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藏你【江湖令08】

作者: 月懒西楼 | 来源:发表于2017-02-14 17:23 被阅读158次

    “辣鸡!车开了没?我要冻死了!”

    手机“滴滴滴”地响着,不用看,就知道是她正在那头跳脚。

    今天是周末,往市区里开的公交很拥挤,我是在始发站上的车,就已经没座位了,她等在第十站,她那小身板儿待会会被挤成什么样?有点担心,更多的是暗搓搓地期待。

    我,被定义为她的损友,是那种周末会撺掇她丢掉老公,来陪我逛街的,看她过得好,就嫉妒得厉害的坏女人。也就只有她看不出来,还总是不辞辛劳地赴约。

    公交车停停走走,外头的景色已经被热气熏染得看不见了,大概是温差太大,我全副武装得出门,现在是热得,已经摘下了围巾和帽子,恨不得把棉袄都丢掉。幸得是站在门口,每次停车的时候,会开一下车门,那一刻,凉气“嗖”地灌进来,十分舒爽。

    女人出门总得滴溜达啦的,我把围巾帽子搁在横杠上,又把包挎上手臂,终于才腾出一只手来,另一只手?当然是一直在抓着扶手了!

    消息界面已经被十几个表情刷了屏,我从她发的表情包里挑出了一个吐血的图,给她转了过去,附上“车里头贼热”这句话。

    当然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另一波表情包攻击,“辣鸡!车还有几站?”我的位置离车站牌有点远,我撇着脑袋去看路线,因为近视的原因,小步小步地挪了几步,收获了几个微愠的大白眼。不过终于还是看清了,还有三站,等我终于挪回原来的位置,拿起手机准备回复的时候,

    “我这边好像看到了一辆”

    “停在红绿灯那”

    “你在不在里面啊?”

    “你再不说话,我就上那辆了!!”

    我怕打字太慢,直接点开语音说道:“你别上啊,我没在里面,还有三站!等着!”因为声音不小,所以左右的视线又射了过来,让我有点脸红,但是手机是万万不能放下的。

    消息发过去之后,她那方迟迟没有回应,不会已经上了吧?我接连给她抖了5下,还是没有回复,我着急得不知怎么才好,其实,不坐同一辆车,也能到达目的地,可是,怎么能不一起?!

    就在我想打电话过去的时候,车停了,我一个踉跄,差点摔下来,待我站定,后车门打开,她就站在门口,美滋滋地,憋着笑,抬头看到了我,突然转换成了一个大大的微笑。

    “辣鸡!有没有惊喜?我可是走了三站路!”

    我紧紧地捏着手机,她绝对是故意的!

    “后面那姑娘上来了没?我开车了啊?”因为人太多,司机师傅看不太清楚人究竟上来了没。

    她调皮地吐了吐舌头,踩进了车里的黄色区域。

    “姑娘,别站那儿,往里走走!”说是看不到,可这个时候又好像对车内一览无余似的,我把手机塞进口袋里,空出手,拉了她一把。那正是车子启动的时候,她整个儿就趴在了我身上,我那只手突然就不知道该放哪儿了。

    她倒是随意,手臂交叠地把我圈起来,使了把劲,“新年快乐!”我只能看着她的发旋,乌黑的颜色,有些凌乱,大概是刚刚在外头吹的。

    她总是说,我们的身高相差10+cm,是最萌身高差。我记起了那些她所谓激萌的图片,一个瞬间就想把下巴搁在她的脑袋上,去汲取她身上凉爽的气息。不过她没有给我这个机会,稍稍挪开了一点,就数落起我来。

    “我昨天就说,让那混蛋给我们做司机,多好啊,哪里用得着这么挤!”中气十足的大小姐派头。

    “你是想在我面前秀恩爱吗?”我的声音有点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前几天感冒的原因。

    “我和你在一起,哪轮得到他?得是咱们秀给他看!”她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弧度,很好看。和她拉开了距离,才看清她今天的穿着,蓝色的棉绒旗袍马甲,外面套着淡绿色羽绒服,在暗色系的冬天,显得格外甜美,再加上那张天生显小的脸,活妥妥就是个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女。谁能想到,这家伙,是跟我同岁的。

