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笔记之晋文公请隧

作者: 刘威666 | 来源:发表于2017-10-22 15:53 被阅读0次

      僖公二十五年,晋文公帅师进京勤王,杀死作乱的王子带,稳固了周襄王的王位。周襄王自然感激不尽,高规格接待(王享醴,命之宥)。并且按惯例赏与晋国土地,因为当年他的父亲惠王就是给与郑国,虢国土地和鞶鉴,酒杯之类的器物。没想到晋文公拒绝了,而是请求自己死后天子所用的隧礼。这可给王室出难题了,这个晋侯不按常理出牌啊。如果这个也能同意,那天子威严何在?但是又不好当面驳斥。王室经过一番考虑,慎重回复说:

      “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馀,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先王岂有赖焉?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今天降祸灾於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也?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於裔土,何辞之有与?若犹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将自至,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

      “从前我先王掌管天下,划出方圆千里之地作为甸服,以供奉上帝和山川百神,以作为百姓的用度,以防备诸侯不臣或意外的灾难。其余的土地就平均分配给诸侯们,使人民各有地方安居,以顺应天地尊卑的法则,而不受灾害。先王还有什么私利呢?他宫内只有九御,宫外只有九卿,足够供奉天地神灵而已,岂敢尽情满足他耳目心腹的嗜好而破坏各种法度?只有死后生前衣服用具的色彩花纹有所区别,以便君临天下、分别尊卑罢了。此外,天子还有什么不同?如今上天降祸周室,我也只是谨守家业,又加上自己无能,不得不麻烦叔父;如果再把先王所用的名号和器物私赠他人,那么叔父也会厌恶我,责备我。否则,我岂敢有所吝惜?如果叔父能发扬伟大的美德,改姓换代,开创一统天下的大业,显示自己的丰功伟绩,自然可用天子的服饰文采以安抚百姓,我就是流放边疆,又有什么话说呢?如果叔父仍保持姬姓,位列公侯,以尽先王规定的职分,那么天子所用的礼乐制度就不可更改了。叔父还是努力发扬德行吧,您所需要的事物自然会来的。我何敢为了私情而改变先王的制度,从而玷辱了天下,又如何对得起先王和百姓?又如何推行政令?如若不然,叔父有土地而自行隧葬,我怎么能管得了呢?”

      这段话的大意有五。一,王与诸侯并无二致,唯(大物)名号和器物不同;二,将大物私赠他人,也是叔父所厌恶的;三,叔父若以德行得天下,我周室无需吝惜;四,叔父若认我周家,谨守职分,那祖制不可更改;五,叔父自行隧葬,我又能怎样呢?晋文公请隧的行为是非常无礼的,但是作为王室的恩人,襄王即要维护天子尊严,又要顾及对方颜面。所以先将隧礼的性质以及站在晋侯的角度阐述隧礼得之在德不在王室,最后仍留有余地,王室固然不会同意,但是叔父自行去做,又能怎样呢?话说到这个份上,可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晋文公识阶而下,受地而还。

      “与之阳樊、温、原、攒茅之田”,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这不就是东周第二任天王周桓王与郑庄公在鲁隐公十一年交换的苏忿生之田么?苏忿生是谁呀?此公乃西周开国功臣之一,与周公、召公齐名,任司寇(负责刑法牢狱),封于苏(都温邑,今河南温县),故称苏忿生。后来周平王与郑武公东迁,恰好与苏国接壤,各自的发展扩张势必造成地区紧张。鲁隐公三年,周郑冲突波及苏国,温地麦子遭郑国侵夺。后来王室私自用苏田换郑田,苏国与王室关系破裂。鲁庄公十九年,苏国又卷入王室权力斗争的漩涡(王子颓之乱)之中,导致苏国与王室,郑国彻底决裂。迫于压力,苏国不得不向当地土著狄人靠拢,但是又因为不是一个文化圈,无法取得双方的绝对信任,所以苏国在鲁僖公十年被狄人所灭,王室与郑国作壁上观,乐见其成,从此苏国土地归于王室。十五后这些土地被周襄王以功赏赐给晋国,晋文公将其中的原邑分封给赵衰,后来苏国故地归于赵氏,也就是战国时期的赵国。这就是一个与鲁,齐,宋,卫,燕齐名的老牌诸侯国的结局,它并没有像这些诸侯国一样在春秋时代大放异彩,过早的结束了自己的命运。你可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是苏国不是第一个被灭的封国,也不是最后一个,这样的小诸侯国有很多很多,因为这是一个兼并的时代。既然在弱肉强食,以土地为王的环境里,为什么周王室还要坚守自己的隧礼而舍弃赖以生存的土地呢?或者说没有大于诸侯国的土地,怎么来保障作为天子的隧礼呢?归根结底还得从第一代天王周平王东迁(镐京迁到洛邑)说起,王室初到洛邑,方圆不过几百里,俨然一个封国。然后再与在当地经营了几百年的苏国等当地户搞竞争,这不是很难吗?再加上郑国三代国君作为王室总理大臣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统实郑国,最后分给王室的能有多少?从王室的角度讲,本来就不是自己的田地,现在又给别人,对自己并没有增加多少,现在也没有减少多少,王畿百里,这是既定事实。王之所以为王,土地既然不能够保证自己,那只有天王所用的名号和器物。如果连这些仅存的大物都给予他人,王不复存矣。孔子曰:“唯名与器,不可假人”,此之谓乎。

      晋文公请隧,包括后来的楚庄王问鼎都有代替周天子的意思,既然他们有这个实力,为什么不去这么做呢?我不做正面回答,因为读《春秋》的人不应该问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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