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手记》赏析

作者: 不如乐之 | 来源:发表于2021-11-09 00:51 被阅读0次

但我始终深信,不仅过多的意识是一种病,甚至任何意识都是一种病。——陀思妥耶夫斯基

一、作品介绍

如果说托尔斯泰的作品代表了俄罗斯文学的广度,那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则代表了俄罗斯文学的深度。

《地下室手记》(1864)是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通过一名约40岁的退休公务员的长篇独白,展现了“地下室人”的病态心理;此外,小说还探讨了自由意志、人的非理性、历史的非理性等议题,叙述了军官碰撞事件、同学送别宴风波、妓女丽莎的到来等内容。

《地下室手记》包含了相当丰富而现代的思想内涵,在俄罗斯文学史上具有独创的意义。作者曾言,只有我一个人写出了地下室的悲剧因素,这个悲剧因素就在于受苦难,自我惩罚,意识到更好的事物,而又没有可能达到它,而重要的是这些不幸的人们明确相信,大家也都如此,因此无须改好!

《地下室手记》不仅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也被认为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过程中的一个转折点,预示了后续的5本重要的长篇小说:《罪与罚》、《白痴》、《群魔》、《少年》、《卡拉马佐夫兄弟》。

二、时代背景和作者介绍

鉴于严重的社会危机,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二世于1861年下诏废除农奴制,并主持多项政治改革,推动俄国朝君主立宪制发展。19世纪下半叶的俄国社会既空前活跃又空前混乱,人们的精神既空前开放,也因无所适从而空前迷茫,整个社会信仰失缺、道德失范,各种思想自行其是,人们不知所从。

1849年,陀思妥耶夫斯基(1821—1881)因牵涉反对沙皇的革命活动而被捕,被判死刑,但在行刑之前的一刻被改判流放西伯利亚。在西伯利亚,他的身体每况愈下,癫痫症时常发作。1854年他得到释放,但是要求必须在西伯利亚服役,直到1858年升为少尉后他才有自己的时间来思考与写作。1860年,陀思妥耶夫斯基返回圣彼得堡。1864年他的第一任妻子和兄长相继逝世,他濒临破产,整个人陷入消沉之中,正是在这一年出版了《地下室手记》。1866年他的代表作《罪与罚》出版,为作者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

三、地下室人的心理特征

(一)自卑和自负

我时而鄙视他们,时而又认为他们远远高于自己。

感到我在这整个世界面前只不过是一只苍蝇,一只肮里肮脏、有伤风化的苍蝇——它比所有人都更聪明,比所有人都更有教养,比所有人都更高尚——这早已是不言自明的,然而,却也是一只连续不断地给所有人让路,受尽了所有人侮辱、所有人损害的苍蝇。

(二)渴望有价值的身份

同学们满怀恶意、冷酷无情的嘲笑与冷漠,使主人公选择了扮演更突出的或更有价值的身份以自我展示:

我对他们深恶痛绝,虽然我也许比他们更坏。他们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毫不掩饰自己对我的极端厌恶。但我早已不指望赢得他们的友爱了。相反,我总是渴望受到他们的侮辱。为了摆脱他们的嘲笑,我有意开始尽我所能更好地学习,并终于在同学中名列前茅。这使他们大为震撼。

(三)享受虐待

一方面无名主人公深感自己才华出众,因而极其自尊,甚至不惜以一种病态的自虐和虐待他人来维护自己那可怜的自尊;另一方面他又宁愿受人欺凌,并从中获得某种刻骨铭心的绝望的享受。

享受自虐。今天又干了一件卑鄙的事情,而已经做过的事情无论如何也无法挽回,因此就在内心深处暗自咬牙切齿地不断责备自己,翻来覆去地指摘自己,慢慢腾腾地折磨自己,以致那痛苦终于变成某种可耻的、令人诅咒的快感,而且——最终变成一种千真万确、货真价实的享受!就在这因为痛苦悲愤而故意把自己活活埋在地下室的整整四十年里,就在这刻意营造但仍旧多少有点可疑的绝境中,就在所有这些深入内心却无法满足的欲望的毒液里,就在所有这些先是举棋不定,继之作出了板上钉钉的决定,但在一分钟后又追悔莫及的冷热病中——就是在这里,蕴含着我所说的那种奇异享受的精华。