    一路上我们都在聊着,笑着,不时有人往我们这边看,我们稍微压了点声儿,可是做不到完全闭口。直到总站,大家陆陆续续地下车,她才勾着我的手臂把我拉下来在我耳边轻声说,“我坐车的时候可是最讨厌别人说话的了……”剩下的,她没说出口,不过我心中清楚,当我遇见她……当她遇见我……

    “我们现在去哪?”她被突如其来的冷风吹得瑟瑟,此时搭在我胳膊上的围巾和帽子正派上用场,白蓝相间的粗线围巾,给她绕了两圈,还显长,“个子小真好,剩布料。”

    这么说她就不愿意了,恨急地就要扯下围巾。

    “我们去新开的商场,带你吃大餐。”就这么个小甜枣塞进她嘴里,立马消停。

    “我这个人很好养活的,也就是吃过的绝对不吃而已!”

    “那咱们吃什么?”

    “我没吃过的,我怎么知道?土豪爸爸看你的了!”

    她两只手搂着我的右胳膊,我左手得空,把帽子也给她扣上了,再看看时间,也确实到了吃饭的点儿了。

    “最近怎样?”

    “什么怎么样?”

    “你上次说……”她上次跟我哭诉两人在家里吵架,不知道原因是什么,反正陪着骂混蛋就行了,只是之后,也不知道进展如何?

    “啊,你说那混蛋啊,我们吵架,也都是为了小事,不过事后他的认错态度还不错,我就姑且原谅他了!”装作宽宏大量的模样,往背后一倚,别再旗袍上的小东西就露了出来,那是个精致的小扇子,有个浅蓝色的流苏坠着,和整个儿旗袍浑然一体。这旗袍我见过,可是那扇子,该是道歉礼物吧,真是个好哄的女人,我心里暗道,不一会儿,锅上桌了,看着她食指大动的神态,这家伙,似乎,谁来哄,都行,不是吗?

    吃完了火锅,又续了两摊,从中午,吃到了傍晚,直到撑得人仰马翻地,也没心思逛街了。先就这饭店里头的网,叫了个车,等我们相扶着走出商场,正好车到了。

    “你这是要把我拐去卖了?”她玩得兴起,在车外双手抱胸,一副宁死不屈的姿势,我没理她,自己先上车。

    “你走不走?”作势要关车门,她见势头不妙,立马也钻了进去。

    “卖了也没事,我帮你数钱!我数钱可快了,不信你给我两沓,我分分钟数完!”她把拇指和食指叠在一起磨搓着,向我示意,钱呢?我装作没看到。

    “哪儿去啊?姑娘?”司机师傅回过头来询问,我答道:

    “我决定先去最近的银行换他几百个硬币。”

    冬天的夜色爬得快,我们并肩地,坐在车里,也就眨眼的功夫,天就黑了。

    “天都黑了!公交车得停了吧,怎么回去啊?”她这才反应过来,一个激灵,身子也坐直了。

    “我带你回那里。”那里,是一个地方,在市区比较偏远的地方,和车站完全是两个方向,就她这么马虎的人,哪天真的被卖了,恐怕连钱都数不清吧。

    有了明确的目标,她也就放心了,安静地窝在座椅上,瞧着她那颓废劲儿,完全可以证明,吃也是要耗费精力的。

    车子大概开了40分钟,才停在了小区外,我们下了车,她本来昏昏沉沉的,被冷风一吹,就醒透了,轻车熟路地跑进楼道去开灯,她是知道,我不喜欢黑。

    “回家咯!”

    “怎么跟你家似的?”

    “怎么不是我家?这里我是有股份的!”

    我们俩一本正经地跟争论起房屋的使用权来。这房子当初是我买的,装修是她装的,起初的目的是为了在婚后,能有一个躲清静的地方,我许诺给她留一间,不过现在,整个房子都是我在使用。

    “你真想在这里养个小白脸儿?我可不同意啊!”

    “我这里不养小白脸儿,只养你!”

