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剩下的一百多页也给看完了,不得不说这后半本真是精彩。阅读这本书,就像给灵魂进行了一次洗礼。我们和书中的女主角一同从凡俗中成长,在痛苦中循着信仰的光往上行,只是即将触及天堂的时候又被拉回地狱,然后在地狱的痛苦中往上爬,最终回到人间爱书中,我们似乎回到了青葱时代的愚昧可笑,又跳到而立之年看透世事的冷静中,我们再往回看,回看自己的成长,又在女主角的成长中获得另一种精神的成长。
我得承认,在读到第100页的时候,我是当它作爱情小说来读的。一个女人在看清渣男后与男主人公在一起,就该如此发展。但毛姆是一个老男人,他在创作这部作品时可能已经四十多岁了,他对两性之间的认知便不会如我们这样天真浪漫。就像孩子依赖母亲是他作为生物的一种本能,两性之间的情感也是一种本能,本能包括了人性中与肉体上许多的不可解释。在读完这本书后,想起之前说起的“《面纱》是毛姆剖析人性的三大力作之一”,毛姆想给我们剖析爱情亲情吗?不是的,他想剖析的是人性,这人性穿插在爱情亲情以及同情等各种情感中,而且它是以一概全式的,以一滴水珠映射出万千世界。所以我们再读这本书时会觉得残酷,因为似曾相识、合情合理、无法反驳而觉得残酷。你会发现,毛姆撕开爱情亲情各种外衣,内在是触目惊心,但读到最后的你依旧会包容、理解,你会微笑着承认人性中的这些自私、疯狂的污点。你接受了人性中的灰色,而不止黑与白。
一般的小说,可能到书中第70章就可以结束了,当我们读到这里可能会因为瓦尔特的逝世而伤心,可能会因为凯蒂的重生而感动,故事时可以在这里结束的——在我们疑犯情绪激动中终止。“有了自由,她就有了无畏地面对未来的勇气”,在70章结尾如是说。但作者却不把这样的美好留给我们,人性中不止自我救赎,还有不可避免的邪恶,你杀不死你人性中的恶魔,哪怕你拥有勇气。所以作者让凯蒂跌入地狱,使得唐生有机可乘,让凯蒂痛苦地怨恨自己鄙视自己。毛姆觉得这样还不够,所以在结尾他还加入了凯蒂的父亲。凯蒂父亲因凯蒂母亲的死而倍感解脱,还有他疲于作为一个父亲的存在,都是亲情中怪异而真实的人性存在——我们不能因为大众讴歌父爱母爱而忽视甚至无视一个人作为人的本能。毛姆为我们揭示了许多残忍的人性,有些尴尬。那是否就这样“两败俱伤”了呢?你想告诉我们的就是人性中固有的自私、虚伪,本能中欲望的张狂……都是不能被掩盖的,我们其实肮脏而龌龊?
当我们看到凯蒂不断为她的过错而找借口开脱,当我们看到她与唐生又纠缠在一起时,我们会对人性产生一种失望,就像岩石上终究浇灌不出一朵鲜花,我们会被一种荒凉与无力笼罩。而这时,偏加上她父亲的一种“自由”渴望,更让我们不寒而栗,似乎人生中再亲密的关系也经不起推敲。当我们捉襟见肘无力解脱的时候,毛姆才为我们指点迷津。当我们在最后看到凯蒂与父亲的热泪相拥时,我们的内心是这样坦然与温暖。“我没有回信。我还有希望与勇气。”这是书本最后一页中凯蒂说的,当她经历了那么多苦难,看透了许多世事之后,她能坦诚面对。当凯蒂正视自己,成人自己人性中的恶无法逃避时,她才是一个有足够勇气去正视生活坦然生活的人。人生路难,我们砥砺前行。身体会在岁月的打压下伛偻,但我们的人性会在不断磨练中更靠近天堂。
在本书最后,“或许所有她做过的错事蠢事,所有她经受的磨难,并不全是毫无意义的——那将是一条通往安宁的路。”这是一个大句号,给本书画上了一个极让人信服的圆满。凯蒂从一开始是自以为是,她在自己的生活中如鱼得水,好不自在。而后卷入生活的中心舞池,与瓦尔特结婚,与唐生纠缠不清,她的愚昧正在被融化,因为这时她无法应付。再到湄潭府,面对死亡,面对信仰,她开始清醒,有一种自我意识的觉醒,她开始迷迷糊糊觉察出一种召唤。直到瓦尔特死了,她离开香港,“自由”出来了。当然,我们在这样的自由里还看出许多自私——所以渴望自由也是一种人性本能,而非崇高理想。她从昏昏沉沉到觉醒后的痛苦寻觅,再到最后的坦然接受,是其对于自我的一场追寻。修道院长说“安宁,在工作中是找不到的,它也不在欢乐中,也不在这个世界上或者这所修道院中,它仅仅存在于人的灵魂里。”它存在于人的灵魂里,只有你坦诚面对了它。
阅读中,总有一些问题蹦出来。