享受虐待他人。唔,就在所有这些意识和屈辱中,包含着性高潮般的快感。他说,我惊扰了你们,伤了你们的心,让全家人无法入眠。那么,你们就别睡了,你们也得每分每秒都感觉到我在牙疼。对你们来说,我而今已经不是我从前想要扮演的英雄了,而只是一个卑鄙之徒,一个流氓无赖。唔,那就这样吧!你们终于认清了我,我真是乐不可支。要懂得这一性高潮般的快感,必须具有发达的智力和深刻的意识。

享受被虐。我也常有这样的时刻,如果有人扇了我一记耳光,那我也许甚至会为此感到高兴。我是实话实说:大概我能从中获得某种享受,当然是一种绝望的享受,然而就在绝望之中却往往有刻骨铭心的享受,特别是当你十分强烈地意识到你已经山穷水尽、毫无出路的时候。

(四)害怕虚无

哦,如果我只是因为懒惰而什么都没做,那该多好啊!上帝啊,那时我将会多么尊重自己啊。我尊重自己,是因为我自己身上至少还能够拥有懒惰;我身上至少还有一种似乎是确凿不移、自己也坚信不疑的品性。有人问:这是个什么人?回答道:懒汉。要知道,能够听到别人这样评价自己,可真是开心极了。这意味着我得到了肯定的评价,意味着关于我还是有话可说的。“懒汉”——须知,这可是一种称号和一种使命,这也是一种职业啊!请你们别见笑,正是这样。那时,我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超一流俱乐部的一名成员,每天就只是忙于无尽无休地尊重自己了。我认识一位先生,他终生引以自豪的是,他是品拉菲特酒的大行家。他把这看作自己身上真正的优点,并且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临终时他不仅志得意满,而且欢天喜地,他这样做可真是对极了。

(五)人际隔绝和人际渴望

我时而不愿跟任何人说话,可时而又不仅要跟他们畅所欲言,而且恨不得和他们相互视为知己。

足足有三个多月,我怎么也无法再接连不断地幻想下去,并开始产生了一种不可遏制的融入社会的需求。融入社会,对我来说,就意味着去我的科长安东·安东内奇·谢托奇金家做客。......他们高谈阔论着消费税、枢密院里的交易、薪水、官场升迁、上司大人、获取上司欢心的诀窍,等等,等等。我不厌其烦地傻瓜般陪坐在这些人身边,连续四五个小时恭听他们谈天说地,自己却不敢也不会插上一言半语。我在那里坐得全身麻木,好几次都浑身淌汗,几乎麻痹瘫痪了,但这也大有好处,而且益处多多。回到家里,我会有好一阵子把拥抱整个人类的愿望束之高阁。

(六)人际焦虑和过激反应

也许是不习惯的原因吧,反正在我整个一生中,每当碰到个外部的、哪怕是最琐细的小事,我也总是感到,我生命中的某个根本性转折马上就要降临了。

(七)过度的控制欲望

由于自己那有加无已的虚荣心,以及由此而来的对自己的苛求,因而对自己不满到了极点,进而由不满发展为厌恶,于是,就在内心里把自己的看法强加给了每一个人。

有那么一次,我也曾有过一个朋友。但我在精神上已成为暴君,我试图无所不包地控制他的心灵,我试图给他灌输蔑视其周围的人的思想,我要求他同周围的人高傲地彻底一刀两断。我这狂热的友谊使他不寒而栗。我把他搞得眼泪潸潸、浑身发颤。他是一个天真幼稚而又肝胆涂地的人。但当他对我完全唯命是听的时候,我却立即开始憎恶他,并把他推开——仿佛我之所以需要他,只是为了征服他。

这种矫枉过正的狂热的人际交往,不仅给别人带来痛苦,而且难以持久,自己也会因失去友谊而饱受创伤,最终陷入深深的身份焦虑之中,无法认同任何社会身份,变得越来越孤家寡人。

(八)身份认同和身份焦虑

一是“身份焦虑”。这“是一种担忧。担忧我们处在无法与社会设定的成功典范保持一致的危险中,从而被夺去尊严和尊重,这种担忧的破坏力足以摧毁我们生活的松紧度;以及担忧我们当下所处的社会等级过于平庸,或者会堕至更低的等级”。焦虑的特性是面对危险时的不确定感与无助感。

