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初始,万物复苏,春回大地。
过完冬季,褪去一身棉衣,身上轻了不少,连带着心都是轻快的。
小孩子们对四季变换没什么概念,唯一有点想法的,便是冬天渴望冰棍儿,夏天想念下雪。这应是甜蜜的烦恼。长大了的成年人,对冬天不至于厌恶,只是春天一来,会格外欢喜,穿上自己喜欢的衣服,终于不再因为冷而不愿意出门,要多自由就多自由。要说最盼望春天的,还是老人吧。挨过这冰冷的冬,全身上下各个关节终于见到了太阳,得到舒展,那一套“过一年老一岁”的消极思想早就抛在了脑后。
古人云“一年之计在于春”,多少年的经验,总结出如此简洁又深入人心的道理。我们说春,有“春暖花开”、“春色撩人”、“春光明媚”,凡是提及到春天的,鲜有说春不好的。从古至今,春即是美,即是生机,却总易逝。又正因为它易逝,我们便容易忽略它,忘记了它。我们总能记得个性鲜明的夏和冬,常常记不起在春天里干了些什么。
如果真的不太记得,你倒要仔细想想。
春天,六七点钟太阳早已升起,目之所及,全是顶亮的光,它把大地唤醒,照的四周金黄四溢。有风轻轻一吹,树梢乱颤,扭捏的朝你撒娇。这样的清晨是最妙的,鼓动着人的心情变好,想着做什么事情都是有趣的。
我喜欢春天的早晨,但我也不能因此埋没了春天正午的功绩。那时的阳光更深情,金灿灿,亮闪闪的,明亮又温柔,很像一位饱含深情的母亲,如果你在外多走几圈,身上会发热出汗,母亲无意间的关怀都会让你格外温暖不是吗?要是我们就在室内坐着,也不会冷,她的关心是持久且无微不至的。
春天最大的特点就是迎来生机,不管是大人小孩,还是老人,在冬天没做成的事挪到春天肯定能做。尤其在下午,下班的下班,放学的放学,每条街上的人都热热闹闹,欢快不知疲倦。也不知是怎的,总感觉春天午后的放学下班极其欢腾,大概是冬天的萧瑟掩盖了这些热情。
是不是我们在春天的日子过得太快乐,反而记不清了。
我就总不太记得在之前的春天里我做过什么,到也不遗憾,那定是没什么坏事,要不然我怎么会不记得,又或者即使是坏事也被春天所消化,这更是再好不过了。
美好不能不留下一点痕迹,所以我要记下这个春天。
我染了绿色的指甲,穿鲜艳的服装,起个大早,和春天相映衬。把冬天不愿意读的书都拿来看看,发现很多文字都在绽放可爱。到草地上,到花园里,不管到哪里,走出门去,多照几张照片,趁着这完美的阳光。
我在日记上写,今天“晴”, 不只是天晴,心也晴。即使我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做,也只能是削减一些自由,快乐是没有少的。
这就是春天啊,让人想做点什么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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