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麦大人
01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
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
却道天凉好个秋。
这阙词名叫《丑奴儿·书博山道中壁》,作者是南宋豪放派大师辛弃疾。
而“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这是我少时最常念叨的两句话,当时觉得很酷,只是当时不知道具体出处。
大抵年少无知时,都喜欢吟诵几句古人诗词,在小伙伴们面前卖弄下文学涵养,以提高自己的逼格。
正如这首词里所说,我们都是在那个没有多少烦恼的时候,故弄玄虚地想弄出个与众不同的举动来,博得他人的夸赞及喝彩。
真正人到中年,这时上有老下有小,中间事业已到天花板,家庭两头跑时,就算有无数的委屈,也得含着热泪往肚里咽。
哪里还说得出来,欲说还休、欲说还休。月到十五光明少,人到中年万事休,一点不假。
或许是年岁渐长,个人阅历渐增,现在比较能理解辛弃疾那片悲苦寂寥、壮志未酬的心情。
真正的苦难是痛而不言的,能说出来的都不算什么痛苦。
所以,真正的孤独不是没有人在身边,而是身处闹市却没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02
历史的齿轮走到南宋绍兴三十一年,也就是1161年。
在金国境内济南府,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有一个神色慌乱的和尚不要命地狂奔。
他身后有一个二十余岁的少年快马加鞭,绝尘而去。两个人像猫捉老鼠,已经赶了三天三夜的路,身心俱疲,累得快要吐血。
前者当然不能停下,否则小命就没了。后者自然更不能放松,花了如此代价,总不能让快到手的鸭子飞了。
眼看只有一丈之地,少年大喝一声:“休要再跑,拿命来!”
和尚一个踉跄,瘫软在地,求饶道:“好汉饶命,我知道你是神兽降世,力大无穷,看在往日情面上,就饶了我吧!”
少年一言不发,目光如炬,左手伸进和尚胸前衣服里搜出义军印信。右手寒光一闪,一剑封喉,结果了和尚的性命。
少年正是辛弃疾,山东济南人,时年还不到21岁。
和尚原是一同起义的兄弟义端,后来叛变卖友求荣,偷了义军印信去投靠金狗。幸好辛弃疾及时赶到,没有误了大事。
很多小伙伴们都惊呆了,我们从小读的课本里面不是说辛弃疾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词人吗?哪里听说他还会武功,而且杀人技术这么娴熟的。
没错,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有宋一代,文武兼备,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的有好几位。
一个是北宋宰相范仲淹,出将入相文武双全,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
另一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岳武穆,文韬武略,北伐中原,直捣黄龙,最后被奸臣陷害,功败垂成。
他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至今读来仍是催人泪下。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还有一位便是辛弃疾,都说英雄出少年,但他徒有建功立业之心,一生始终报国无门,壮志难酬。
他的剑术在盛唐也可以找到一个知音,就是那个一生仗剑走天涯的李太白。
正如霜刃初试之日,便是利剑沉埋之时。
03
都说乱世出英雄,像三国曹操和刘备,都是在乱世之中雄霸一方。
再往前的战国时代,群雄并起,人才辈出,各为其主。“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只要有经世之才,英雄到哪里都有用武之地。
辛弃疾生逢乱世,山河破碎,已经很不幸了。然而更不幸的是,他生在一个苟且偷安、不思进取的国家,只能发出类似屈原的一声长叹。
两宋之际,豺狼俯视。北边有辽,东北有金,西夏盘踞贺兰山一带,西南方有吐蕃和大理国。除了东南沿海稳固,整个大宋在强敌环顾之下,岂能睡得安枕?
历史上任何一个动乱年代,都不乏有识之士和热血青年,为了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血洒疆场,马革裹尸。
当国家越是贫弱之时,民族的凝聚力反而越强,向心力越高。
辛弃疾一出生,正好是岳飞人生最高峰,挥师北伐,打败金军,收复洛阳。不过两年后,岳飞就被以“莫须有”之罪杀害,一代名将,就此殒命。
由于辛弃疾从小生长在山东沦陷区,父辈自然给他灌输很多国仇家恨,以后收复河山的思想。
在少时他就熟知岳飞的爱国故事,因此苦练剑术,熟读兵书,梦想有一天能够驰骋沙场,完成岳武穆未竟的事业。
长大后,辛弃疾就在家乡组织义军,振臂一呼就有2000多个兄弟加入。
他就带着这帮兄弟去投靠更大的首领耿京,当时耿京旗下聚合了山东、河北诸路义军,总共有近25万人,辛弃疾被他任命为掌书记。
而辛弃疾个人素质极高,文韬武略,这样的人着实难得,很受耿京器重。
所以才出现了上面那个千里走单骑追杀和尚一事,当他把义端的人头带回时,义军中响起了雷鸣般的欢呼声。
“你是我们所有人的偶像!”
这句话在义军中此起彼伏,大宋第一古惑仔由此诞生。
04
就在追杀义端的第二年,金国又南下了。
但此时国内出现内讧,皇帝完颜亮被部下干掉,因此他们只能向北撤退。
这时,辛弃疾向首领建言,这正是北伐的好时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耿京于是派辛弃疾和贾瑞一起南下,与南宋当局谈合作。
一路上都很顺利,但是在回程途中,辛弃疾听到义军中出了大事,耿京在海州被另一个叛徒张安国给杀害。
干革命本就是世界上危险系数最高的一种职业,因此要随时做好掉脑袋的准备。
这时辛弃疾可没想这么多,他悲愤难鸣,发誓无论发出多少代价,一定要为耿京报仇,亲自手刃叛徒。
经过精心策划,他率领50名敢死队,夜袭金营。于五万敌军之中,活捉张安国,并连夜狂奔千里,押赴临安就地正法。
这样的举动,在历史上怕也不多见。也只有关公做得到,于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耳。
对,你没看错,这不是武侠小说里面的情节,当时辛弃疾22岁,真英雄矣。
晚年有辛弃疾赋诗为证,《鹧鸪天·有客慨然谈功名因追念少年时事戏作》。
壮岁旌旗拥万夫,锦襜突骑渡江初。
燕兵夜娖银胡觮,汉箭朝飞金仆姑。
追往事,叹今吾,春风不染白髭须。
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
从这首诗里,不难看出,作者对年轻时期那段峥嵘岁月、金戈铁马的日子是何等的怀念啊。
现在读来,依然杀气腾腾,跃然纸上。
只可惜韶华易逝,那样的机会永远也不会再有了,一生抱负付之东流,此后他终生都没有再踏入山东老家。
(未完待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