二是“身份认同”。自我认同是指个体对自己独特性的意识,其形成以对“他者”的看法为前提,他者可以是他人,也可以是一个整体的社会制度、思潮、风俗等。“一个甚至试图在自己的屈辱感中寻找享受的人,难道会、难道会多多少少尊重自己吗?”而且,也难道能确立自我,找到自己的身份吗?答案是明确的:不能。

小说通过三件事深入描写了他在身份焦虑和身份认同方面的挣扎及失败。第一件事是与一位军官的较量,主要表现身份。主人公无意中挡了一名军官的道。这个军官抓住主人公的双肩,一言不发——既不预先告知,也不做任何解释——就把主人公从原来站着的地方挪到了另一个地方,然后旁若无人地走了过去。这种无视直接激怒了主人公。为了报复,主人公谋划了好几年,最终决定碰撞一下这个军官。通过身体的碰撞,让这个军官明白彼此是平起平坐的。

第二件事是参加同学送别宴会,主要表现身份认同。尽管自己非常讨厌同学,为了能有一个与他们平起平坐、不被人蔑视的身份,主人公透支收入,去参加许久不联系的同学的送别宴:

比此刻更恬不知耻、更心甘情愿地糟践自己是绝不会再有了,我也清清楚楚、完完全全地明白这一点,但我仍然从桌子到壁炉地来回走着。“哦,要是你们能够知道我有着多么高尚的情感、多么深刻的思想,我又是多么有修养,那该多好!”我不时思量着,在心里对坐在沙发上的我那几个敌人说。然而,我的敌人竟只顾自娱自乐,似乎包间里根本就没有我这个人。

然而,对我来说,最可恶也最可气的就是,我当时就知道,就完完全全、清清楚楚地知道,实际上我什么都不需要,实际上我压根儿不希望打垮他们、征服他们、吸引他们,而且,即便我真的如愿以偿,达到了目的,我也会自己首先认为这不值分文。

第三件事是与妓女丽莎的交往,主要表现保持身份的艰难。

我当时曾在你面前充足了大英雄,而在这里你却突然看到我穿着这件破兮兮的睡衣,穷得叮当响,鄙陋不堪。我刚才对你说,我并不因自己的贫穷而感到难堪;那么,你现在就该知道,我深感难堪,难堪至极,也害怕至极,甚至比偷东西还更难堪、更害怕,因为我这人虚荣心极重,重得就像被人剥了皮,一碰到空气就剧烈疼痛。难道你直到现在还不明白,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了,因为你正好碰见我穿着这件睡衣,像只疯狗一样扑向阿波罗。一个让人复活者,一个过去的英雄,竟然像一条乱蓬蓬的癞皮狗一样扑向自己的仆人,而那个仆人却在嘲笑他。而且我还像个受了侮辱的娘儿们一样在你面前情不自禁地泪流满面,为此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还有,为了现在我向你承认的这一切,我也同样永远不会原谅你!是的,你,只有你一个人必须为所有这一切负责,因为刚巧被你碰见了,因为我是个混蛋,因为我是世界上所有虫豸中最卑劣、最可笑、最渺小、最愚蠢、最嫉妒成性的虫豸,其他的虫豸一点也不比我好,但鬼知道他们为什么从来就不感到羞愧;而我一辈子却要为每一个虫卵怄气——这正是我的一大特点!

(九)厌恶“活生生的生活”

我们脱离生活甚至达到如此程度,以致有时候竟对真正的“活生生的生活”产生了某种厌恶,因此当别人向我们提到它时,我们就会无法忍受。须知,我们竟然发展到几乎把真正的“活生生的生活”当作劳动,几乎当作了职业,而且我们大家都暗暗同意,还是照书本行事更好一些。

(十)丧失了爱的能力

我已经无法爱了,因为,我再说一遍,对我来说,爱就意味着虐待和精神上主宰一切。

不过,当我在房间里跑来跑去并从隔板的缝隙里张望的时候,我已经并不怎么憎恨她了。我只是因为她待在这里而不堪忍受,十分难受。我希望她尽快消失。我渴望“安宁”,希望独自一人留在地下室里。由于对“活生生的生活”很不习惯,我竟被压迫得连呼吸都感到困难。

因为主人公对自尊的病态渴望和对贫穷的深入骨髓的自卑感,他已经无法再爱了,为了自己的“安宁”,宁愿独自一人躲进地下室里!

