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意义是在生命中的第四五个年头获得的,而当我们什么时候能够意识到,或许是在青壮年时期,亦或者是在古稀之年。
获取的方法也不是确定的,精确的计算自己的生活意义自然是不可取的,在黑暗中摸索,像盲人摸索般的凭借感觉捕捉到那似有似无的萤火,便可作出自己的不成熟的定义。
优越感的目标也是在这一片摸索和测绘之中固定下来的。
有了优越感的目标,自然就有了生活的目标,我们都是在慢慢获得优越感目标来进行日常生活的。
有了目标,便会尝试将目标具体化,具体化之后我们便开始将精力和时间投入到某可以使得可以将目标具体化的方式方法上,而做这些的结果,在实施者角度看,便是能够在某一天的能够在某件事上超越周围的人,以实现优越感的目标。
而在实现具体化方法的选择上,自然并不会拘泥于一种方式。正如他可能改变他具体目标的表现之一,即他的职业一样。可以但没必要局限于一种职业,当老师并不会影响他后来从事于金融或者其他的行业。
要想了解一个人的优越感目标,我们必须找出他潜在的一致性,即导致他的行为举止、性格等外在表现的人格整体。
这种整体无论是用什么方式表现,总是固定不变的。
就好比如果我们拿出一个不规则的模型,根据不同的方式摆弄他,便会给予我们不同的模型形状的印象,但是在客观角度上来说,模型的本身概念是没有发生改变的。个人的目标亦是如此,不管通过哪种表现形式,他的内涵并不会在一种表现中一览无遗。
事实上,一个思维正常的人,当他的努力在某一方向上收到阻扰的时候,他便能找到的另一条出路。
我们不轻率的描述任何对于优越感的特殊追求,但是我们在所有的目标中,却发现了一种共同的因素——想要成为神的努力。我们希望自己成为在某一领域的“神”,成为整个世界最引人注意的中心,成为四面八方的膜拜的对象。
变成神的方法似乎是一个合理的目标,但是我们不难看出,这还是另一种更加极端、更加强烈的优越感目标。
可是,如果优越感目标是错误的,或者追求优越感目标的方式是错误的呢?
一个小孩,他从小开始就开始偷窃,12岁便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鬼混。当他出生起,他父母间的争执正处于最高潮,因此他的母亲对她的降临并不表示欢迎。他们从未喜欢过自己的孩子。这个孩子并不喜欢拿别人的东西,也不喜欢半夜和别人出去鬼混,他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想让他的父母知道,他的父母管不了他。这样子做也是为了报复自己父母吧。他想证明他比父母强,但是之所以有这样的目标,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是比父母弱的。父母并不喜欢他,而受到自卑情结之苦。他认为能够显示他的优越地位的唯一途径便是到处惹是生非,这样子才方便能够让人将他和别的小孩分别开来。
我们又该怎么做才能帮助这些用错误方法来追求优越感的人呢?追求优越感是每个人的共性。懂得这个道理,我们便能够对他们的所作所为表示理解,并设法帮助他们。他们唯一所犯的错误就是将它们的努力都指向了生活中毫无用处的一面。人类的整个活动都是沿着由下而上,由失败到成功这条伟大的行动线向前而推进。然而真正能够应付并主宰自己生活的人,只有那些在奋斗中能够有利于他人的人。如果我们能够以这种正确的方式来对待他人,便会发现,让他们醒悟并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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