你说,凯蒂到底爱不爱瓦尔特?在这个故事中,女主角是凯蒂。男主角呢?可能是瓦尔特吧。瓦尔特出厂的次数不多,而且很多时候也没啥动作没啥话语,可我们依旧“爱”他,不是吗?我们的女主人公爱不爱他呢?她无数次提醒自己,“恐怕她不爱他”。但是,却在乎他的爱的存在,当她觉得自己失去了他曾经那样的柔情后的“孤独”,我们可以说是虚荣心作祟,但是爱情里本就有虚荣心的成分所在。瓦尔特曾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爱她的人,她已在不知不觉中对他产生依赖。当她听到别人夸赞自己的丈夫瓦尔特时,她会那样骄傲;自以为得了霍乱时,她会着急需要瓦尔特;当她得知幻云后也渴望在瓦尔特那里得到一般的孕妇能得到的安慰,希望得到瓦尔特的关心与温柔;又因为看到瓦尔特那样喜欢孩子而心疼内疚;在瓦尔特离开她之后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感”,她也时常害怕,我想是害怕这一种真正地孤独。所以她可以不断地说不爱他,但是越说得多,越像一种自我狡辩,她不爱他只是因为她不想爱上他。毛姆的重心是在凯蒂的精神成长上,你看凯蒂因成长还拒绝了虚伪而选择告诉瓦尔特真实的想法——她也不知道孩子到底是谁的。所以凯蒂在这时候是在独自觉醒、成长,她现在心里只有自己,甚至并不需要爱情。她只是一种忽略,我想等她年逾古稀再回想,并定会发现自己对于瓦尔特是有一份感情在的。
那么,瓦尔特是不是真的想害死凯蒂呢?他最后身染霍乱而死,是因为心灰意冷而自杀的吗?
从瓦尔特的自我坦言中,我们知道他其实一开始带凯蒂来湄潭府确实是想害死她。而凯蒂在湄潭府的改变,是他始料未及的。虽然我们的毛姆好像蛮喜欢瓦尔特这个角色,你看他做事认真、学术高超,长相英俊,有一种冷峻的气质,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但是他终究是个人,而不是一个神,所以毛姆在设置人物上给他加入许多不足,例如身高不高,不善言谈。在人性上,他也有缺点。我们都知道瓦尔特爱凯蒂,是那种卑躬屈膝委曲求全的爱(他在这样的爱里其实也喻示他爱的变态——即非正常状态下的爱),但是他在得知凯蒂背叛自己时,他想要毁了这个心爱之物,也是人性中的恶魔作祟。所以,虽然我们同情他,因为他是受害者嘛,但是他也是一种恶的呈现。当然,他最后也是完成了他的自我救赎。当瓦尔特知道凯蒂有身孕之后,他让凯蒂离开湄潭府,并且说对于那件事已经释怀。而后他感染霍乱而死,我们不管他是故意拿自己做实验,还是不慎,在死之前他的精神意识都为我们揭晓了其人性中的一角面纱。“别大惊小怪。我刚走了一段难走的路。现在我已经全好了。”他对于该不该原谅凯蒂,该不该害死凯蒂等等问题都是摇摆不定的,因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又因为他外表冷漠而内心柔软,他怨恨自己无法狠下心。但是从死前的这一句话我们可以看出,他原谅了凯蒂,也原谅了自己。“死的却是狗。”这句话在韦丁顿的回答中,我们得知是歌德的《挽歌》,其间包含了一个比较悲伤的小故事,大致也是在暗示他本来想害死凯蒂,最终难逃一死的却是自己。其实这样的设定,也有一种“原谅他人即放过自己”的佛教说教。
中国元素的存在。
我们在这本书里,会对自己的祖国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毛姆作为一个外国人,对于中国是怎样的态度呢?我们可以通过其中一个人物“韦丁顿”来看一看。我觉得韦丁顿就是毛姆的假想化身,他如果要选择,一定会选择韦丁顿这样一个人物——毕竟其他人物都有人性上的弱点,韦丁顿虽然爱喝酒又乱说话,但率真又睿智,关键还有个死乞白赖要跟定他的大家闺秀,大概是毛姆那个时代那个年龄梦寐以求的人生设定吧。 毛姆把凯蒂人性的成长之地放在中国,是有原因的。首先,当然当时的中国有一种大悲惨的氛围,尤其是湄潭府,作为一种与地狱十分靠近的地方,使得凯蒂对人性有了一种冷静的思考。其次,中国对于外国人而言,有一种神秘感。这种神秘感很厚重,你看那个为寡妇立的拱门,就是一种寓意。中国每个物件都有寓意,这些寓意混合在一起,就形成一种极大的气场,使得毛姆十分震撼——所以他对于韦丁顿妻子的设定就很有意思,那个满族格格的手是精致的,脚是小巧可爱的(特意拿凯蒂的脚与之相比)。而且韦丁顿口中所说的“道”,也让毛姆十分着迷,它就和上帝的喻示一样,充满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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