四、非理性和自由意志的重要性

所有这些美好的体系,所有这些向人类说明什么是他们真正的、正常的利益的理论,其目的是让人类认识到必须努力去获得这些利益,文明只是在人身上培养出了丰富复杂的感觉而已……断无其他什么。而通过这感觉的丰富复杂的发展,人甚至会进化到从鲜血中寻找享受。人,无论何时何地,也不论他是什么样的人,都喜欢随心所欲地采取行动,而根本不希望按照理性和利益指明的那样去行动;他想要做的事也可能违反自身的利益,而有时完全应该违反。

人需要的只不过是一种独立的意愿,无论这种独立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也无论这种独立会导致什么后果。而且,鬼才知道这一意愿是……因为一个人若是没有意愿,没有意志,没有欲望,那还是什么人呢?岂不就跟管风琴上的销钉一个样吗?

然而理性却终究只是理性,只能满足人的理性能力,而意愿却是整个生命的表现,也就是人的整个生命,既包括理性,也包括一切内心骚动。我极其自然地想活着,是为了满足我所有的生命机能,而非仅仅为了满足我的理性能力——它只是我全部生命机能的二十分之一。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唯一的一种情况下,人才会故意地、自觉地渴望去干那甚至对自己有害的、愚蠢的,甚至是愚不可及的事情,这就是:为了有权渴望去干那对自己甚至是愚不可及的事情,而不愿受到只许做聪明事这一义务的束缚。因为它无论如何为我们保全了最主要和最珍贵的东西,也就是我们的人格和我们的个性。

我坚信这一点,并且对这一观点负责,因为须知人类所有的问题,似乎的确就在于,人无时无刻不在向自己证明,他是人,而非管风琴上的销钉!即便是间接证明,那也是证明;即便使用原始的方法来证明,那也是证明。

然而,我还是坚信,人永远不会拒绝真正的苦难,也就是说永远不会拒绝破坏和混乱。苦难——要知道,这就是意识产生的唯一原因啊。我虽然在一开始就说过,意识是人最大的不幸,然而我知道,人喜爱意识,不愿用任何赏心乐事去替换意识。

五、意识流和存在主义的萌芽

从写作技巧来看,这部小说可以说是意识流和存在主义的萌芽。意识流文学泛指注重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是在1918年梅·辛克莱评论英国陶罗赛·瑞恰生的小说《旅程》时引入文学界的。《地下室手记》(1864)全篇都是“我”的意识流动,可以说是意识流的萌芽。

美国学者考夫曼认为这部小说是存在主义的先声,他指出:“我们所听到的是个性之歌中未被听到的一首:不是古典的,不是《圣经》式的,也绝不是浪漫的。不!这个个性没有经过修饰,没有经过理想化,也没有神圣化。它是可悲的和叛逆的,但无论它给人何等不幸,却仍然是最高的善。


                劝妓女从良(节选)

节选的理由:小说其它部分,全部是主人公流动的、变态的意识,很抽象,也很枯燥,而主人公和妓女丽莎的故事就比较生动形象。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特色依然很浓郁,以下节选就是主人公对丽莎说的一次话,是一口气三千多字的连续输出,内容从现在说到了死亡。从中,我们可以体验陀思妥耶夫斯基像河流一样肆意流动的语言艺术,跳跃和发展的“剧情”通过这种语言实现了无缝连接。

背景是,主人公参加同学送别宴,被同学们无视,借钱参加下半场,目的是甩同学一个耳光,赶到时却发现同学们早已经散了,他陷入了迷茫。消费之后,基于对妓女的优越感,主人公干起来了劝妓女从良的活,具体如下:

