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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新解》

《论语新解》

作者: 陈尚军 | 来源:发表于2018-05-09 13:05 被阅读1次

    论语学而11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白话

    夫子说:父亲在的时候,要看一个人的志向;父亲去世以后,要看一个人的行为;三年仍然没有改变父亲做人做事的原则,也可以算是行孝道了。

    释义

    古代是宗法家族社会,家族是社会组织单位,财富爵位,都是以家族为单位来划分继承,实行父家长制,父亲是一家之主,父亲在世,要听从父亲的教诲安排,做儿子的不能按自己意志行事,这是中国集体意识思维模式的物质基础。

    古代有三年之丧礼,现在部分地方也有给父母坟前烧纸,逢年过节,闭门谢客三年之说,大概古代礼仪的遗风。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父之道,有当改者,何必等候三年,不忍心也。孝,仁之本也。爱慕其亲,思念其亲,于父之道不忍改变,此不忍之心,孝之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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