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6岁那年,我,遇到了他。
他是我的学长,喜欢在晚自习之前在教室下面的球场打篮球。他喜欢喝可乐,每次打完球,都要去小卖部买一瓶,而且,他只喝百事。他的球衣是24号,我想大概是因为他也喜欢科比吧。
他的教室离我的教室有237步,他家离我家有12667步。我知道他每天早上会去“王记”买一个肉包,有的时候也会换成酸菜的。他好像不喜欢喝牛奶,我从没看见过他买牛奶。他喜欢咬笔头,做不出题目来的时候总是狠狠地皱着眉头。他去图书馆,只坐在靠窗的那个位置,有时候,他趴在桌子上睡着了,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落在他的身上,那一刻,他好像一个王子。
他的眼睛不大,可是我觉得他的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好看。
我偷偷地打听到了他的名字,我知道他是理科生,所以高一分班的时候我也选择了理科。高二的时候,我换到了他曾经的教室。我在他曾经的课桌上,偷偷刻了一只猪。他的教室换去了另外一幢教学楼,我再也没办法在课间的时候假装路过他的教室偷偷看他,他也不打篮球了,我只能靠每天下午去图书馆“偶遇”他,可是,那样的几率似乎也不大。
他好像,恋爱了。
他牵着那个姑娘的手,送她回家。他给她买奶茶,在无人的小树林里,他们悄悄地接吻。他有了喜欢的姑娘,我哭了,可是,他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二)
我没想到,在大学里又遇到了他。
他比以前会打扮了不少,穿的很帅气。他是我们学院学习部的部长,负责新生的接待和学生会的招新工作。他知道我是他的老乡以后十分开心,还让我去他的部门。我想了想,答应了下来。我的文字功底不错,学院里很多新闻稿都是我写的。因为这,我们渐渐熟络了起来。
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跟他在一起吃饭,聊天,成为朋友。
(三)
我知道他很馋家里那又大又甜的石榴,就特意让我妈给我邮寄,然后一股脑全拎到了他宿舍。我知道他喜欢打游戏常常忘了吃饭,就每天中午准时带饭给他。我知道他喜欢那款篮球鞋很久了,我出去做兼职,只是为了买下那款篮球鞋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我知道他在大学里追过五个女生,失败了四次,我知道他喜欢吃食堂二楼的西安凉皮,我知道他真的是因为喜欢科比所以球衣是24号,我甚至还知道他的宿舍里总是堆着一堆臭袜子。我知道关于他的一切,可是,他却连我的生日都记不清。我知道,他不喜欢我。
可是,我没办法不喜欢他。
我大四的时候,他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我们似乎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约我出去喝酒,他失恋了。我劝他少喝一点,他不听。他死命地灌自己,我只能陪着他喝。他喝多了,哭着喊着要打电话给那个女生,可是她不接。看着他那么狼狈而又无助的样子,我多想抱住他,跟他说,我喜欢你。可是,我不敢。我不奢求他也喜欢我,可是我害怕,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
(四)
我爱上了摄影,也爱上了在深夜里写日记。
大学四年,我拍了很多张关于他的照片,也写满了整整一本日记本。
我要走了。我申请了澳洲一所大学的研究生,我不打算回来了。
我没告诉他我要走。等我到澳洲的时候,他应该收到了那款他心仪很久的魅蓝note3,里面有我大学四年偷拍他的所有照片,还有我为他写下的日记。我没有办法当面对他告白,可是我还是很想让他知道,有一个人,偷偷喜欢了他七年。
(五)
我没有办法告诉他我喜欢他,因为,我是男生。
因为喜欢,所以,我选择离开。
即使不能光明正大地告诉你,我喜欢你;即使你不可能喜欢我,我还是想把最好的爱留给你。我能做的,就是让魅蓝note3陪着你。
答应我,做个青年良品。
魅蓝not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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