“难道,难道你自己在这里就不感到恶心吗?不,看来,这真是习以为常啊!鬼知道,习惯能把人变成什么。然而,难道你当真认为你会青春永驻,会永葆花容月貌,而且人家会永远把你留在这里吗?我暂且不说这里的卑鄙污秽……不过,我倒想跟你谈谈这么一件事,那就是你现在的生活:你目前虽然正值妙龄,貌美如花,人见人爱,心地善良,感情丰富。唔,可你是否知道,就拿我来说吧,刚才一醒过来,马上就因为在这里跟你睡在一起而感到恶心!须知只有在喝醉以后才会到这里来。但如果你是在另一个地方,像良家妇女那样生活,那么也许我就不会这样轻浮地追逐你,而是干脆爱上你,你看我一眼,我都会心花怒放,更不用说跟我说话了;我会在大门边守候你,我会跪倒在你面前;我会像看未婚妻那样看着你,而且还以此为荣。我绝不敢对你有什么不洁的念头。然而在这里我清清楚楚知道,我只要吹一声口哨,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你都得跟我走,我无须顾及你的意志,而你却必须遵从我的意志。最贫贱的农夫受雇当了长工——毕竟还不曾让整个自己都沦为奴隶,而且他还知道自己有一定的期限。可你的期限在哪里?你只要想想:你在这里出卖的是什么?被奴役的是什么?是灵魂,灵魂,你无法主宰的灵魂,你让灵魂连同肉体一起全都受人奴役!你把自己的爱情奉献给任何一个酒鬼去肆意糟蹋!爱情!——须知这就是一切,须知这就是钻石,是少女的珍宝!这就是爱情!须知为了获得这爱情,有人甘愿肝脑涂地、视死如归。而现在你的爱情能值几何?整个的你,已经被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买下了,既然没有爱情也什么都可以做,那么还用得着去追求什么爱情吗?须知,对于一个姑娘来说,没有比这更厉害的屈辱了,你明白吗?瞧,我听说,为了安慰你们这些傻妞,他们允许你们在这里有情郎。可你要知道,这纯粹是逗你们玩,纯粹是欺骗,纯粹是对你们的嘲弄,而你们却信以为真了。他,这位情郎,当真会爱你吗?我不相信。如果他知道有人随时都能把你从他身边叫走,他又怎么能爱你呢?果真如此,他就是一个王八了!他会对你有一星半点尊敬吗?你跟他能志同道合吗?他会嘲笑你,而且会偷窃你——这就是他全部的爱情!他不打你,还算是好的。不过,他也许会打你。如果你有这样一位情郎,你倒可以问问他:他会娶你吗?如果他没有唾你一口或者打你一顿,那他笃定会朝你哈哈大笑,而他自己呢,也许最多只值几分臭钱。你想想,就为了这些,你竟然要在这里毁了自己的一生?人家为什么给你喝咖啡、让你吃饱饭呢?你可知道,他们到底为什么要给你饭吃呢?换个姑娘,换个正正经经的姑娘,这种饭她连一小口都咽不下喉,因为她知道人家为什么给她饭吃。你在这里欠了债,那就会一直欠下去,一直欠到人老珠黄,客人开始厌弃你。而这个时候很快就会到来,你别指望青春妙龄会长久。须知在这里青春是如飞消逝的。他们将会把你撵出门去。而且还不是简简单单地撵出门去,而是起初长时间开始鸡蛋里挑骨头,开始指责你,开始辱骂你——倒好像不是你把自己的健康奉献给了老鸨,枉自为她毁掉了青春和灵魂,倒好像是你使她荡尽家产,让她沦为乞丐,把她抢掠一空。而且,你也别指望有人会支持你:你的那些女友们也将会对你群起而攻之,以便讨好老鸨,因为在这里所有人都是奴隶,良心和怜悯早已扫地以尽。她们都已变得卑鄙下流,而世界上再没有比她们的辱骂更龌龊、更卑鄙、更侮辱人的了。在这里,你将奉献一切,毫无保留地奉献一切——既包括健康,也包括青春,还包括美貌,更包括希望,但到了二十二岁你会看上去就像三十五岁,如果不生病,那要算最好不过了,你要为此而感谢上帝。须知,你现在也许认为,你什么工作也不用做,那就纵情狂欢吧!然而,世界上再没有而且从来也没有过比这更沉重、更遭罪的工作了。似乎孤苦伶仃的心整个儿都浸泡在泪水里。而且当你被他们撵走的时候,你连一个字都不敢说,甚至连半个字都不敢说,只能像罪人那样走掉。你将搬到另一个地方去,接着再搬到第三个地方,然后又搬到其他什么地方,最后搬进了干草市场。