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感言集之119:士之不托诸侯

作者: 余超林AIA财富管家 | 来源:发表于2018-09-20 10:04 被阅读7次
    孟子》感言集之119:士之不托诸侯

        早起,高声朗诵《孟子.万章章句上下》,其中对于“士之不托诸侯”的观点颇有感触,通过万章与孟子的对话,我们知道,读书人是绝不能够依靠别人的随便供养的,尤其是他国诸侯的赏赐供养,即便是一个守关打更的人也会通过一个固定职业来谋求生计。所以孟子的观点很明确,如果流落他乡,当地国君来粮食来周济难民,没有办法,为了活下去,可以接受送来的粮食,这是符合礼仪的。如果投奔他国,依靠他国的赏赐过日子,这样就不合适了。赏赐一次算一次,何况人家赏赐必然觉得你有利用价值才行,一旦发现没有利用价值,这种赏赐随时会中断,人生的主导权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否则依靠赏赐过日子与寄人篱下有什么差别?当然,作为一国之君,要想起贤用能,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像鲁缪公那样傻乎乎地三番五次派厨师派仓管到子思那里送肉送粮食,每次还要子思不停跪地作揖,同时又不真正任用他,这样怎么让人受得了?真正的重用人才就要学习尧一样的对待舜,这才是真正尊重人才。

    原文如下:

          万章曰:“士之不托诸侯,何也?”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也。”

      万章曰:“君馈之粟,则受之乎?”曰:“受之。”

      “受之何义也?”曰:“君之于氓也,固周之。”

      曰:“周之则受,赐之则不受,何也?”曰:“不敢也。”

      曰:“敢问其不敢何也?”曰:“抱关击柝者,皆有常职以食于上。无常职而赐于上者,以为不恭也。”

      曰:“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曰:“缪公之于子思也,亟问,亟馈鼎肉。子思不悦。于卒也,摽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急。’盖自是台无馈也。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

      曰:“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曰:“以君命将之,再拜稽首而受。其后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子思以为鼎肉,使己仆仆尔亟拜也,非养君子之道也。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

    大意是:

            万章问:“读书人不能够依托寄居在别的诸侯国并依靠其供养,为什么?”

          孟子说:“不合适!诸侯如果失去国家,可以寄居在另一个诸侯国,这是符合礼仪规范的,读书人寄居在别人的国家依靠其供养,是不符合礼仪规范的”

          万章问:“国君送给您粮食,会接受吗?”

          孟子说:“接受!”

        “接受有什么方式?”万章就问

        孟子说“国君对于那些流失过来的难民,本来就有义务周济他们。”

        万章问:“周济就接受,但是赏赐就要拒绝,这是什么原因?”

        孟子说“不合适”

        万章问:“为什么说不合适?”

        孟子说:“守关打更的人都能够依靠这份固定职业领取薪水养活自己与家人,一个读书人依靠他国诸侯的赏赐过日子,是一种非常不恭敬的行为。”

        万章说:“国君如果赠送礼物,我们就接受,不知道能经常这样吗?”

          孟子说:“鲁缪公对于子思,曾多次派人慰问,赠送煮熟的肉之类的。子思很不高兴。最终下决心把派来的使者,赶出大门之外,并向北面方向叩头作揖而拒绝接受馈赠的礼物,说:‘至今才知道君主是把我孔伋当成狗马来畜养。’后来使者就不再来送这些小恩小惠了。很喜欢贤才但不举荐任用,又不能用养贤的方法来对待,这能说是喜欢贤才吗?”

    万章说:“请问国君要想奉养君子,怎么样才算是真正的养贤呢?”

    孟子说:“用国君的名义送来礼物,按理要两次跪拜叩头然后才能接受。以后管仓库的人不断送来粮食,管厨房的人不断送来肉食,都不是用国君的名义。子思认为为了几块煮熟的肉食使自己辛苦地多次跪拜,这就不是供养君子的办法。尧对于舜,使自己的九个儿子侍奉舜,又把两个女儿嫁给舜,百官、牛羊、仓库等都齐备了,使舜在田野中接受供养,然后才提升他担任很高的职位,所以说,王公之尊贤者是这样的。”

    个人看法:

            孟子对于读书人的气节要求是很高的,人作为一个社会动物,要想生存下去,必须参与这个社会的分工协作中,去承担起属于士的那部分责任与使命才行,而不是受了教育之后,什么也不干,或者什么也干过不了,躲在那里,接受国君的赏赐供养,无所事事的过日子,这与寄人篱下有什么区别?古代的几个社会阶层:士农工商,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士”主要指的就是读书人,依靠所学知识取谋求职业发展的这一阶层。

          所以讲读书人作为一个社会分工的职业,一定要参与到社会分工中,为我们提供基础教育的国家发展服务是义不容辞的事情。如果只是因为具备一定学问,被某个人,某个机构包养,人家利用你做学问的能力,取谋求他的发展,原本无可厚非。但是,一旦这个读书人被包养,其后果就是会丧失独立做学问的机会,丧失独立发布观点言论的机会,如果这样,孟子认为是不对的,保持“士”的独立性非常重要,不能够寄人篱下。即便是鲁缪公想用小恩小惠的手段也收买不了子思的独立思考独立做学问的想法。所以,“士之不托于诸侯”,士才能够成为独立学者,正因为独立,士才能够真正提出践行自己的理想信念,所以,国君用士,千万不要以使唤丫头佣人一样,一定要以礼相待才行。如果不这样,这个国家就没有机会网络大量的有用之才!

    余超林早读《孟子》感言集之119:士之不托诸侯

    2018-9-20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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