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其实写自去年11月,在weavi网站看到三组词练习中的一组:风、书店、手机。
可惜,当时写了三篇后就放弃了。
不记得是哪位大师说当你不知道要写什么东西的时候,将一些词语写在卡片上,随机抽取其中的几张,用这几张词卡写成一篇文章。
深以为然,weavi网站的三组词练习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
既然想走上写作之路,这个练习未尝不是一种方式?
我依然记得遇见你的那一天。
那是一个鲜花怒放、清风徐来、阳光正好的春天。
我路过街角的书店,被橱窗里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海报所吸引。
推门进去,伴随推门而入的风,挂在屋顶的风铃发出“叮咛叮咛”的清脆声。
那,是我听过最美的声音,像,像降落人间的精灵。
你身穿浅色牛仔裤,白色衬衣,听见风铃声回头说了句:早上好,欢迎光临。
我是你第一个客人,你后来说。
书店不大,15㎡左右,收银台在门口,占据小小的位置。围着墙的书架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书。
中间的展台上,手绘的广告牌上是一对斑白头发的老人,迎风招展的风帆下,互相搀扶着看夕阳。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不知为何,让我想起这句话。
你一定是上天派来的天使。
这小小的书店,你居然安装了混响。
一段段古琴、古萧之类的古典音乐从上空传来,比起我平时手机上播放的音乐,简直是云泥之别,听得我耳朵发麻,欣喜若狂。
我忘了,我是一个罹患绝症的孩子,只有三个月的时间。
我忘了,早晨,偷偷从医院跑出来,只为去吃一碗酸辣牛肉粉。
你这间小小的书店似乎有魔力。天空飘着音乐,空气中弥漫着花香。
原来你这喜欢美好的一切的孩子,在每个角落里都放了鲜花,清香馥郁,沁人心脾。
书架上摆放着一本本不常见却高品质的书,特别是有我最爱的AXIS。
这里,简直是我的天堂,似乎是专门为我而设置的,是我生病以来最开心的一天。
我流连在书店不肯离去,蹲在角落里,捧起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守着一树开满梦幻紫的腾月旁,看了起来。
正当我沉迷于马尔克斯笔下细腻而温柔的笔触时,一股奶香味传入我的味蕾。
我一抬头,看见你端着一个放着牛奶、千层糕的盘子,笑着对我说:hi,还没吃早餐吧,我们一起吃吧。
不由自主地跟随着你的脚步,和你端坐在收银台小小的一偶。才发现那些蛋糕居然全是出自你手,我没有拒绝,拿起勺子舀了一块千层糕放进嘴巴里,那真是人间美味,入口即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蛋糕。
自此以后,我每天早上偷偷溜出医院。
来你的书店,看书、听音乐、闻花香,还有,吃你做的蛋糕。
你从来不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会在每天这个时间出现,对我在夏天仍带着帽子也不以为许,仿佛一切都是自然而然,我们像相识已久一样。
为了不让护士知道我悄悄溜出来,我必须赶在被发现之前离去,所以我们相处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
许是上天给了我们默契,你总是恰如其分地烤好蛋糕,吃完蛋糕后回医院,时间刚刚好。
后来我的病情严重了。下不了床。
想念你,拿出手机翻看我偷偷拍你的照片。
想念你蛋糕的味道,以至于吃其他的东西都没有味道。
好在,是最后的时光里,我不吃,医生、家人也只认为是病的原因,并没有勉强我。
我实在忍不住,求妈妈去街角的书店帮我买块蛋糕回来,妈妈寻了去,却怎么也找不到你的书店和你。另外买回来更贵的蛋糕,一样也没有你做的好吃。
我吃不下去,陷入昏迷中。我看见你来接我。告诉我,你来这人间,其实就是为了陪伴我,你是天使,来接我回家。
如果天堂有你,如果能一直和你在一起,我愿意和你走。我伏在你生出的白色羽翼之上,飞向天空,飞向我向往的、没有病痛折磨的国度。
我的灵魂漂浮在半空,妈妈哭得死去活来,我的手机画面停留在你的脸上,那是我初见你时,你回眸一笑的照片。此刻,隔着时空,隔着屏幕,我看见一滴泪从你眼中流了下来。
谢谢你陪我走过那段艰苦的岁月,再见了,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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