    “哼!我不在的时候,还不知道这金屋藏着什么娇呢!”她作势开始四处搜寻,准备找出“藏娇”的痕迹,我就站在玄关的换鞋凳上,看着她各个房间转悠,心里琢磨着:如果她真找到男人或者女人的东西,会是个什么表情呢?

    她当然没能找到。

    因为,我只想金屋藏你。

    一阵铃声把沉进在捉迷藏里的她唤醒,我看她不着痕迹地躲进了厨房,没多会儿,就又出来,看样子,电话还通着。

    我示意问:怎么回事?

    “查岗的,要确定谁跟我在一起。”说完一把把手机塞给我,自己直直地奔向厨房去了。我知道她有吃零食的习惯,所以,常来添置,可能刚刚打电话的时候发现了吧。

    我接起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清爽的男声,

    “喂,”

    “是你我就放心了,那个傻丫头,我还真怕她给人拐走了呢!”

    “嗯。”

    “天气冷,别让她冻着,开空调记得开加湿器,明早温度回暖……”我没有听他嘱咐的心思,这些我难道不知道?!

    她喜欢吃零食,吃多了又难受,所以药盒里常备了消食片;她喜欢夜里看手机,床头柜上的台灯调制到最暗的档;她皮肤薄,所以浴室里都是她平常使的不过敏的牌子……我和她在一起十几年,凭什么一个只认识她三年的人在旁指手画脚的?!

    “又直接给挂了?”她抱着薯片从厨房走出来,见我捏着她的手机,一副了然的样子。

    “那人太啰嗦!”

    “我觉得挺好啊,很受用!”美滋滋地吃着我买来的薯片,回味着她的男人!

    我多期待她能过得不好,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跟她说,“我养你,我照顾你!”可惜,那个混蛋还真是要命的体贴!我能给的,他都能给,那些我给不了的,他却也从不吝啬!

    我有时都恨不得断了这个念想,可每次,都还是先拿起电话。我知道的,有些人,如果不主动联系,那么将会永远都断了联系,我不忍心,也不愿,再也见不到她。

    “哎,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这年纪也真不小了。”她挨着我坐下,还朝我挑了挑眉,

    “我一个人过很好!”情绪有些难以控制,这种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是越来越无法平静对待!

    “你说你这个脾气!”说完,话头就此打断,我正琢磨着再想个别的话题来救场,就见一块薯片递到了我的面前,我们喜欢的东西一直都不一样,而她递过来的,是我喜欢的,不显油腻的黄瓜味。

    我,今年32,女,工薪阶层,有房,无车,单身。

    和她相识十五载,她曾唤我做情儿,那我就再做她十几年情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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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安梳颜:安梳颜点评:很喜欢这篇文章 ,写的流畅自然,贴近生活。

        缺点的话,很多细节概括性太强了。明显,她喜欢她,很久了。

        但因为是同性的爱,所以很不容易。

        我觉得应该写一些特殊的细节,让人能有深刻记忆。不是这种概括性的细节,记得她喜欢吃零食,记得她的小毛病,有一些普通,不能展现这种隐匿着的,毫无指望的感情。

        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里面的爱情也是,隐藏的,默默地,小心翼翼地,却在结尾处爆发。你可以看看。

        好像就这么多了,抱歉这么晚才点评。

        当时没看看见,请原谅我这个瞎子、

        月懒西楼: @安梳颜 东野圭吾的文我也很喜欢,作为推理作者去喜欢的,看了很多,却没能好好地学习,运用到自己的文里,是我的不足。
        同性的爱不容易,不过这只是一厢情愿而已,可是也没能达到石神的那种决绝,写的时候也是情之所至了,细节都没怎么用设定,太随性了也。这一点我也会注意
        不管怎样,还是很感谢您抽空的点评。
      • 咩小棉:|・ω・`)小辣鸡
        月懒西楼: @咩小棉 嗯嗯
      • 咩小棉:(⁄ ⁄•⁄ω⁄•⁄ ⁄)
      • 月懒西楼: @专三千 桃花舫 月懒西楼 江湖令 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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