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以为这世界上最讨厌的是“别人家的孩子”,长大了发现,“别人家的孩子”充其量只是挫伤我自信的小飞镖;这群阻碍你踏出下一步拥抱未知的“过来人”,才是真正摧残意志的夺命刀。
白笙望着电脑上的这篇文章愣愣的出神,耳边还回想着妹妹白莎刚刚摔门而走的的咆哮!
“白笙,不要老他妈用你过来人的身份对我说教!没错,你是过来人。可你过来的那条路,压根就不是我想要走的那一条。不要以为你走的那条路就是对的,你他妈现在就是个过来人婊”!
过来人婊,白笙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在那么多年以后,被妹妹盖上这样一个名头。
<一>
白笙的父母在文化市场里经营一家不大的盗版书店。因此,白笙从小就有机会比同龄人看更多的形形色色的书。
白笙都记不清楚,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萌生了这样的一个念头,长大了要当一名作家。环境总是会在不知觉间在某一个人的身上烙印下痕迹,悄无生息。
初中的时候,白笙的一篇小记者文章发表在中学生读物上,父母都夸白笙有出息。那个时候妹妹白莎才五岁,望着哥哥的眼神中满满的都是崇拜。那一年,白笙十四岁。
后来高中文理分科的时候,白笙一心想选择文科,他梦想着不久后的一天,自己会文满天下。
当时夸白笙有出息的父母,却坚决不同意。
父亲说,学好数理化,遍走天涯都不怕。一个男孩子,学什么文科。文科生不好找工作,作家哪里是说当就能当的。
白笙不听,白笙相信自己一定会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
后来父亲找来了隔壁张叔叔家的哥哥来劝白笙。
张大哥现在是一家大型机械公司的小工程师,月薪一万多,他们小区中别人家的孩子。张大哥说,白笙啊,男生一定要选理科,张哥有高中同学选了文科,你看他们现在,哪里有人有份好工作。听哥的话,选理科,哥是过来人。
白笙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最终选择听张大哥的话,因为张大哥是过来人。
这一年,白笙17岁,成了一名高中理科生。白莎8岁,开始用幼稚的笔写童话故事。
<二>
大学时代的白笙成绩很优秀,是机电工程学院公认的校草,尽管他在机电学习中并没有得到多少发自内心的快乐。
可是白笙并没有放弃心中的作家梦,还在学习之余坚持写作。
终于,大三的时候,他的第一篇短篇小说发表在当地的报纸上,并且他拿到了人生中第一份稿费。
他用稿费请宿舍同学还有辅导员老师在学校门口的小饭馆腐败。
酒至酣处,白笙志得意满的说,这一定是命运在向他招手,他血液里流淌着要以文字为生的灵魂。他觉得,自己一定要花更多的精力放在写作上。
辅导员老师也才28岁,一直跟白笙他们兄弟相称。他举起酒杯对白笙说,小白啊,老哥不得不佩服你的才华,在咱理工科内,你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但是这只是在理工科里算的啊,有多少专业学文学的都当不了作家,你不能因为这一次的机遇就认为自己适合当作家。你现在机电专业学的这么好,努努力,考到好学校读个研究生,一毕业就可以就可以进入大公司的研发设计部门,大好的前途就摆在面前了,可千万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当作家这件事儿想想就行了,可不能耽误你太多精力。相信哥,哥是过来人。
白笙当晚喝了很多酒,第二天醒来之后就背着书包去了考研教室复习做题,一呆就是一天。
那一年,白笙22岁,他的人生开始被预定好了轨迹。那一年,白莎13岁,她也成了他们学校的一名小小通讯员,热爱写作,热爱看书。白笙看妹妹的眼光里总是充满了温柔的宠溺,看妹妹走自己走过的路,他想,他一定不会以过来人的身份去对妹妹说教的,他要鼓励妹妹去追寻自己的梦想。
<三>
研究生毕业之后,白笙直接进了当地非常有名的一家大型机械制造公司的研发部,从此之后,他多了一个称呼,白工。
他开始有一点儿享受这种生活状态,波澜不惊生活安逸,而且还受人尊敬。他开始有些感谢那些过来人的意见。尽管,波澜不惊的生活中,那个作家梦也偶尔会划过水面打起水漂激起涟漪。
当白笙第一次遇见豆豆的时候,他以为,这就是他要娶的女孩子。
她笑起来有不整齐的牙齿,她单纯,她漂亮,她善良,她跟他有说不完的共同话题,可是她学历不高,还是个农村姑娘。
这下子白笙身边的过来人们纷纷都坐不住了。
公司里他的师傅对他说,小白啊,都什么岁数了,不要像个大学生一样还幻想什么爱情了。两个人过日子,最关键要有钱!你找个农村姑娘,对你的事业一点儿帮助都没有,玩玩就算了,赶紧分了吧。我们老大董工一直都对你很看好,想把闺女介绍给你。这个机会你可不能错过了,找个好丈人,可是要少奋斗十几年啊!听师傅的话,师傅是过来人!
