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公司的一位领导打电话给我,问一位万姓同事家人的电话,我说我没有他家人的号码,只有其本人的。
我颇感诧异,便好奇地问领导,有事直接打他本人手机不好吗?
领导解释说,不是公司要他家人的号码,是交警队要,并说万姓同事在杭州滨江区出车祸走了,交警队要和他家人取得联系。
听此噩耗我心痛不已,便问领导,万姓同事离世时的细节,领导有点不耐烦了,说具体什么情况她也不清楚,交警没跟她详说,只说是人死了,讨要其家人的电话,并有点生气地对我说:“你这么好奇,你去问警察好了。”
我和此万姓同事朝夕相处近两年时间,同事们平时爱叫他“老万”。
老万来自安徽阜阳,长我几岁,年龄将近五十岁。
我们以前曾经常一同坐同一个交通工具,一同出差,也往往在一起吃饭,对于他的突然离去,我是一下不敢相信,也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老万这个人在世时,比较精明能干,做事也稳重,但就是有一个缺点,他在路上骑车叫人不放心。
他有一辆电瓶自行车,他上路骑车时一直很快,而且有时会走到机动车道上,有一次上班路上,他与一辆小轿车碰了一下,当时受伤也挺严重的,为此他在医院躺了近一个月。据称那次车祸他负主要责任,但保险公司酌情还是对他作了适当的理赔。
我想,老万这次丧命是不是也如同上次一样出的车祸呢,抱着这个疑问,我每天在翻看杭州城最近关于车祸的新闻信息。
功夫不负有心人,居然真被我查找到关于他的出事原因了,这是环球网转载的杭州《杭州日报》提供的最新消息,罗列有三月六号开始的最近几天,共出了四起车祸,无独有偶,都是醉酒后骑电瓶车造成的事故,下面此“案例二”即是新闻内容中对同事老万出车祸的客观表述:
案例二:3月10日凌晨1时34分,万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滨江区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博世电动工具公司南门东侧约30米处时,与一辆停放的重型货车相碰撞,致万某抢救无效后死亡。经检测,事故发生时,万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160.6mg/100ml,属醉酒驾驶。杭州一周发生四起,一人丧命,千万别干这种事了
酒啊酒,不仅仅开机动车的不能喝,开电瓶车骑行者也应如此。
此醉酒骑行酿成的惨痛车祸,必将给老万的家人带去无尽的悲痛,给熟识的人带去无尽的哀思。
血的教训,生命的代价,这是警钟长鸣。
生命很可贵,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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