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从小在梧桐镇长大,土生土长到梧桐街上的每一棵梧桐我都认得清。
我妈在街上有个杂货店,卖着杂七杂八的零碎玩意儿。
回家的时候,我妈跟我说,林子啊,梧桐街要拆了,妈这心里可真舍不得。
我说,您舍不得,我也舍不得嘞。
我苦笑了一声,出去买了包烟,在梧桐街上散步。
我眯着眼,这黄昏笼罩的梧桐街还真是像极了当年……
“林志?”
熟悉的女声把我从回忆的边缘拉了回来。
我心里一紧,这是……
我转过身去,果然是方尽一。
“咳,我说谁的声儿听着这么耳熟呢,原来是尽一啊,这位是……男朋友?”
方尽一笑意盈盈地说:“不是。”
“是我丈夫。”
听到后半句的我,仿佛心尖刚刚蹿起的火苗马上被泼了一盆凉水,我都能听见燃烧的火柴放进水里嗞嗞冒烟的声音。
“你结婚了呀,恭喜啊恭喜。”我扯着嘴皮说,皮笑肉不笑。
方尽一面露赧色,“不好意思啊,那会儿没联系上你,对不住了。”
“叮铃铃……”电话声适时地响起。
我像得到了救兵一样。
“我接个电话先走了啊,下回再好好聚聚。”
说完招了招手,像逃兵一样飞快地逃离了这种窘境。
转过身后,我摁掉了10086的电话。
“嘭”,打火机的火苗慢慢地点燃着香烟。
我靠在温泉桥上抽着烟,温泉桥下的水纹有条不紊地波动着。
太阳慢慢地西沉,日色暗了,温泉桥上斑斓的灯光也开始亮起来了。
我的嘴里突然喃喃地念着:“方尽一,方尽一……”
02
我和方尽一是小学同学。
她是插班生,四年级的时候从外地转进来的。那时候她扎着两个马尾辫,一摇一晃地走到我旁边的座位,把文具盒书本一丝不苟地摆在桌子上。
我斜着眼偷看她,心里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我叫林志。”
方尽一停下手里的动作对着我笑,“噢你好,我是方尽一。”
她笑的真好看,所以我也跟着傻呵呵地笑了。
方尽一不是高冷的小孩子,所以我和她很快就玩在一起。
有一回我们打赌说,谁的期末成绩低谁就要去把梧桐街上的每一棵树都刻上对方的名字。
我鼓鼓腮帮子说,“赌就赌,谁怕谁。”
那会儿我早就知道我肯定考不过方尽一,她敢这么说肯定是胜券在握了。
于是在期末成绩出来以后,我一个人偷偷地溜出去把整条街的梧桐树都刻上了方尽一的名字。
我花了整整三个钟头才刻好,那会儿天还热,后背的衣服都被汗浸湿了。我却在黑夜里独自想象着到时候方尽一看见这些的场景,是不是会露出那两颗可爱的小虎牙,我妈出来揪着我耳朵把我拽回家的时候我还没清醒过来。
第二天一大早,我跑到方尽一家门口,拿小石头扔她家窗户。
方尽一开了窗户,揉着眼睛糯糯地问我什么事。
我甚至有点得意地说:“咱俩不是打赌了么,我输了。现在这条街上的梧桐,都是你的了。”
我马上就看见方尽一的眼睛亮了起来,她站在窗户边踮着脚兴奋地说:“你等等我!”
果然,方尽一看见每棵树上都有她的名字的时候高兴地跳了起来,她甚至激动地抱了抱我,而我很没出息地脸红了。
她仔细地检查每一棵树,直到走到最后一棵,她笑着对我说:“林志,谢谢你。”
03
她说,林志,谢谢你。
于是我就把这个扎着马尾的女生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自然而然地和方尽一上了同一所初中,我们还是一个班,还是同桌。
她的双马尾变成了清爽的单马尾,高高地束在头上,走路的时候一晃一晃的,每次从我身前走过去的时候把我也弄得心痒痒。
她成绩很好,长得又很漂亮,于是我总是能看见有人往她桌子里扔情书,往课本书包里塞。
方尽一说,林志,你要不要吃巧克力?
方尽一说,林志,你要不要吃曲奇?
方尽一说,林志,你知道徐志摩是谁吗?
……
每一次我都扭头瞪着她,说出个你字后又欲言又止。
她总是作为班级代表做旗下讲话,她站在高高的主席台上,我那颗心突然变得很低很低,我开始觉得,我是不是,配不上她了。
方尽一说,林志,我妈让我去省里上高中。
我说,噢,反正你成绩好。
方尽一说,你得和我一起上。
我说,为啥?
