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解老》第四章 失德
红林悟道《韩非子-解老》上一章韩非子重点解释了如何集德、成德、安德、固德。佛学是出世之学,讲本有可度,本无可去,本有的就是“无为大法”,是可以通过后天的修行重新获得。道家是入世之学,讲道法自然,无为而治,法家是治世之学,讲依法治国,君权至上。韩非子对于德的“集、成、安、固”的解释,应用在国家治理中的意思是一样的。
在韩非子看来君主最大的“德”,就是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依靠依照的是法律,一国之法律如“德”一般,需要不断地积累与优化,要按照“无为”积累,国家建设、社会进步、行业发展都有自身的规律可循,按“无为”原则对国家法律、社会规则、行业制度进行制定与积累,而不是以君主的喜好与习性制定与积累。以无为集,对建立与完善国家法律体系具有指导意义。
“以无欲成”指明了依法治国的道路,就是“无欲”不能有私欲,完全按照法律办事,不参杂任何个人因素,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则依法治国可成。“以不思安”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执法者,面对法律不思虑不怀疑,坚持法律的立体地,一切让法律作主,则法律安定,国家安定,百姓安定。“以不用固”国家治理的最佳境界就是不用法律,人人按“德”而行,要法律做什么,用了法律说明国家治理出了问题,依法治国出了问题。依法治国的目的与目标就是“法不用和不用法”当然这是理想状态,人性上德已集已成已安已固,才能不用法和法不用。
韩非子讲完集德、成德、安德、固德后,转向讲如果有为有欲有思有用则会怎样?先讲有为有欲“为之欲之,则德无舍;德无舍,则不全。”意思是如果有为、有欲,德就无所归宿;德无所归宿,就不完整了。我们在前面讲过中国传统哲学中对“无”的定义为“道”也就是自然规律,而对“有”的定义是现实的事物,道的表相。人如果有为,就是按道的表相行事,只注重表相,不讲本质。有欲,就会自以为是,就会寻求自已主宰自己,将德弃之。为之欲之,表相与欲望就会占据人的身心,德就没有了去处,所以韩非子说“德无舍”,德没有了去处自然就不会完整。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去占领思想的阵地,你不去占领,坏思想就会占领。
人的成长是机体与思想都在成长的过程,最佳的状态是机体与思想同步成长,但现实是思想的成长远赶不上机体的成长,结果就是“德不全”问题多多。我们心智的成长远赶不上财富的增长,所以问题就多多。我们说生活啊你慢点,让灵魂跟上你。我们这个社会所有的错,都可归于发展速度太快,快到我们连改错的机会与时间都没有。
再讲用之思之的后果“用之思之,则不固;不固,则无功;无功,则生于德。”意思是如果使用了,思虑了,德就不能牢固;不牢固,就没有功效;没有功效是由于自以为有德。用了说明缺“德”了,人的所有行为都来自意识的控制,相由心生。人如果走到想用“德”来约束自己时,显然行为已经出格,“德”已经不全,上德必有善行。人如果脱离“德”的范围开始胡思乱想,走歪门邪道,“德”自然不能巩固在人身心中的地位。德,是正思正道,除此之外再无正思正道。德的主体地位失去了,自然产生不了应有的功效。
【为之欲之,则德无舍;德无舍,则不全。用之思之,则不固;不固,则无功;无功,则生于德。】
在公司管理中,企业文化与公司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根本大法,再无它法。如果老板抛弃根本大法而有为、有欲、有用、有思,自以为是,按自己的喜好与习性为事,那么企业文化与公司制度将在公司失去主体地位,自然发挥不了根本大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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