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科技有助信息流通及知识传播,本应好事。可惜一般“智人”不但没有因此升值,反而变得精神紧张,情绪不安,关节疲劳,二三十岁便患上五十肩。
超大量的讯息,不分昼夜吸引着无数懒得筛选的眼球,有心无意地量化激化了贪嗔痴。根本没有需要的东西,今天大特价,出血了,即时点击,二十四小时送到,多贪几件!收在床底又何妨?与自己毫无关系的真假消息,不分昼夜散播着虚无负能量,燃点无明怨火,嗔恨难平莫问何!至于痴,只要留意公车,饭桌,家里,街上的刷屏民众,便不用多说了。似乎在“末法网络纪” 的不幸众生物质丰盛,却苦上加苦,不知如何适应自己造成的社会演变。
“网络纪”影响着很多行业,写作不能幸免。喜欢写作的人有需要思考文字创作在“网络纪”的定位和个人意义,才可维持动力,和预防吐血。试想曹雪芹生在今天,红楼梦被出版的机会高吗?这书“有市场”吗?就算免费网上分享,也可能赢不了几个真心点赞。再看网红,一篇垃圾炖鸡汤几天内被点赞十万次,曹先生还不葬书吐血?
那么,比较“传统”的文字创作,在网络文化中有没有生存空间呢?其实是有的,不过有必要认识新环境带来的冲击,重整心态。
对我这食古不化的人来说,文字是表达思想的工具。没有思想内容的漂亮文笔好比塑料花:万紫千红,不香不臭不惹虫,多看会生厌,存在没意义,扔掉稍可惜。有文字以来,无论中外作家对社会的价值,主要来自内心的热情和执着。他们有个看法,自觉与别不同,不吐不快,于是以文字为媒介,或启发,或警醒,或批判,或嘲讽,或激励。当然,他们有对有错。更高瞻远瞩的人也需要时间与运气的配合。但自认见解“独特”,眼光“异类”的人,不理高低对错,起码应该明白同时渴望 “大多数” 的认同是自相矛盾。
写作一向都是很寂寞的玩意。以往的作者,尤其在神权阴影下的欧洲作家,都选择隐姓埋名,以笔名见世。而作家都有正职或家底维生,从未想过以文字求名利。中国古代相对尊重文人,加上文采与仕途有一定关系,情况稍微不同。但历史上最伟大的哲人,智者,史学家,诗人,甚至小说家,都不靠稿费吃饭,否则营养不良。这情况一直到近代才出现改变。
文字商业化大众化,严格来说只有一百几十年的历史。近代的职业文人,很多都要面对市场,按期出产,为说而说来养家活儿。聆听自己心声的代价高昂,因应“市场需求”而创作的压力越来越大。尤其眼见半文盲的故事也卖了电影版权,自责不识时髦也属人之常情。不过时髦了又如何?命运的五指山还在前头。一百万个“作者” 中,只有几个名成利就。其他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多个的最大收获,不外乎一堆“闭目点赞”的电子红心,或半碗稀粥糊口。写作的人如何努力“迁就”,也改变不了冷酷的大数据。更悲哀的是,寥寥可数的“成就者”惯了取宠,很容易沦为“文字工匠”,糟蹋了天生文才外,也失去了初心内容。值得与否,真的见仁见智了。
现实如此糟糕,还写什么屁呢?当然要写!乱局是最佳的反省题材哦!而且细看之下,情况并非一面倒那么差。
自媒体爆出的“乱局”,主要由于量。从前的社会能够培养十个作家的话,现在可以生产一万个,甚至十万个,参差混乱是必然现象。文字创作圈子虽然扩大了秭倍,有价值的创作似乎没有增加多少;读者的数量纵使巨幅上升,细心阅读的仍然是少数。网上衍生的海量文字,本质上属于另一个世界。很难说这 “新世界” 是好是坏,反正不同。但由于这巨大新浪的出现,比较认真的创作在比例上变得渺小,很难被察觉。接受这现实,可以减低自叹怀才不遇而吐血的风险。
寂寞的作家能够在浩瀚嘈吵的现代 “文海” 中如龙御珠,自得其乐,保持初心,只问耕耘的话,得益可能最大。写作这小圈子其实比以前丰富了很多。互联网把时空浓缩了,现在以文会友很方便,朋友圈的直径也很大。偶尔在简书这类平台遇上三五知音,人生写而无憾矣!时来运到的话,成功的基础也更自主,更扎实。
再者,写作有多重意义,最重要的可能是自我修为,而非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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