而在那里,动手打人可是司空见惯的事,这是那里的脉脉温情,那里的客人不打人就无法跟你温存。你不相信,那里会如此令人恶心吧?你不妨什么时候去瞧瞧,你也许会亲眼见到。我就有那么一次新年的时候在那里看见过一个女人,站在大门边。那里的人戏弄她,把她推出门外,而且关上了大门,让她稍稍挨点冻,因为她挨打后哭得震天动地。才早上九点钟,她就已喝得醉醺醺的,披头散发,半裸着身体,身上伤痕累累。她脸上涂满了脂粉,眼睛四周却乌青乌青,鼻子和牙缝里都在流血,这是刚刚给某个马车夫整治的。她坐在石头台阶上,手里拿着一条什么咸鱼。她哭天喊地,一边数落自己的‘苦命’,一边用咸鱼拍打着石阶。而台阶边围聚着一群马车夫和喝得酩酊大醉的士兵,在逗弄她。你不相信,你也将沦落到这般模样吗?我也不愿相信,但你怎么知道也许在十年八年之前,就是这个手拿咸鱼的女人,从什么地方来到这里的时候,也像小天使一样光洁如玉、天真浪漫、纯洁无邪。她不知道什么是恶,听到什么话就脸红。也许,就像你一样,心高气傲,动辄生气,而不像别的姑娘,把自己看作公主,她自己知道,美满的幸福在等着那个爱她并且她也爱他的人。你瞧,结果怎么样呢?假如就在她喝得酩酊大醉,披头散发,用咸鱼拍打着脏兮兮的石阶的时候,她回忆起了过去在父亲家里度过的纯洁岁月,那时她还在上学,而邻居的儿子在半路上守候她,发誓将一辈子爱她,把自己的命运交托给她,于是他俩便山盟海誓,约定彼此永远相爱,一等长大成人就操办终身大事!如果就在这个时候她想到了这些,她又作何感想呢?不,丽莎,如果你能像此前说到的那个姑娘一样,在那里的某个地方,在某个角落里,在地下室里,得了痨病很快死去,你可就幸福了,幸福了。你说,进医院?能送你去,当然很好,然而假如老鸨还用得着你呢?痨病就是这么一种病,这可不是寒热病。得病的人直到最后一刻,还心存希望,说自己健康。自己安慰自己啊。而这对老鸨倒也有利。别担心,就是这么回事。就是说,灵魂都已出卖了,可还欠着债,因此你不敢说个‘不’字。而当你快要死时,大家都会抛弃你,所有人都会转身远去——因为那时从你身上还能得到什么呢?他们还会责骂你,说你白白占着地方,怎么不早点死掉。想讨口水喝都得不到,得到的是一阵辱骂:‘你这贱货,什么时候才断气啊;吵得人睡不成觉——成天哼哼唧唧的,客人都烦透了。’这是真的,我就亲耳听到过这种话。他们会把奄奄垂绝的你塞进地下室最阴暗的一个角落里——那里黑洞洞、湿漉漉的。你独自一人躺在那里,那时你翻来覆去地想的是什么呢?你刚一咽气——就会有陌生人来草草收尸,满嘴抱怨,很不耐烦——没有一个人为你祈祷,没有一个人为你叹息,只想尽快从肩上甩掉你这重负。他们买上一口棺材,把你抬出去,就像今天抬出那个可怜的姑娘一样,追悼则是在小酒馆进行的。墓穴里满是泥泞、垃圾和湿漉漉的雪——对你还用得着客气吗?‘把她放下去,万纽哈;她本就是个“苦命人”,就让她在这里也两脚朝上放下去,就这样。往上收绳子,冒失鬼。'‘好吧,也就这样吧。'‘什么好吧?瞧,她还侧着身子呢。她好歹也是个人啊,不是吗?唔,这就行了,填土吧。’因为你,他们都不愿多骂人了。他们急匆匆地埋上湿漉漉的蓝灰色黏土,就到小酒馆去了……这也就是你在人世记忆的终点。别人还有孩子上坟,父亲、丈夫也会来,而你呢——没有一滴眼泪,没有一声叹息,没有一丝悼念,整个世界任何时候都不会有一个人给你上坟;你的名字将从大地上烟消云散——仿佛你从来就不曾存在过,也从来没有诞生过!只有遍地泥泞和大片沼泽,深更半夜,当死人都站起身的时候,你也只能在那里敲着棺材盖高喊:‘好人们啊,请放我回人间再活些日子吧!我曾活过——但却没有见过真正的生活,我的生活只是一块抹布!它被人在干草市场的小酒馆里喝掉了!好人们啊,请放我回人间再活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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