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的本质是权力和控制,常见形式分为: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
这种暴力本身是一种侵犯人权的犯罪行为,而这种犯罪行为很少有一开始就是你死我活的,都存在一个犯罪升级的过程。
一旦这种暴力行为在初期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受害人或因对对方心存幻想、或对方将子女作为筹码要挟、或为父母脸面、或因现实利弊衡量等等反而帮忙掩盖罪行,隐忍退让,那么这种暴力很可能将带有长期性和反复性。
我所接触到的成功摆脱家庭暴力并存续婚姻关系的实例只有两种,都是由父母转述的90年代的故事。且两种都是家暴行为在初期就得到有效制止,受害人通过自身或借助社会力量激烈反抗回击来震慑施虐者,不敢再有暴力举动。此时离婚的社会接受度很低,故而受害人皆因子女和现实利弊考量息了离婚的心思,凑活过下去。
第一种是以暴制暴,不做原告。
受害人A女士体格相对健壮,性格相对强势,未婚时可能有一定的茬架经验。施暴者B先生量窄心毒,控制欲极强。但夫妻双方平时均表现出对暴力和强权的崇拜。那么暴力冲突的发生似乎只是时间问题。
起因只是琐事争吵。暴力行为发生时,受害人立即进行激烈反抗,愤怒中把握分寸,主攻下盘,抄起手边的菜刀朝对方飞了过去。若非对方躲闪及时就剁到小腿上了,真到了法院,原告也成了被告。
经此一役,夫妻和睦,万事顺意。家中菜刀也仅供做菜之用,再不必充当家庭的和平使者。
但这种成功的案例轻易不可复制。首先是受害人有体魄优势,且激怒间下手仍留有分寸才没让娃成孤儿。且施暴者本质上欺软怕硬贪生怕死,而非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拼命三郎。
但可取的是,在暴力发生之时就激烈反抗,迅速逃离暴力环境,以免受到进一步的侵害。去到一个安全场所或到让你安心的人身边,冷静下来思考对策。伤情不太严重就尽快去固定证据,严重就赶快去医院治疗并报警。
能离婚就迅速离婚,立马咨询律师商讨离婚事宜。因为现在还有个离婚冷静期,贸贸然独自行动很可能错过最佳时机,陷于被动。不要对施暴者心存幻想,打不是亲,骂也不是爱,他们的共同名字叫暴力侵害。
有更多顾虑暂时不能离婚,还是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己,不要相信对方忏悔的鬼话。但你可以日后留心搜集证据,例如让对方写详细些的悔过书或保证书并亲笔签字供认犯罪事实,随身带着录像录音设备等等。
第二种是动用社会关系借助外力制止暴力
C、D夫妇均为人精明强势,工作体面,一人教书一人仕途正有作为,均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事件发生正值东北一个雪天夜晚,二人正住平房。受害人C发觉施暴者D婚内出轨,二人在家中爆发激烈争吵。D在羞恼间下手狠辣毫不留情,C慌不择路,光着脚逃出门外,半夜拍邻居家的门将其唤醒躲了一夜。
随后C请假回娘家求助。先是C黑白通吃的亲弟弟,上门敲打震慑一番;紧接着C拿出多年来收集的D灰色收入的证据,以上访告状相要挟;最后,D见风使舵,迅速处理了第三者,承诺回归家庭安生度日。
C能近乎悄无声息地化解危机(没拖到或住院或去法院离婚或施暴者被举报下岗的地步),得益于处事的果断,第一时间寻求各种社会帮助,加上平素行事的心机手腕,为其行事提供了很大助力。
这个案例几乎也是无法完全复制的。但C女士注意保留证据的意识是非常值得学习的。一旦决定走诉讼程序,审判的依据就是证据,而证据规则中一大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如C女士主张丈夫D先生婚内出轨,就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想证明丈夫家暴就要及时主动去专门的针对家暴案的妇女伤情鉴定中心固定证据。
及时有效地进行反抗,积极寻求外界帮助,不要沉默。现代社会离婚稀松平常到不得不出台法律降低离婚率,不再对离异者抱有极端的、僵化的、暴力的、歧视的态度。
婚前婚后无论如何都要保留工作,有稳定经济来源,这是你做任何决定的底气。如果决定离婚但无生存来源,因孩子抚养权归属受到威胁就先忍一忍,随时咨询律师收集证据。尽量先分居,完成离婚冷静期。多采纳律师建议,有相对稳定经济来源后再递交离婚申请。
你很好,这一切都不是你的错,你别害怕,你走出来。外面有更美好的人和事在等待你。施暴者会受到惩罚,也许他受的惩罚和你遭受过的一切比起来太微乎其微,判决结果不尽如人意。但他会被法律强制隔离,远离你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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