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简书登了我的《狼的恋爱及争斗的故事》,承蒙简友厚爱,点了很多红心和写了很多评论,心中很是高兴,觉得自己又写又画花了近10天的时间是值得的,在此也衷心感谢各位简友的厚爱!
当我美滋滋地看着简友的评论时,突然见到有一条简友的评论说,我的这文章她见过。啊哈?!我心中的感觉只能用震惊来形容,我连忙回复说,这故事和别人写的有一两个情节相似并不奇怪,因为我写的时候也有借鉴。她的回答说,以前在某个QQ好友的空间看过,全相似!我这次的感觉只能用晴天霹雳来形容,我上次写的《背锅》揶揄了一下自己是梦游放了屁,这次敢情是真的梦游了10天抄了别人的文章?!我急问,你能不能把那篇文章找出来,或告诉我在哪里,我去拜读一下。她说,忘了,但肯定看过。
我开始明白了,她是在说谎,而且是一再说谎。这就是人性,为掩饰第一个谎言,就会在后面编织无数个谎言来圆谎。
我对这位简友说,我可以立誓,谁曾经写过和我这《狼的恋爱及争斗的故事》相同的文章,我在2000w简友面前直播吃手机。
她回道,到那时我会忘了这件事的。接着她又强调:但我肯定看过。
我心中一万只那个什么马在草原上奔腾而过。我还在我三岁时就在泥巴做的道具上证明了引力波的存在呢,只不过我那时只顾着玩泥巴,忘了给美国《科学》杂志写信,后来等到2017年莱纳•魏斯、巴里•巴利许、基普•索恩探测到了引力波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后我才记得呢!你问我证据?我忘了那堆泥巴在哪里了啊,但我肯定证明过了!
我将此事告诉了一些简友,他们就此引申说出前段日子,一位简友刚在简书发表了一篇文章,就被一只盗文的鼠辈偷去公众平台发表了,简友投诉也解决不了此事,简友慨叹被盗文这样的事就像自家的孩子被别人偷走一样。我心想,我这件事性质不太一样,我的感觉像自己的孩子被歹人拉走后,那歹人还说孩子是我先抢走的!
不过简友们的议论倒提醒了我,以后我写的文章还是先发在其它公众平台上,再发简书上,免得真有人偷梁换柱,将我辛辛苦苦写的文章移植到他以前写的烂文上,说是他先写的!(因为简书的文章可以随时修改,他完全可以将他写的《三只老鼠在偷油》改为《三只狮子在捕羊》什么的)
朋友,东西可以乱吃,因为即使拉了肚子,也是你自个儿的事;但话不能乱说,尤其是胡说,那是关系到别人的人品和声誉的,我希望你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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