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在刚刚,就在那一刻,我只想把自己给活活掐死,可又没舍得。唉!真是气个半死加个小晕,我把手机和钥匙全锁在了屋内。
真特么犯浑!这可意味着我要一直等到孩子晚上放学近十点钟回来,我才方可进入房内。
就这么随手一带,屋内的一切都与我无关,就在这刹那间,我成功的使自己变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女。
朋友离得远,邻居都上班,一个人走在飘着雨的陌生城市,真的无比孤单。
落叶打在脸上,秋冷一阵阵袭来,此时,我不知该往哪里去,只觉得这样的天气是最适合窝在沙发里,读着心爱的书或写着属于自己的故事,是最最最美好的事了。
可现实是,我徘徊在小区外的门口旁,如哨兵在站岗,跺着脚使劲想,到底去哪里又可坐着写着还可不饿着。
突然摸了摸口袋,谢天谢地!里面还有一点仅够买饭的晚餐钱,老天开眼,不至于我没个落脚的地点。
嘿!我还可以像模像样走进小餐馆,我还可借来一支笔和几张废旧的纸笺,记下这最狼狈的大半天,告诉自己,以后哪怕去对门邻居家站一小会,也要把钥匙挂在脖中间。
我开始反思,为何这段时间心不在焉。仔细想想,噢,对了,是更文让我走火入魔且迷了心间。
难怪老公说我,你怎么老是不把我话听完;女儿说我,你怎么老是沉默不言;儿子说我,你怎么老是对着屋顶翻白眼。
呵呵,若是你们不说,我都忘记前几天,偷偷倒掉的那盘见不得人的土豆丝——纯黑经典款。当时,只是想滴那么几滴醋,结果错把老抽王当成盘中餐。我也不知怎么就不由自主想去酝酿与思索我每天更文的篇章。
我会为每天可以写出一点文字而心情舒展,会为哪怕一点点的进步而欢歌雀跃舞上一段,也会为绞尽脑汁也写不出来的文章而抓狂。
总之,不管这样的体会是快乐也好,痛苦也罢,我已渐渐把它变成了习惯,并且还要把它变成像吃饭睡觉那样的习惯。
写到这,也想明白了,原来这一个人在外流浪的下午,也还是不错滴。
网友评论
PS
我把钥匙放了把在邻居那里。家里的钥匙插在锁里,出门就带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