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着的啤酒瓶停了下来,瓶口正对着我。
轮到我了,这是一个叫做“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在大家幸灾乐祸的起哄声中,我毫不犹豫选了大冒险。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些不愿意对人说的秘密,为了守住这些秘密,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的大冒险我也认了。可是上天似乎并不愿意给我这个机会。
“给唐木打电话告诉他你和他的女神在一起很久了。”李佳的话音刚落,场面突然变得死一般的寂静。
一时间所有的目光都转向了我,或是惊讶,或是愤怒,大家目光中传达的情绪各不相同,但无一例外都透着一种轻蔑。这种轻蔑让我很不舒服,因为它会让我想起那段最不愿想起的日子。
我拿出手机,拨通了那个号码。
那天,我为了复习补考在图书馆自习到十点半,出电梯的时候看到了站在门口的沈玉,我礼貌性地和她打了个招呼后就继续低下头边走边刷手机了。
沈玉和我同一个高中,以前彼此从来没有说过话,但到了同一个大学,既是老乡又是校友的,便也还算认识。
从图书馆到宿舍区还有一段距离,那时候正在修路,没有路灯,路上黑漆漆的,再加上行人稀少,显得有些阴森,我知道沈玉为什么站在门口不走了。
一种没来由的保护欲控制了我的身体,我走回图书馆,编了一个拙劣的借口送她回了寝室。
等我回到寝室洗漱完拿起手机准备打一局排位再睡觉时,看到了沈玉发来的消息:
今天谢谢你送我回来啦。
不客气不客气
你明天还去图书馆吗?如果去的话我给你占个位子吧。
我看了看手里已经开始加载的排位赛,这局要是挂机就掉下钻石段位了,可是打完这局估计明天早上就起不来了。
好啊,那就明天早上见吧。
我狠了狠心,退出了王者荣耀。
对于各种小说和影视作品中的“图书馆恋情”,我一直是没有什么好感的,因为太烂大街了。我想象中完美的恋爱应该是从网吧开始的——一起逃课,一起上分,一起打群架,泡酒吧,去网吧通宵......然而这一切美好的幻想都随着沈玉的出现而湮灭得无影无踪了。
我们每天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和自习,到了中午就一起吃饭。我发现我和她有很多共同话题,比如火影忍者,比如反乌托邦,比如马尔克斯。
很快,一个学期就这样在图书馆里溜走了。我记得那时火车票是两百多一张,我有学生证还能打折,机票的价格却高达一千多。那天沈玉给我发了一张航班的截图,说两个人一起回去路上有个照应,于是我辛苦攒下来买机械硬盘的一千多块钱打了水漂。
虽然多花了一千多块钱,但我至今想起来仍然觉得那时我这辈子做过最明智的选择。飞机上,我看着窗外的天空,沈玉在我身边熟睡着,看着她安详的睡容,我感到一阵温暖——有的女生就像猫一样,只有在自己很信任的人身边才能睡着。
我就这样看着她,飞机上的轰鸣声似乎也消失了,天地间只剩下她均匀的呼吸声,以及我的心跳声。突然,她睁开了眼,四目相对的一瞬间,我想过要把视线移开假装看风景。但她的眼睛就是有一种魔力,紧紧拉住了我。
幸好我皮肤黑,不然我的脸肯定比她还红。我们就这样对视了几秒,或者是几分钟吧,反正当时我失去了思考能力。
“你,还没看够吗?”沈玉故作平淡地说着。
我发誓,当时我真的很想装傻充愣看窗外的风景糊弄过去的,但我没有。
“还没,要看很久才能看够。”
“很久是多久?”
“你想要多久就有多久。”
就在这千米的高空,漫天云彩和恒星的见证下,我们握住了彼此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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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到这里其实很圆满,如果沈玉不是唐木暗恋了两年的女神,如果唐木不是我的同桌兼死党。
我后来问过沈玉为什么会喜欢我这样一个又黑又挫的屌丝,她笑着说:“你的外表虽然不及格,但你很贴心,篮球也打得好,最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有很多共同的话题,这比什么都重要。”
听到她这样的回答,我却并没有多么开心,其实以前的我,是一个纯种的屌丝,属于学习不好体育不行上课还被同学们取笑的那种。如果没有和唐木同桌,我的生活也许也就那样了。
唐木会耐心地和我解释文艺复兴为什么要叫“复兴”,也会告诉我“乌托邦”里的“乌”字是子虚乌有的意思;他会带着我推导等比数列的求和公式,也会把他从家里带来的水果分给我吃;他教我投篮,告诉我运球是基本功,还说和我说如果不想传球给别人就不要传。
那时的唐木就像是一颗明亮的太阳,而我也因为反射这他发出的光而成了一轮明月。
从前我费尽心思想要融入班上男生的圈子而不得,而当我考了班上第二时,那些人反而一个个都来找我问题目了,仿佛他们曾经看向我的目光中的轻蔑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
后来唐木去了国外留学,我也考上了现在的大学。
“嘟,嘟,嘟……”
电话接通的声音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大家的幸灾乐祸的目光依然聚集在我身上,让我浑身都不舒坦。
“喂,你怎么不说话啊?” 电话那头不是唐木,而是沈玉。
“亲爱的,我们分手吧。”说出这句话耗尽了我所有的气力,我不等她回答便挂断了电话,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场同学聚会。
我想起电影《月光宝盒》结尾的那一幕,紫霞仙子说,“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啊”,我就是那条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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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仿佛又变回了那个纯种的屌丝,我每天快天亮了才睡觉,下午才起床叫外卖。和过去的六个暑假一样,父母依然在外地做生意,只要我不饿死他们是不会回来的。
沈玉给我打了很多电话也发了很多消息,看得出,她对我突然提出的分手很不理解也很伤心。每当我给他她设置的专属铃声响起时我都想要接电话,但每次都只是在手机边等着铃声结束。
就这样吧,就当作唐木和沈玉都只是一场梦一般,梦里我体验过了这个世界的精彩,而现在,梦醒了,我也该做回那个角落里无人问津的屌丝了。
假期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依然继续着足不出户的穴居生活,不用学习,不用早起,不用出门,这本是我曾经无比向往的生活,但我却感觉到一种疲惫,原来玩也是会累的啊。
听着小区楼下孩子们的鞭炮声,我一看手机,发现竟然快要过年了。我听到门外有人敲门,心想爸妈不到大年三十是不会回来的,会是什么人呢?我把脚塞进拖鞋,有气无力地打开了门。
沈玉。
她一看到我,手中的袋子嗖地落在地上,她紧紧地抱住了我。这是第一次有女生来我家找我,我很感动,也开始犹豫起来,但我还是把关于唐木的事情一股脑全部说给她听了。
我说我和她谈论的那些书都是唐木借给我看的,我的篮球也是唐木教我打的,是唐木告诉我在马路上要让自己喜欢的人走内侧......
我说了好多好多,但她只是说了一句,可我喜欢的人是你。
她给我十分钟去洗澡换衣服,然后带我出去买一套衣服,要带我去她家过年,礼物都替我买好了。
我带着浓浓的幸福感洗刷刷洗刷刷,等我出来时发现沈玉已经把我猪窝般凌乱的房间收拾好了,我走过去一把抱住她:“媳妇儿,出发。”
步行街的出口有一家叫做“三味书屋”的书店,我们买完衣服后走了进去,那里的店员认识我,也认识她——我们曾经都是这里的常客。
店里有贴着龙应台先生新书的海报,我走过去买了两本,我们一人一本。
书的名字叫做,《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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