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实在写这篇文章前,我曾答应过一个女生,如果有一天我能够写一本书,那么一定要写关于你的故事。可是现在我写了这么多才发现,我真的写不出那么多关于你的故事,也许是太长时间没在一起了,好多事都已经忘了吧,毕竟时间才是最好的遗忘剂。但无论如何,我都不可以失信于你,因为我曾爱过,那么就用这篇文章弥补一下这个遗憾,做个诚实的孩子。喜欢文字,爱带点忧郁的气息去写作,多半是受你的影响,不过还好,这影响还没深入骨髓,不然就没救了。喜欢看书的你,曾对我说,你梦想有一间带着超大落地窗的书房,里面放满你喜欢的书,那样你每天都可以读到那些你喜欢的书。记得当时我也曾拍着胸膛说等我有钱了,一定带你完成梦想,一定让你在这样的书房看自己喜欢的书。可是现实终归现实,骨感的让人不敢质疑。直到现在我除了在电视里看到过你说的那种书房,其他一概不知。而且现在的我还很穷,矮矬穷那种。关于你,我不好意思从头开始讲起,反正你比我大,如果我们真的恋爱,那就是人们所说的“姐弟恋”,所以我便从“姐弟恋”开始说起,这样比较吸引人。我喜欢你,众所周知,唯独你不知。于是为了更好的喜欢你,更好靠近你,我认你做我的“干姐姐”,当初为了你的喜好,我什么都愿意干,什么都可以不顾,因为她是我最喜欢的那个人。
二、昨天是我十八岁的生日,朋友都送来祝福,庆祝我成年了。可唯独你没有,我真不知道是那里得罪你了,还是你太忙,根本无暇顾及我。但你知道不,没有你的祝福,我的生日过的再开心,也会显得不那么真实。十八岁的生日,没有你的祝福,我过的真的很不开心。我不需要什么物质的东西,只需要你普普通通一声祝福,你都不肯,是你金口难开,还是我的奢望太高。后来,哪怕我在QQ上一再发牢骚,提醒你记住,甚至乞求你发祝福给我,你都概若不理。不知道是你太狠心,还是我太懦弱。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我不想再往下想去。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你不太喜欢,我亦不强求,奢望太多,终究为虚。放不下的事太多,但终需我们一件件的放下。我常在想这么多年过去了,倘若我不认识你,现在该是什么样。也许依旧是个乖孩子,每天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按父母的意愿,毫无偏离的走下去。也许会遇到一个比你还要好的女孩,然后像喜欢你一样喜欢着她。也许现在正坐在象牙塔中,规划着未来。但不管如何,我喜欢你,没有那么多的倘若和也许。
三、窗外阳光静好,岁月慢慢,内心的颓废,却抵不住你冷淡的诱惑,在一秒秒升温。如果你遇到对的人,就会开始做错的事,我遇到了你,做错了太多事。有人说,永远不要在十八九岁爱上一个人,因为这个人是你最爱但却得不到的人!直到后来我才真正明白。你是女神,我是屌丝。也许我喜欢你,一开始便是错误,我曾在电脑玩用名字测试爱情小游戏时,把我俩名字放在一起时,测试结果是 “心面不合”,难道我心里不喜欢你。但是看到这四个字时我笑了,我的绰号曾经叫过面,你不是心,我又怎么可能和你不合,也许我和你不合的只是心而已。你是一个好女孩,我依旧喜欢你。年少的美好终不能算爱情,也许真的如你所说。
四、也许有一天我不再会喜欢你,可是你我都等不到那一天,因为早在此之前,就已经将彼此遗忘。如果你遇到对的人,就会开始做错的事,我遇到了你,做错了太多事。有人说,永远不要在十八九岁爱上一个人,因为这个人是你最爱但却得不到的人!到后来我才真正明白。我不知道,我想你的时候,你会不会正在想我。我想应该不会,路人甲的悲剧正在我身上演绎,留下来的只是一个落寞的背影和一张不好看的侧脸,你又怎能记得清楚。对不起,我告诫自己不要再想你了,可我做不到。我们每天被时光追着跑,结果发现怎么也跑不过它。我想送你一束玫瑰花,可我怕它会枯萎。倘若我不认识你,我的废话会不会少点。
五、有时候真的很恨自己,明明知道,喜欢你是一种自残加白痴的行为,还那么不顾一切的去喜欢你。其实你并没有我想象中那样完美,甚至骨子还带着一点自命不凡的高傲,可我偏偏就那么贱的喜欢你。我带着“王小贱式的贱”和“曾小贤式的贱”的混合体,贱的无可复加,贱的天真烂漫,贱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我那么喜欢你。我想在多年以后,当我在路边看到一条讨人厌的贱狗时,我会说:“瞧,那多像以前的我”。其实我真的想说我喜欢你,其实你不知道,我从一开始就喜欢你,只是一直没勇气说,后来只到分离,只到你成了别人的女朋友,我才后悔自己的没用,我一直都把对你的爱埋在心里,没敢说出来,我知道我不优秀,我知道我很2,但我的确很喜欢你,我不敢确定你是否喜欢我,但我希望你能接受我。如果不能那对不起原谅我扰乱了你心菲,希望我们还和以前一般好。因为我真不希望失去你,不管是朋友,还是恋人,如果失去,我会一直不开心,晚安,做个好梦。
六、你若安好,我便知足。感谢你曾出现在我的生命中,让我欢喜,让我愁。年少的喜欢,终不能算是爱情,淡化成烟,弥化成雾,美好就在一瞬间。所以的一切,都是我自编自演的悲喜交加剧。你来过我的世界,我不能让你出界。写下那些记忆来怀旧。
这是好久之前写的一篇文章,突然想起来那个女生,也许年少的喜欢,真不能算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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