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头案

作者: 763138fb60de | 来源:发表于2018-09-05 09:31 被阅读2次

    1

    六月十五,深夜,李方哥在朋友那儿喝得醉醺醺,踉踉跄跄赶回家。

    家中大门敞开,外厅中灯火通明,摆着一桌上好的酒席,两副碗筷,两套酒盅,跟自己走时一模一样,几乎没有使用过的痕迹。

    方哥觉得奇怪,嘴里喊着“丽娘!”,一路找进卧室里来。

    丽娘今晚穿着杏红色湖绉裙,三寸金莲上套着一双葱绿绣花鞋,打扮得格外娇媚,李方哥嘻嘻笑着凑过去,想问她事情办得是否顺利?

    却见丽娘倒在了地上。

    李方哥说声:“调皮。”,俯身想把丽娘扶起来,没想到刚猫下腰,魂儿却差点儿被吓出了天外——丽娘的头,不见了。

    2

    李方哥酒醒了大半,心中一阵慌乱,不过他很快镇定了心神,熄灭灯火锁上门,撒腿朝对街的程思明家跑去。

    此时的程思明也正心绪不宁,焦急地等待着什么。

    李方哥见到程思明,不由分说,一把揪住衣领,先噼啪打了两巴掌,质问道:“为什么杀我老婆?为什么?”

    程思明被打懵了,回过神后愤怒道:“我还想问你呢?说好了三十两,又不会少你一文钱,为何见到的却是你老婆的尸首?真是晦气!”

    李方哥气道:“明明是你杀了丽娘,却不承认。”

    程思明反问:“我爱她还来不及,怎会舍得杀她?”

    ……

    两个男人争执不下,天一亮就扭结着来到府衙见官。

    新上任的知县王安是个聪明的年轻人,见两男为一女子对簿公堂,猜测内中隐情多涉及男女风月,既然死者是李方哥妻子,便一口断定是被程思明所杀。

    程思明狂呼冤枉。

    王安下令给二人同时用刑,不消一刻钟,两个男人全招了。

    原来,李方哥和妻子丽娘在岩子镇四水街上开了个小酒铺,小本生意,日夜照管,也只混个温饱。

    丽娘生得妩媚,街上人都叫她卖酒西施。对街的程思明很有钱,觊觎丽娘美色,便经常以买酒为名撩拨她。

    无奈丽娘人虽生得美,心却坚贞,几次三番勾搭都不上钩。

    程思明心痒难耐,一个月前,一次酒后,他向李方哥提出让丽娘陪自己一晚,出价是——三十两白银。

    就是这三十两白银,让李方哥彻底红了眼放弃了做人的礼义廉耻,面对让自己老婆陪别的男人过夜这种奇耻大辱,李方哥非但没有拒绝,反而认为自己找到了一条赚钱的好路子。

    “三十两银子呢,我们辛苦一年也未必挣得到。”李方哥嬉皮笑脸怂恿老婆卖身,“这年头笑贫不笑娼!若他看上的人是我,我都愿意。”

    丽娘先是不肯,但禁不住他软磨硬泡,也舍不下那三十两银子的诱惑,最后便也默许了。

    六月十五晚上,李方哥准备了一桌上好的酒席请程思明来家里做客,自己则借口有事外出,为程思明和丽娘制造单独相处的机会,让他俩成就好事。

    没想到,半夜李方哥回到家,家中门户大开,程思明不在,而娇美的丽娘却无端端变成了一具无头女尸。

    丽娘死得惨,李方哥一口咬定是程思明杀了她。

    而程思明则说丽娘既已同意陪他,自己没有杀人动机,而且自己昨晚去李家之前,丽娘早就死了,自己当时见到的就是一具死尸,李方哥分明就是想讹诈他。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个男人在公堂上相互指责,却又都拿不出证据。

    王安听着二人争吵,耳鼓被震得嗡嗡作响,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道:“且别吵闹,我只问你二人一个问题。”

    “李方哥,你是何时离开酒铺的?程思明,你又是何时到的李家?”

    李方哥道:“小人戌时三刻离开。”

    程思明道:“小人过了子时才从家出发的。”

    二人对自己离家的时辰倒是记得相当清楚。

    王知县听罢,低头将时间仔细推算了一遍,心中已有了计较,拿出一根令签当堂扔下。

    “来人,将程思明收监待审!”

    3

    程思明入狱后,日夜喊冤,又使了不少银钱走动,却收效甚微,王安既不收受贿赂,也不开庭审案,像是把无头女尸的事给忘了。

    程思明在牢里咬牙上火,悔不当初,美人的毫毛都没碰到一根,自己现在却无端变成了杀人犯,当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不知不觉到了七月十五中元节。

    中元节,在民间亦称鬼节,传说这日百鬼出没,晚间阴气十足。

    在距离岩子镇不远的金花镇外围有个废弃的古庙,里面常年住着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出了金花镇,要回古庙,必经过一片柿子林。

    七月十五的月色不甚明朗,林影绰绰,柿子林里突然闯进十几个黑衣人。

    将近子时,林外由远及近响起一阵清脆的木鱼敲击声,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和尚趿拉着鞋走了进来。

    和尚敲着木鱼左顾右看,快速朝西走去,柿子叶被风吹得哗哗作响,和尚走到柿林中部,一个阴恻恻的女子声音忽然在他身后飘了过来:“和尚,还我头来!”

    和尚吓了一跳,慌忙回头,却并未见到什么女子。

    和尚以为自己听错了,加快脚步继续往前走,女子的声音却又响了起来:“还我头来!还我头来!”

