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王子,他身骑秃驴

作者: 林一芙 | 来源:发表于2016-04-24 00:56 被阅读246次

你芋头和我完全是两个类型。

认识我的第一天,芋头就“啪啪啪”地翻着小黄书斜眼看我说,咱俩不合适吧。

我心里窜起一阵无名火:老子一个一米七大高个的姑娘,还没嫌弃你个一米七五小矮子呢,你倒先嫌弃起我来。

我是情绪化的重症患者,什么“不高兴”都写在脸上。

他干巴巴地“哈哈哈”了几声,然后拿出菜单就开始点菜,一脸真挚,一点也没透露出“来都来了,不如吃顿饭吧”的意思。

我心里暗想,前几次相亲,第一眼没命中的都是推辞“我们出去走一走吧”或者“不好意思,我这儿还有点事”,这回这个小矮子,难不成是嘴上说说,心里在暗爽?

然后,我稀里糊涂地留下来吃饭,两个人稀里糊涂就在一起了。

后来芋头向我坦白,他那天没想那么多,从头到尾就贯彻着一个想法:管它是不是相亲呢,老子饿了,就是得吃。

芋头看热血动漫、打联机游戏。我每天回家除了固定不变的两小时看书时间,剩下就是开着电脑写公众号推送。

他说我“假正经”,我说他“真浅薄”,可我们从来没有真正瞧不起彼此的兴趣领域。

我们尊重彼此的热爱,愿保守一份因不了解而产生的崇拜。

我是选择困难重症患者,把“作”字放在头上践行。

我和芋头之间经常有这样的对话。

我:“我想买这家店新出的那款包。”

芋头:“好啊,买。”

我:“可是,我现在好像没有衣服搭这个包。”

芋头:“那就不买。”

我:“可是这家店只有在上新的时候打折的力度最大,不买就涨价了。”

芋头:“那就买。”

我:“可我现在缺个白色的包,这款只有黑色的,我已经有好几个黑色的包了。”

芋头:“……”

最后的决定通常是芋头做的:买。

我们搭配得很好,他让我完成了“我是经历漫长的思想斗争才买下”的自我暗示,最后以精打细算的胜利者姿态凯旋而归。

有他的存在,我的购物快感往上提升了十倍还多。

我和芋头最大的分歧都集中在看电影的时候。

谈个恋爱、看场电影听上去是件挺美好的事,可我们每次都要把当期榜单翻两三遍,才能选出两人都想要看的片。

我看他的各种欧美复仇大片,因为太无聊,在影院喧哗的打打杀杀立体声中昏昏欲睡。又被械斗声惊醒,中途问他进行倒了哪里。

他看我的文艺片,自己提前就买好两包爆米花,收拾出“爱咋咋地,老子就是陪你坐俩小时”般的心情。唯一的互动就是他在半睡半醒之间,看我没出息地抽抽噎噎,随手塞过一张纸巾。

这种看似很糟糕的经历却成为我们生活的温馨调剂,别人家打赌用洗碗、拖地这样的家务事,我和芋头却有自己的模式。

我们打赌的项目常常是开玩笑地约定,下次谁再多妥协一些。

对我们来说,妥协是一种相处方式。

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完全志趣相投的两个人,况且有句老话说“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男女之间再一致,总会有性别导致的种种差异。

妥协不是个特别美好的词语,却在两人的相处中不可或缺。把妥协变为两个人的游戏,比起用躲避和无视来伪装出的“志趣相投”要来得舒服。

相反,我和芋头因为兴趣交叉,时常还能互相协助,大有“你耕田来我织布”的架势。

我开始做公众号的时候,因为版权限制,常常找不到合适的图片。看着我每天搔首苦闷的样子,芋头给我想了个招儿,说可以用动漫截图。

有一次在酒席上,他向朋友介绍,然后拿着二维码让他的哥们儿挨个扫。扫了还不够,还叮嘱哥们儿要及时转发,一群一米八的糙汉每天转发着《怎样生活才算拥有‘少女力’》,看上去还真有点“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味道。

我也没有变成“游戏男”身边的怨妇女朋友。他偶尔拿网游的同人小说给我看,其中不乏文采斐然的,让我也盛赞一句:写得不错。他见我来了兴趣,也会一时兴起地向我讲解人物设置与关系。

强求他人爱屋及乌是本身就是另类的“道德绑架”,但不爱亦可以尊重。

经常看到新闻里说“兴趣不合”“性格不合”。这个多元化的社会,不敢妄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同螺丝与螺母那样严丝合缝。但真正的爱情会成为契约,让相爱的人互相接受与理解。

你遇到的王子,他不太像你原先想象的样子,连身下的白马都是只小秃驴,但那又怎么样呢?你的喜欢就是他塑身的金衣,足够让他光芒万丈。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就是你坐在他身边,看着他做着一件你不了解的事,从心底里觉得,他真的是个很棒的人耶!

感到爱情最甜蜜的时候,不是他喜欢的东西,我正好也喜欢,而是有一天他突然破天荒地说:“要不,咱也去看看《山河故人》,你喜欢的那个影评人,说那个挺好看的。”

我想想说,算了,你上次给我介绍的魔法师、弓箭手、召唤师、刺客,我还没弄明白。

我们守护各自的热爱,再反过来热爱彼此。我们把热爱的生活的一部分互相交换,组合成相处的新模式。

比起志趣相投,我更愿意在爱里互相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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