这几年来的白笙早已经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越发觉得这些过来人的意见是正确的,纵然没有激情,可生活稳定安逸,舒适的不像话。
这一次他没有反抗,认真的听取了师傅的建议。第二天就告别了青葱的爱情,认识了董工的女儿,董小姐。
这一年,白笙二十八岁。妹妹白莎十九岁,她用自己的执拗选了文学专业,并且在大一就创建了自己的文学社,不亦乐乎。
白笙现在有些觉得妹妹太不懂事了,他开始像一个过来人一样,劝妹妹学个会计,劝妹妹不要折腾,劝妹妹交男朋友一定要找个家庭条件好的,劝妹妹……妹妹当年望着白笙时,眼中的那种崇拜早已经不见了。
<四>
白笙三十三岁的时候,已经成了他们科室的副总工程师,前途大好。
他一直暗自庆幸,自己每一步都走的不偏不倚,多亏了这一路走来的过来人的意见啊。
可最近他有一件烦心事儿。
妹妹白莎大学毕业一年了,给她介绍了几个工作,干不了几天就辞职了。现在更是,跟几个朋友租了个简陋的工作室,运营着一个只有着不足千人的小微信公众号。生活清贫的有些难以为继。
白笙看着妹妹的这种状况不免担忧,他把妹妹叫道他的办公室想要劝劝妹妹。
“莎莎,你也不小了,不要老做白日梦了。哥让你嫂子托关系帮你找了份行政的工作,条件待遇都不错。你就别瞎折腾了,好好上班。到时候再让你嫂子给你介绍个对象,不比你现在吃了上顿没下顿好啊”
“哥,我不想像你一样,一切都被计划好了。走在这样一条已经没有任何惊喜可言的道路上,你过的不枯燥嘛?哥,你还记得你当年的梦想嘛,我还年轻,我要为了自己的梦想拼一次。”
“莎莎,别傻了。听哥的话,你要是真能靠写作挣钱的话,还至于现在这个样子嘛。作家哪里是那么好当的,听哥的话,哥是过来人。”白笙语重心长的说着,丝毫没有意识到,他说出的这些话,是多么的似曾相识。
白莎从座位上站起来,神情变得有些激动,“哥,我从来都知道,靠文字养活自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事情。可是能够轻易实现的,根本算不上梦想。哥,难道因为实现起来不容易很困难,我们就连努力都不努力了嘛?”
