的。

     他一遍一遍重复说找得到,找远一点就找得到。于是他在一个夜晚对着全村的大大小小的人说,这些天感谢他们的帮忙,可是人他是不会放弃找寻的,他要去更远的地方,找她们娘俩。

     临走的前一天,他来来回回在村里转了几圈,这依旧是桃花盛开的三月,各种花照样开着,家家户户的门前都有散落的花瓣,可他竟察觉不到一点美,他实在太想念她和女儿了。他竟想念到厌恶这里也厌恶自己了!

     此后便再无他的消息。

     十二年以后,他静默归来,那时我十岁,懵懵懂懂的年纪,不懂得大人们口中的他是谁,只知道那段时间村里的大人们一聚集到一起就谈论他。

     我问母亲他是谁,母亲只告诉我,我该叫他昆爷爷。

     我在那年的清明,终于见到了他。清明节是村里的大节日,村里的家族们每家按人头拿相应的钱,然后购纸钱,香,以及上坟用的必需品。全村人上完坟以后要在山上烧菜做饭,杀羊,然后几家人围成一个圈吃饭,小孩子最喜欢这个时候了,当然,也包括我。

      那年清明我们吃到一半的时候,他就来了,穿得很好,像电视里的老人。和他同来的还有两个人,据说是他收养的儿子和儿子的女朋友。他们同样穿得很好看,十岁时,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孩子,尚不懂得时髦一词,我只知道他们开着车来,带了很多我没见过的小吃糖果。

     大人们都说他在外面挣大钱了,有大房子,过得很好。

     那天晚上他住在我家,他坐在我们家新买的沙发上,跟爸爸妈妈谈论村子里的变化。

     我闲得没事,就在一旁细细打量他。他的头发黑白交错生长着,一张脸满是沧桑,又带着疏离的味道,但看得出是有着不错生活的一张脸,我以为他不是个和蔼的人,不算是个老人。

    他说的话带着外地的腔调,我要很仔细才听得懂。

     他感叹说十几年了,这一切变得真快,村里那些成片成片的果树不见了,河水也不像那时的清,房子也都好了许多,家家户户都过上了不错的日子。

     他说了很多,眼底有我读不出的感情,但却也让人肯定,那不是欢乐。 长长的一席话,他却独独不提自己的妻儿。

     第二天我们一家人和他去了他母亲又的坟上,我们退到一旁,只剩他一个人站在坟前。清明时节的天总是不好,毛毛雨落个不停,他先是站着,模模糊糊的说着些什么,然后扑通一声跪下,那一刻我发现他真的像个老人了,不明显的白发在此刻显得突兀,一身整齐的西装上排满了密密麻麻的雨滴,他磕头的瞬间,伸手抹了抹眼角,我扯着一旁的母亲惊讶的说他哭了。

     十岁时,我以为大人不会有眼泪。

    后来我零零散散的又知道一些他的事情,村里的大人说,他外出的十几年,来来回回辗转了多个省份,去过有一望无际草原的内蒙,也走过荒凉的西北,后来兜兜转转,在厦门安定下来,凭着自己的努力,当了个小老板,再后来,收养了现在的儿子。

      他们说他是找不到自己的女儿才这样做,他们说他也可能另结过婚,这些猜测很快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他始终不愿回到村里来生活,只在每年清明时来走走看看。

      他们谈他这一生时同他一样默契,他们提所有,却独独不提他在外十几载的悲苦。这些隐去的老故事,实则也就几句话,他没找到她们,尽管他把中国差不多走了个遍,他始终不相信她那样心狠,可她们的行踪是他一辈子也解不开的迷。

      我再大些以后,他去世了。生前,他曾请求村里人把他埋在他老母亲的旁边,清明的风俗依旧没变,村里人一齐再去上坟时,他坟头的杂草长得老高。

      很多年以后,好多人忘了他。他像是个外乡人,可那堆矮矮的坟墓又像在告诉人们他不是外乡人。

      他活着时始终不愿再回归这个村子,直至死的那一天才愿归来。

    有人说他有钱了看不起这个小乡村,有人也说不是。人们茶余饭后,把这些当作消遣。

    可谁知道呢!他这漫漫的一生,小半的喜乐,剩下的,全都是颠沛流离。如果让我生活在一个时时提醒着我所有欢喜止于此所有悲苦始于此的地方,我同样不愿意,这一生啊,太短暂也太漫长了,哪里还傻到要用道德来绑架自己硬去受折磨,况且,没有他村里的桃花照样开旺。

     只是可惜了,那个整日眉开眼笑又执拗得近乎残忍的女子,那个名字土土的乖巧懂事的小桃红,还有,那个颠簸十几载的老男人。他们啊,再也不会回村洗衣服摘野菜赏桃花了。

    可谁会在乎呢?这村子变化太快,人们还要忙着适应改变。

    而我,也只是多年后无意间拿着他那年遗落在我家的手机,看着一篇篇错别字众多的日记红了眼眶的看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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