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个“士兵”,在你的指尖轻轻滑过的一瞬间,一屏屏的或纵或横或列或排或短或长,看似队型平淡无奇,实则内藏法度规章,变幻出无数个排列组合的时候,此刻,你就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军。
如果每天都有这样的快感,想不“忘我”都难。
不是每个人每天都能够有“忘我”这个待遇的。这个待遇得靠自己禁得住点儿什么,才能有这个机会。比如寂寞,比如孤独、比如平淡。
跟那些大块头的巨擘,确实没法比。
有些人一天不写,就哪哪都不舒服,仿佛要得病,必须每天写点什么才自在,我还没到这一步。但每天不过一过“排兵布阵”的瘾,手也总是刺刺挠挠的不自在。
对于一个既不年轻,又没有什么文学梦想的人,明明知道自己早已经该享受一下喝喝茶,吹吹牛,打打牌那种风轻云淡的惬意时光了。
但生就平凡还不甘平庸的我,突然感觉从每天睁开眼睛那一刻开始,到躺平在床睡觉,这其间的时间,过得比以前快了好多好多。
往往上午还没有忙完一两件事情,就到中午的饭点儿了。
打步入陆军学院那天开始,便不得不躺在床上,学着适应去睡午觉,直至养成了坚持了几十年的睡午觉的习惯,终于被每天中午去陪伴九十多岁父亲、帮帮妻子,这两件雷打不动的事情给打断了。
一天的时间,太不禁打发了。
时间过去得飞快,如果再不抓紧时间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太对不起属于自己的岁月了。
思来想去,打小爱干的事儿本来就不多,经挑三拣四,唯有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只需靠一屏破手机,就可以妥妥的干上一件从小就非常喜欢的大事儿。那就是我最近才重新为自己框出的一个再恰当不过的定位:
每天把零碎的时间积攒起来,以指当笔,自言自语。
至于能写出来个什么名堂,无关紧要。
我需要做的就是享受把文章往好里写,这就足够了。这个指尖在键盘跳动的过程,其实就是在体验着那种欲罢不能无法言喻的快乐。
敲敲键盘,划划屏幕,于我而言,就相当于把每天除朝九晚五,必须凭良心干好的那份本职工作之外的精神填充。
二十年前戒酒,五年前戒烟,麻将不打,扑克不玩儿,周围的朋友,一直不明白我到底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我一直觉得没有必要到处去对待别人的惊讶和好奇,去答疑解惑。特别是不想、也不会主动透露自己快乐绝学中的许多秘密。
谁乐呵,谁知道。
人有无数种活法,我选择我自己认为的这种最舒服的活法,就是对我的生命一种足够的尊重,仅此而已。
我的主业不是码字。码字只是带给我许多惊喜和快乐的一件事情。这个过程很享受、很愉快。
如果哪一天没有了这些快感,哪怕有一点点痛苦的感觉,我会立马转身去干别的,但一定要干那些能带给我很多很多快乐的事情。
善待好自己,应该选择一个好的方式。
比如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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