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像箭一样嗖嗖闪过一年,杨安就走啦,听说是跟他父母去了外地。
没良心的,不知道我喜欢你吗!这一溜,害我难过了好几个小时,像丢了一颗大白兔奶糖。
走就走呗,日子照样过。幸而这时的花少也已被我原谅得差不多了。好吧,我已经把杨安抛到九霄云外啦。
我的容颜在变,花少的相貌也在变,圆圆的脸有了一点点尖,脸上的一颗痣越来越黑、越来越招眼,蛮特别,有点帅帅的了。
那就喜欢花少好咯。
可还是,尽是糗事!
钱钟书老人家说过:“女孩子不要男孩子送书,只借书,这一借一还,两次接触机会。”
是嘛,我那年也才十岁左右,就知道借物传情啦。没书可借,我就向花少借了一张光碟,他问我喜欢谁的歌,我说都可以,然后我就借来一张我早已全然忘记的光碟——天啊,不得不说,我这么好的记性,怎就记不住其中哪怕一首歌呢,连一个旋律都没有在我心里留下印迹,这只有一个解释:他的歌没一首能清澈到打动我。而我能记住借碟这件事的本身,也完全是因为三天后我的蠢样。
借物当念还,我灵机一动,翻出家里所有的光碟,来回比对甄选,最后挑了一张我最爱的卓依婷的贺新年,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碟片下面一齐还与花少了。
把我最喜欢的歌给他听,不就相当于对那小子说,“嘿,你值得拥有最好的,我看好你哦。”一个道理嘛。
我正为我的聪明暗自得意呢!
“诶,你的光碟怎么在我这儿?”
“是吗?放错了吧!哪一张?好听吗?”
“难听死了。”
哎,你们说说,这能不印象深刻吗?
那个时候的喜欢啊,就是这样,比如发作业本的时候,名字叠在一起,都能开心 一整天。
最有意思的还是周末。
周末家里的所有牲畜都归小孩子,我们必须都得外出捡柴禾、割青草、牧牛羊。所以每周末约在哪个山头就成了很有意思的事情。
那时什么通讯工具都没有,想要约在一起的唯一办法就只能靠瞎猫碰上死耗子,呸,心有灵犀。
每次,我带着弟弟妹妹,背着背篓,牵着牛羊站在青青草地里,一眼望去到处都看不到花少,我就会在心里涌起一股失落:死哪儿去了,这点默契都没有吗?
可就有一个周末,我遇到他了,而且记得清清楚楚,我多么情愿我从不记得那个下午啊。
农村的小孩有一个算一个,麻溜儿地都讨厌三伏天的太阳。那个周末也是,下午三点了,那团火球还不依不饶,死东西,怎么不去烤城里的少爷小姐,专来烤我们这群可怜小鬼,哼,专捏软柿子吃的混蛋玩意儿。
若是又没遇上花少,我会这样想。可那天,我们刚到,花少便也到了,我突然觉得所有的阳光都是温和的。
我还是一如往常的带上弟弟妹妹、牵着牛羊,背篓嘛,放一边,等天黑再去割。
花少呢,总比我们幸运,永远不用割草捡柴,牵两只小羊仔还没他屁股高,来了就把它们栓木桩上。这也叫放羊?
那天与他同行的还有一个玩伴,一人手上拿了一截斑竹做的棍子,长短大小就如孙悟空的金箍棒,我则随手撇下一根黄金棍子,我们所有人啊,就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你追我赶,撒着欢儿、赶着趟儿。
突然,我的喉咙接收到了一股巨大的冲力,好痛,几分钟都不能言语。我原地坐下,泪水直流,好一会儿才定睛发现,刚才挥棍子过来的小兔崽子正是花少,不偏不倚,打中了我的喉管。
我越哭越厉害,也分不清脸上是泪水多一点还是汗水多一点,不过我确定这次是把花少吓到了。
后来他有没有道歉我也忘记了,反正没过多久我们又好了。不过我不服气,悄悄去把他的羊绳解开了,害他追了好一阵,别提多解气了!
还有一次,太尴尬了,我争取简短几语带过。
也不知道老祖宗留下的都是什么品性,含蓄谦虚这一点怎么就不舍得传点给我呢。我总是这样,有点臭能耐就爱显摆,特别是在喜欢的人面前。
这不,那日,我又觉得我下腰的功夫棒极了,硬要表演给花少看。
我逼着花少搂着我的小腰,我一个轻而易举就将身子弯成了一座桥。看我多棒。
谁知,花少忽地一撒手,“你拉链开了”吧唧一下,我掉进了草丛里,脸臊得像红布。
半天也没能拉起来。
再后来,就初中了,花少也走了。我心中的那份喜欢啊,怎么也没机会夸张成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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