    和尚腿已抖得筛糠一般,跌到地上摔了一跤,挣扎着爬起来向林子深处奔去。

    没奔出几步,面前赫然出现一个红衣女子,长发披散,脸色苍白,眼睛直勾勾盯着他。

    “和尚,还我头来!”

    女子的声音怨愤而凄楚,说着便朝和尚伸出十根又尖又长的红指甲。

    和尚的恐惧终于达到了极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呜呜咽咽哭了起来:“头……不是在后街赵大为家的货架上吗?别再缠着我……”

    话音刚落地,女子嘿嘿一笑,脱下红衣,露出一个男人的胸膛,十几个黑衣人霎时从四面八方拥了过来,三下五除二将和尚拿绳子捆了,骂道:“贼秃,岩子镇杀人的果然就是你了!”

    和尚一下清醒了,后悔不迭,想要逃跑,却为时已晚,

    和尚名叫十慧,曾是岩子镇的打更人,一个月前打更时路过四水街,见李家酒铺内灯火通明,就想进去化些斋饭,没想到走进里面却见丽娘一人独坐房中,打扮得娇艳迷人,似在等什么人。

    十慧见色起意,抱住丽娘求欢,丽娘抵死不从,十慧一怒之下便拔刀将丽娘的头砍了下来,走过两条街,想起来拿着人头无用,就顺手把头放在了赵大为家货架上。

    李方哥半夜回来见妻子被杀,不知内因,就把程思明告到了县衙,王安当时听二人对质,李方哥戌时三刻离开,程思明过了子时才从家出发,这中间有一个多时辰的时间差,这段时间内发生过什么,着实大有文章可做。

    程思明杀人动机不足,虽不是凶手,但到底难逃嫌疑,于是王安将计就计,假装认定程思明为凶手,将他下了大牢,引开众人注意,暗地却派捕快四下寻访真凶。

    就在这时,镇子上一个老人提供了一条线索——以前经常出现在街上的打更僧人十慧,自从案发后便再也没出现过了。

    王安立即派人查访,很快,在四十里外的金花镇发现了十慧的行踪,然而,这一切都只不过是猜测,事实上并无证据可以直接证明十慧就是杀人凶手。

    当时临近中元节,王安便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个“女鬼索命”的招数,让捕快穿上女子红衣,假扮成丽娘的鬼魂去柿子林找十慧“索命”。

    俗话说“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但做了亏心事的十慧杀人心虚,“女鬼”还没怎么恐吓,就当场自己招了。

    王安将十慧收了监,次日带人去赵大为家领取丽娘人头,赵大为说:“那日是见着一颗人头的,但是怕受牵连,悄悄拿到后院埋了。”

    赵大为带着王安一众人等来到后院,指着一处空地说:“就在这底下。”

    随从拿铁锹挖了几下,果然挖出一颗人头,但把泥土除去,仔细一看,却被逗笑了:“这女人怎么还长胡子?”

    王安凑过去一看,只见那人头双目紧闭,牙关死咬,脖颈上虽然也是刀伤,嘴唇上却覆盖着薄薄一层胡须。

    王安笑道:“这分明就是个男子,赵大为有古怪,还不快快拿下?”

    4

    赵家隐藏着一起命案,众随从赶着去拿赵大为时,赵大为却早已不知去向。

    这时,后院又传来一阵骚动,原来应捕顺着刚刚挖出人头的地方又挖了一段,结果又挖出个女人头,细查之下,却不是丽娘是谁?

    王安一面吩咐让李方哥来认领丽娘人头,一面差人把赵大为的妻子抓了来,问及赵大为的去向,赵妻怕受牵连,没等用刑直接将女婿江夏的住处供了出来。

    江家离此不远,不过半日,赵大为便被捉拿归案。

    十年前,赵大为有个朋友叫马忠,在岩子镇做绸缎生意,一日外出途中二人因琐事发生了口角,赵大为一时恶起,竟拔刀相向,杀了马忠,割下人头埋在了后院的榆树下。

    马忠失踪后,马家人在后山发现一具尸体,但因无头,始终无法确认,后来时间长了渐渐也就罢了。

    上个月不知怎的,赵家的货架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女人头,赵大为害怕被官府追问,就也埋在了后院,两颗人头本来相隔甚远,且做了记号,绝不会认错,但没想到一挖之下没挖出丽娘,倒先把马忠给挖了出来。

    面对杀人罪行,赵大为并不悔过,令他后悔不迭的,反而是早知会把马忠也牵扯出来,说什么他也不会管丽娘这一档子闲事。

    可是明明在两颗人头处都做了记号,绝不会弄错的,不知为什么马忠的头却还是被挖了出来。

    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

    人在做,天在看,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5

    结案后,王安在县衙为两个亡灵各上了一柱香。

    八月十五,月色晴明,却忽然落下一阵小雨,王安伸手接了几滴雨放到唇边尝了尝,咸的发苦。

    或许,这是死者无声的眼泪吧。

    又或许,是他们在用这种方式向年轻的知县表达谢意。

    王安抬头看天,雨过后,月色如洗,高悬的圆月更加明亮了。

    因贪恋女色,程思明名声尽毁,还遭遇了一场牢狱之灾;而十慧只因求欢被拒就愤起杀人;赵大为因一点口角,就心生恶念,将马忠杀之后快,又无一不令人扼腕。

    二人杀人后非但毫无悔意,反而妄图瞒天过海,平安度日,更是令人发指。

    人不可起贪念,更不可起恶念。一念之起,后患无穷。

    抬头望,看天理昭昭,何曾饶过谁?

    (注:本篇以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目录“程朝奉单遇无头妇,王通判双雪不明冤”为底本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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