方尽一说,你可是为我打下一条梧桐街的梧桐树的人,我不能抛弃你。
于是,初三那年,方尽一拼命地给我补习,给我找资料给我笔记,划重点解难题。
当然,方尽一也有过不去的坎。体育中考的800米,她打死也跑不及格。
每天都被老师罚着比别人多跑几个量,每天红扑扑的脸蛋上都挂着汗珠。
我看不下去了,说,方尽一,以后放学了我陪你跑,咱俩顺着梧桐街跑。
方尽一猛地点头,冲我嘿嘿地笑。
于是,每天晚上,街上人少了以后,我和方尽一的身影都会出现在梧桐街上。方尽一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我在一旁给她计时,冲她喊:“方尽一,你得对得起你的梧桐树啊。”
黑夜白昼颠着倒倒着颠,五月很快就来了。
方尽一呼哧呼哧地迈着腿跑过终点线的时候,老师说:“第二名,3分30秒!”
我在终点等她,她没喝水就冲我笑,“嘿嘿,成功了。”
我点点头,示意她先喝水。
后来我也没辜负她的好意,如愿考上了省重高。
我们俩,要离开梧桐镇了。
04
离开前,方尽一说要去看看那些梧桐上面还有她的名字。
她走到每一棵树前,观察着他们在岁月洗礼下的变化。有些字迹已经模糊不清,有些却仍清晰可辨。
黄昏照在她的脸上,我能看见她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
她认真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回梧桐镇吗?”
我摇了摇头,不明所以。
“我爸和我妈在我十岁的时候离婚了,我妈就带着我回了梧桐镇。我知道我妈一个人把我拉扯大不容易,所以我一直努力地读书,努力地考省重点。在这里遇见你真的很开心啊,你说这里的梧桐都属于我的时候,真的很开心啊。真的谢谢你啊,林志。”
她说,谢谢你,林志。
于是,这个在黄昏下念念叨叨的女孩和当初看见梧桐树喜出望外的女孩对上了号。
五年了,梧桐长了五年了,风吹日晒,她的名字一直没有消失。就像在我心里一样,抹不掉。
我们的高中,枯燥无比。
我和方尽一不在一个班,所以我的成绩自然而然地处于班级末尾,上课也不大认真,天天教科书下兜着一本课外书。
我那会儿爱看金庸,江湖、恩怨、情仇。
我一向觉得自己成为不了理工男,因为我的文科成绩特别好,尤其是语文。
每次语文考试,老师总会拿我的作文当范文,我也自认为这是我看多了小说的好处。也没曾想,这会成为我以后的一大出路。
高考那年,我借着语文全省最高分被一所大学破格录取。却没想到撞上了千年难遇的作弊事件,结果那一年所有高校的破格录取全部作废。
我把这件事和方尽一说的时候,她放下了手里的鸡腿,看着我说,林志,要不你复读吧,考去我那个学校。
于是为了这一句话,我又拼命学了一年。
没人知道我高四这年过得有多么不好,我甚至没有告诉方尽一。因为她谈恋爱了。
男朋友长得很帅,她把他们的合照发给我看过。
我在屏幕这头说,尽一,我想好了,我不去你那所学校了,我要去南京。
方尽一说,哦,那好吧。你可一定要好起来。
我真的考去了南京,和方尽一的城市隔着几千里。
到南京的第一天,我看着这座陌生的城市,想起了我的高四,想起了梧桐镇,想起了方尽一。我没出息地哭了。
我拖着行李走进一家馄饨店,眼泪砸吧砸吧地掉进碗里。
我的嘴里喃喃地念着她的名字,方尽一,方尽一。
05
大学的时候我迷上了摩托,迷上了骑行。
我开始攒钱。大三那年,我拿着所有积蓄,买了一辆摩托。
毕业那年,我围着海南岛画出了一条弧线。
后来我又围着滇池绕啊绕,每一次骑行的时候,我都很想很想梧桐镇,很想很想方尽一。
想到我猛地一下撞到护栏上,全世界都黑了。失去意识之前,我脑子里全是方尽一。我这才知道,我真的爱死了这姑娘。
好在我没死,我妈说我昏迷了十天半个月,就怕我醒来以后脑子不灵光失忆。
我说,我没死成,是不是我太爱方尽一了,感动了上帝?
我问了朋友才知道,在我昏迷的那段时间,方尽一和那个男人订婚了。
醒来以后,没有人告诉我这件事。他们都怕我接受不了,会加重我的负担。
06
天已经完全黑了,温泉桥上人来人往。
我灭了烟,掸了掸这千斤重的回忆。
我又走了一遍梧桐街,抚摸着上面的字,方尽一,方尽一。
方尽一,梧桐街要拆了,再没有人知道当年我为你刻下的字了。
等我走完这一条街,后背全湿了。我妈从杂货店出来,抹抹眼泪说,林子,快回家吧,别走了,你的腿受不住的。
我看了看脚下的假肢,说,妈,最后一次了,让我再看最后一次吧。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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