白笙一时有些无言,沉默了一会儿,说道,“莎莎,找个好工作,认真努力上班多挣点儿钱,找个好人嫁了,这叫梦想。现在你说你,跟你那帮朋友做什么文学家的梦,这不是梦想,这是痴心妄想。哥是过来人,听哥的,没错。”
“过来人,”白莎冷冷的哼了一声,“哥,你从来都不曾为了自己的梦想放手一搏过,你不后悔嘛?你的每一步都是别人走过的,你不感到遗憾嘛?你从没有遇到不期而遇的美景,你不懊恼嘛?你为了所谓的事业放弃了那么爱你那么好的豆豆姐,你不觉得可惜嘛?哥,我想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自己想过的生活不顾一切的拼一次。你难道不能理解嘛?哥,我们的人生真的不止一种可能的。按照你们帮我规划好的路过一生,我不甘心!哥,你真的甘心嘛,就这样波澜不惊的过一生?”
白笙呆住了,自己的一生真的就像妹妹说的一样,波澜不惊的衣食无忧,可总是隐隐的,有些不甘。可他早已经有些记不起自己最初的梦想的样子了,还是挣扎着,劝说妹妹,也是麻醉自己。“莎莎,不要胡闹了,哥是过来人。”
白莎来到白笙的电脑前,搜出一篇文章,说的就是过来人婊。怒气冲冲的说,““白笙,不要老他妈用你过来人的身份对我说教!没错,你是过来人。可你过来的那条路,压根就不是我想要走的那一条。不要以为你走的那条路就是对的,你他妈现在就是个过来人婊”!”说罢,摔门而出。
白笙直愣愣的呆坐在电脑面前,一言不发。
<五>
白笙破天荒联系了多年不见的蚂蚱,当年高中时代一起做着作家梦的好友。
当蚂蚱出现的时候,白笙感觉对面那个身材保持的很好,精神状态也很好的好友,身上闪耀着说不清的光芒。
尽管蚂蚱挣的并不比他多,生活也远没有他舒适,更经历了那些他从不曾经历的迷茫、潦倒。
那一天他们不停的喝酒。
蚂蚱说,大学毕业那年他找不到工作,又不想向家里人屈服。白天的时候发传单赚点儿生活费,一有时间就坐下来看书写文章。
蚂蚱说,那段日子想来都辛酸的让自己落下眼泪。可是身处那段时光中的自己,是那么充实,觉得每一天都是挑战,都充满了意义。再穷困潦倒,莫过于沿街乞讨。可放弃了梦想的支撑,又怎知锦衣华服就胜得过沿街乞讨。
蚂蚱说,他第一次跟网站签约的时候,每天写8000字,但是每千字只有10块钱。
蚂蚱说,但是那个时候的他,却感觉一切努力都没有白费,他终于看到了希望。他知道,不顾一切的放手一搏,只要他坚持下去,他就一定能实现梦想。
蚂蚱说,他最穷困潦倒的时候认识了倩倩,他的爱人。
蚂蚱说,倩倩就是个超市的促销员,可是她善良,她美丽,她单纯,他们之间有着说不完的话,她也无比的支持着他的梦想。
蚂蚱说,这就是爱情的模样,这也才是爱情应该有的模样。纵使现在他开始有钱了开始有粉丝了,可他人生中最美丽的遇见和最美丽的相守,都是这个叫倩倩的女人。
蚂蚱说,他现在虽然已经小有名气,可是每一天都是新的挑战。
蚂蚱说,写文章这个东西就是这样子的,自己要不断的去学习新的知识,去拓宽自己新的视野。指不定哪天读者的审美就变了,指不定哪天自己就写不出东西来了。
蚂蚱说,这种充满了不确定性的生活,真是美极了。
蚂蚱说,要是白笙当年能一起坚持的话,那那些苦的让人笑出声来的日子,一定会更加精彩!
蚂蚱说……
<六>
白笙拨通了妹妹白莎的电话,怯生生的说道,“莎莎,哥这两天在工作之余写了篇文章,你帮哥哥看看能不能在你的公众号上发表?不要因为是哥哥就走后门,要是不好也给哥哥指正一下,哥哥想把丢了的梦想捡起来。”
“哈哈哈哈”电话那头没有说话,却发出了一阵又一阵爽朗而又由衷开心的笑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