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中》第205条
问知行合一。先生曰:“此须识我立言宗旨。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有的人把知和行看作两件事,心中有不善的念头产生后,并没有落实在行动上,因此就不去克服那坏的念头。王阳明在阐释“知行合一”的立言宗旨时特别强调,这是不行的,一念发动便是行,发觉发念不善,就应该把这不善的念头彻底去除干净,不让一丝不善的念头潜伏在心中。
《传习录中》第206条
“圣人无所不知,只是知个天理;无所不能,只是能个天理。圣人本体明白,故事事知个天理所在,便去尽个天理。不是本体明后,却于天下事物都便知得,便做得来也。天下事物,如名物度数、草木鸟兽之类,不胜其烦,圣人须是本体明了,亦何缘能尽知得?但不必知的,圣人自不消求知;其所当知的,圣人自能问人,如‘子入太庙,每事问’之类。先儒谓‘虽知亦问,敬谨之至’,此说不可通。圣人于礼乐名物不必尽知,然他知得一个天理,便自有许多节文度数出来。不知能问,亦即是天理节文所在。”
王阳明说,圣人无所不知,其实简只是知天理;圣人无所不能,其实只是尽(体现)天理。圣人心之本体上明明白白,所以遇到任何事都能知道天理所在,做事也就尽个天理。但不是说,圣人先在本体上弄明白,然后便能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天下万事万物,诸如名物度数、草木鸟兽之类,无穷无尽,根本无法全部懂得。圣人只要明白心的本体就可以了,何必需要事事懂得?那些不必要了解的,圣人自然不需要去弄懂;那些应当懂得的,圣人自然会去向人请教学习。《论语》记载:“子入太庙,每事问。”因为礼义的根本是必须弄明白的。
朱熹在《论语集注》中,对这句话的解释引用了尹和靖的注释:“礼者,敬而已矣。虽知亦问,谨之至也。”他认为,礼就是敬,即使知道了,也要虚心请教,这是诚敬到了极点。这样注解是说不通的。即使圣人,在礼仪制度规范上也不必尽知,但他知道天理是什么,自然就会衍生出许多礼仪制度规范,当有不懂的时候,就向别人请教,这正是天理的内在法则。
王阳明所谓的天理,并不是具体的存在,而是一种实在,类似于老子所说的道,道可道,非常道;也类似与佛家的慧,也就是八识之中的藏识,而不是基于外物的眼耳鼻舌身意六识,也不是自我观照的末那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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