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德:
讼者,争辩也。天西转,水东注,其行相违,所以成讼。
乾,健也,坎,险也。险与健相持,皆欲求胜,此必讼之道也。
卦辞:
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有孚者,心诚实而不诈伪也。
窒,窒塞而能含忍
惕,戒惧而畏刑法
中,中和而不狠腹
有此四者,必不与人争讼,所以吉。
然卦辞有言,终凶
,何也?
可已不已,必求其胜,则凶!
至既讼矣,虽有可信之实,亦当惕厉恐惧,得伸而止,尚可获吉也;若健讼不已,终极其事,则必凶也。
利见大人者,因九五爻刚健而中正也,刚而能察,健而能决,中则无偏,正则无私,则既讼利矣,是以利见大人
不利涉大川者,不论事之深浅,冒险入渊,以兴讼也,故曰不利
可见,若一定要发起诉讼,有位刚健中正的人主持局面是有利的,然即使这样也是有凶险的。
《象》曰
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作事谋始:谋之于始,则讼端绝矣。功夫不在讼之时,而在于未讼之时。`
因此,做事要慎始。交朋友,慎于相知之始;签合同,审于立券之始。盖作事必慎于先图,不遗后患。必精其智虑,斯不启祸端,必也使无讼乎。
有的人做事前,轻易许诺,只谈好处,不谈坏处,给别人很高的期望,然后事与愿违,失信于人,就成了讼。何也,未慎始也。
轻诺者,必寡信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初爻阴而居下,其身微贱而无诉讼之势,其性柔暗而乏辩论之才,且畏上怖官,虽内实吞恨,不能诉讼而止。以其力弱,却不至凶,虽小有言,终得吉也。
初六事之始,涉事未深,止之亦易,故曰:不永所事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不克讼:自下讼上(九五),故曰不克
归而逋:不克而归,逋,逃避也
其邑人三百户,无眚:眚,灾祸也。逋之小邑也,方可免眚
九二阳刚为险之主,本欲讼者也,然以刚居柔之中,既知其理之不当讼,而上应九五之尊,又知其势不可讼,故处卑小以免灾祸。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食旧德:旧德,即往日不平衡之事也
贞厉:贞,正固也。厉,危也。虽正固不免危矣,因食旧德也
终吉:正固终获吉,且与上九相应,含忍不报,终不为己害而终吉。
或从王事,无成:六三柔顺有余,刚果不足,不能成王事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不克讼,理屈也
复即命:不克而返,为复。命者,天命之正理。复即命,祛其刚忿好讼之心也。
渝安贞:渝,变也,变而“安贞”,心变则正矣
九五:讼,元吉
九五为讼之主,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听讼而得其平者也。凡讼。占者遇之则“利见大人”,讼得其理而元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锡:赐也
鞶带:命服之饰也
褫:夺也
上九有刚猛之才,处讼之终,穷极于讼者。盖极言虽得胜,终必败,取祸丧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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