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日更1000天计划的第六十二天
一
现代社会对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对此,我们也需要进行一定的了解,做个明白人。
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分为三种:财产原则、责任原则、不可转让原则。
财产原则:这是最简单的原则,价高者得,你想要拥有别人的产权,那就向他付钱,付到他愿意放弃自己的产权为止。在这个原则下,政府只是对产权进行确权,之后就不再干预。
责任原则:当别人侵害了你的产权后,他需要向你赔偿,但赔偿的金额不是由你确定的,而是由第三方来定价,第三方可以是国家、法官、保险公司等。在这个原则下,政府往往做了两次干预,第一次是确权,第二次是当侵权发生时,由第三方来确定赔偿金额。
不可转让原则:政府禁止产权所有人把他拥有的资产卖给别人。在这个原则下,政府做了三次干预,在前面两次干预的基础上,增加一项,禁止原来的产权所有者出让他的产权。
二
哪种产权保护原则最好呢?很多人觉得,干预越少越好,所以财产原则是最好的,但实际情况却不一定。
正常情况下,财产原则是最好的,价高者得,简单高效。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你只能使用责任原则,比如发生交通意外,缺胳膊少腿了,这时候,受害人肯定是要求赔偿越高越好,互相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意见往往不能达成一致,交易费用太高,财产原则已经不能完成交易了,这时候就需要采用责任原则,引入第三方,例如保险公司、法官等,来确定赔偿金额。
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很多产权是不能只通过财产原则进行保护的,而需要通过责任原则进行保护。我们在保护产权时,究竟是使用财产原则还是责任原则,很重要的一个判断标准,就是交易费用的高低。
在电影“我不是药神”里,瑞士药厂采用各种手段,包括跨国间的关系,就是要让印度仿制药厂关门,而最终印度政府也颁布了禁制令,勒令药厂停业,这里就是采用了财产原则来保护瑞士药厂。
一款新药的研发,据说要十年左右,其中不仅要投入大量的研发经费,需要各种实验室数据以及临床数据,这些显性的成本是以亿为单位计算的。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新药研发的不确定性非常高,研发有可能是失败的,这些钱是有可能打水漂的!
为了保护研发药厂研制新药的动力,为了全世界更多人未来的健康着想,法官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往往都是采用财产原则来保护产权。
三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在计算机软件方面的专利侵权案件。我们经常会听到,苹果、微软等大公司,又被起诉侵犯了某公司的专利,这时候,如果法官采用财产原则来保护这些公司的专利,那苹果或微软的产品,就得全部召回,修改代码,把侵权部分去掉,再重新销售。
这么做成本是非常高的,那么多条代码,谁也不能保证每一条代码都不侵权,如果全部翻新一遍,交易费用(成本)太高了。
在美国,有一家很牛的公司VirnetX,从2007年开始,就陆续和微软、苹果等大公司打官司,诉讼他们侵权。
VirnetX是一家以软件起家的公司,他们只开发技术、申请专利,不提供任何服务或产品,而且他们所研发的技术基本是这些科技巨头绕不开的,例如:安全系统的安全通讯网络协议;建立虚拟专用网络安全通讯链接的方法;基于域名服务请求的安全通讯链接的建立等等。
遇到这种情况,法官一般会根据责任原则,让苹果、微软等公司对专利所有者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由法官决定。在这10多年时间里,微软、苹果等巨头一边引领着科技的巨大发展,一边赔付着侵权的专利费,单单VirnetX一家,过去这些年获赔的专利费就超过30亿美元。
四
最后一种情况,是不可转让原则,这主要是政府认为一些买卖会引起社会麻烦,包括一些违背传统道德观的事情,例如器官买卖,毒品买卖等等。
不可转让原则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情况会随之发生变化。
例如毒品,是全世界都很痛恨的东西,但是在今年6月19日,加拿大议院通过法案,加拿大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大麻合法化的发达国家。
法案于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加拿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大麻合法化。包括大麻的种植、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都将成为合法行为。归根究底,加拿大走在了毒品产业合法化的道路上。
看起来很让人不可思议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呢?这会造成的后果是什么?我们后面再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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