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儿六个月的时候,刚刚会坐,音乐一响她的身体就会左右摇摆,前后摇摆,有时甚至因为掌握不了平衡而东倒西歪。
她学会走路之后,就一直在舞蹈的道路上狂奔,只要儿歌一响,她就做出各种舞蹈动作,时而转圈跳跃,时而摸耳朵摸头,时而双手举过头顶,有时候像个翩翩起舞的小天鹅,有时候又像个童话王国中的公主。一岁半的时候,已经会自创许多舞蹈动作,可爱极了。

她像极了我小的时候,虽然3岁前的记忆已经模糊,可我记得我五六岁的时候,我就特别爱玩,丢沙包,跳房子,跳皮筋,各种玩的游戏无不精通。
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自编舞蹈,自编小品了,记得我自创的《采蘑菇的小姑娘》舞蹈,经常带着院里的小朋友一起跳,当时《还珠格格》甚为流行,里面的所有歌曲我都十分喜欢,我都给它配上了舞蹈。大人下班的时候,他们经常会在大院门口的宽敞路面上,看到一个小姑娘带领着一帮小朋友练习舞蹈,有时感谢天,感谢地,有时又策马奔腾,活的轰轰烈烈,有时又有一个姑娘,她有一点任性她又有一点嚣张,那个小姑娘就是我。
后来,我还自编了五六个小品,我的小品有场景,有歌曲,每到过年的时候,我就巡回演出,我的《小小猴真淘气》常常逗的大人哈哈大笑,我的《世界杯》让大人跟着一起沸腾,大家在我的小品中欢欢喜喜的过新年。
小时候,物资匮乏,哪会像现在的小孩一样,报各种培训班,学舞蹈,学钢琴,那时候的喜欢就是真正的热爱,从骨子里散发出的对文艺的热爱。
我自学了吹笛子,在夏日的午后,洗了头的闲隙,我会把一到五年级的音乐课本拿出来,一首又一首的吹,甚至吹到大人下午下班。有的时候,我就练习写字,钢笔字毛笔字,都是学校发的课本,没有老师的指导,一切只靠自己的摸索。那时候,我觉得当个书法家也是不错的。家里的墙上都是我抄的李白的诗,我最喜欢的两个诗人是李白和苏轼,喜欢李白的潇洒,苏轼的豪放。
总觉得,命中注定我是为艺术而生的。但是,现在我却走上了与艺术不沾边的工作。

有人说:“一曰生存,二曰发展”。小时候,我的家庭还勉强停留在果腹层面,所以,解决生存需要成为首要目标,那些艺术追求似乎都变成了矫情。所以我从事了与艺术无关的工作。
但我从来没有忘记艺术,工作的间隙我会听首音乐,周末的时候写点书法,画点中国画,我会与女儿读诗画画,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把艺术爱好穿插在生活的每个细节中。

枯燥的生活中总归需要点诗情画意。成为一个有趣的人,一个热爱生活的人,随时发现生活的美,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掌握的一门生活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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