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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塞《生物学原理:生命的进化》

斯宾塞《生物学原理:生命的进化》

作者: 别具一格格 | 来源:发表于2024-06-03 19:16 被阅读0次

    斯宾塞《生物学原理:生命的进化》

    1872年,斯宾塞的《综合哲学》第二卷和第三卷问世,名为“生物学原理”。

    这两卷书暴露了哲学家在踏入另一专业领域时必然产生的局限性。

    尽管书中有细节上的错误,但斯宾塞的许多启发性推论弥补了这一不足。

    因为,它们对多如牛毛的生物学知识重新进行整合,使之更加清晰明白。

    在《生物学原理》开篇,斯宾塞便下了一个著名的定义:“生命是为了适应外在关系而对内在关系的不断调整。”

    生命的完整性取决于内在关系与外在关系间的一致性程度;如果该一致性完美无瑕,那么,生命便完美无瑕。

    如若要实现这种一致性,不仅仅是内在关系被动适应外在关系:生命的独特在于,它能够预测外在关系的改变,从而主动调整内在关系,就像动物蜷缩自己以避免伤害,人类生火以烘烤食物。

    但是,斯宾塞对生命的定义也有不足之处。

    首先,该定义忽略了生物对环境的改造;此外,生物能够凭借一种神秘的力量作出预测性调整,这种预测性调整是生命力的体现,而斯宾塞没能对这种神秘力量作出解释。

    于是,在《生物学原理》后来版本中一个新增的章节里,斯宾塞被迫对“生命的动态元素”进行讨论,并承认自己的定义没有真正揭露生命的本质。

    他说:“我们不得不承认,用物理、化学的方法,我们是无法把握生命本质的。”

    因为,斯宾塞不知道,如此坦白会给自己那套体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带来多大破坏。

    后来,斯宾塞发现,为了适应外在关系,生命个体会对内在关系作出调整。

    他还发现,整个物种也会为了适应生存环境而对繁殖能力进行显著的调整。

    生物繁殖起源于营养受众体的营养吸收面对营养受众体大小变化的不断适应和调整。

    举例来说,阿米巴在生长过程中,营养受众体增大的速度会远远大于营养吸收面表面积的增速,受众体必须从营养吸收面获得营养,于是、便出现了分裂生殖、出芽生殖、孢子生殖、有性生殖,这些生殖方式的共同点就是能够缩小受众体和营养吸收面间的差距。

    因此,如果个体生物的生长超过某个限度,将是非常危险的;也因此,一段时间以后,生长一般都会让位于生殖。

    一般而言,生物的生长变化与能量消耗成反比,繁殖率与生长程度成反比。

    因为,“饲养员都知道,如果母马要生小马驹,就不能让母马的体型达到正常大小……反过来说,阉鸡,尤其是猫,阉割过的动物往往比它们未被阉割的同伴要大。”

    随着个体发育的完全和能力的提高,繁殖率会趋于下降。

    另外,“如果物种构造低级,它们抵抗外在威胁的能力便会很弱,个体便会大量死亡,为了应对这一问题,该物种就需要强大的生殖能力,否则,便会惨遭灭绝。相反,如果自然赋予物种强大的自卫本能,相应地,该物种的生殖能力就不能很强”,以免过高的繁殖率超过食物供应能力。

    一般来说,个性化和生命创造之间,或者说个体发展和生殖之间是相互对立的。

    相对于生物个体,这一法则应用于生物种群时更具规律性:物种或物群越是发达,繁殖率就越低。

    但一般来说,该法则也适用于个体。

    比如,智力的发展似乎与生育是相悖的。

    因为,相比之下,“拥有强大生育能力的个体一般在思维方面较为迟钝;反之,如果个体在学习期间过多地进行脑力活动,该个体往往无法生育,或者在生育时遇到障碍。因此,我们可以预测,人类进化的下一步便是生殖能力下降。”

    因此,很多时候,哲学家臭名昭著,原因之一就是他们总是极力避免为人父母。

    而女人,从做母亲的那一刻开始,她们的脑力活动通常就会减少:而且,她们的青春期之所以会缩短,也许就是因为她们过早为繁衍后代作出了牺牲。

    为了适应整个物种的生存需求,不同生物的繁殖率会有所不同,但这种适应不是彻底的。

    因此,马尔萨斯说得对,生活资料总是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的需求。

    “这种人口压力一开始便是人类进步的直接原因。在这种压力的推动下,人类从最初便广泛分布,它还迫使人们摒弃捕食的习惯,变捕食为农耕,于是,人们在地球表面开辟出广阔的田地。在人口压力下,人变为社会的人……并形成各种社会情绪。此外,它还刺激了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人类的技能和智力。”

    确实,人口压力是生存竞争的首要原因,通过生存竞争,最适应环境的生物便能生存下来,同时,物种的级别也得以提高。

    而适者生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是因为该生物自发地进行有利变异,还是因为该生物部分遗传了世世代代反复习得的性格或能力?

    在这个问题上,斯宾塞没有自以为是,他欣然接受了达尔文的理论。

    但斯宾塞感到,达尔文的理论依然无法解释某些现象,这促使他在作出修改的基础上接受了拉马克学派的观点。

    且在与魏斯曼的争辩中,斯宾塞为拉马克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并指出达尔文理论的一些缺陷。

    在那些日子里,斯宾塞几乎是单枪匹马地与拉马克站在同一战线。

    更有意思的是,今天的新拉马克主义者中竟有达尔文的后代,而当代最伟大的英国生物学家认为,达尔文关于进化的个别理论(当然不是达尔文的一般理论)必须被抛弃,这已成为当今遗传学专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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