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认为,在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因为资本的贪婪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只能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有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就不可能有无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因此,马克思提出无产阶级专政,要用社会主义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实现没有阶级剥削的共产主义理想。
社会主义近100年来的实践表明,无产阶级专政的结果只是消灭了资产阶级,将财富集中到了国家。在社会主义体制下,无产阶级是国家财富名义上的主人。事实上,工人和农民从国家得到的经济保障,并不比从资本家得到的经济保障强多少。并且,因为社会主义发展经济是以国家计划为主,国家计划往往体现的只是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很难准确把握社会需要,极易导致计划失误,造成灾难性后果。中国的"大跃进"是最典型的重大经济失误,直接导致了在灾难年代的粮食危机。后来所谓的发展,一直未能让人民真正摆脱生活的窘境。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从满怀激情开始,走向普遍迷茫、失望。最终能够坚持不变的,恐怕只剩下一个依靠外界输血勉强维持的朝鲜。
马克思对资本的贪婪性有深刻的认识,他为解决资产阶级剥削的问题提出的社会主义似乎不是个好方案。但是,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构想,不仅是要以公有制将财富集中到国家,还要有民主与法治来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平等。真正马克思主义是不应该将公有制和民主与法治割裂开来的。然而,几乎所有在实践社会主义的国家都只要公有制,避而不谈民主与法治。这样看来,马克思主义还没有过完整的实践,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真正的社会主义。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贪婪成性的资本主义国家,竟然选择了用民主与法治来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给了无产阶级更多的自由、平等。
马克思主义的局限,是只看到了资本的贪婪性,没有深刻认识到资产阶级的妥协性。资产阶级为了实现资本利益的最大化,不是只有剥削一种方式。资产阶级要依靠无产阶级发财致富,根本不可能将无产阶级逼上绝路。他们发现剥削可能导致无产阶级革命,而革命的结果是什么利益都没有了。他们从生命和财产安全来考虑,只好用民主与法治来实现与无产阶级的妥协,让劳动人民享有更多的自由、平等。在民主与法治的社会,资产阶级依然存在,但是国家可以通过法律和政策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通过给无产阶级更多福利,彻底消灭剥削。现代资产阶级国家因为选择了民主与法治,无产阶级已经不是一无所有。甚至,在某些推行高福利政策的资产阶级国家,已经没有了无产者。看来,要实现没有阶级剥削的共产主义理想,并不需要用公有制来消灭资本主义,民主与法治才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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