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法界”者,标明法界唯一真实,无二无三也。以其“为物不贰”,故能“生物不测”。虽然大化流行,象有万殊,要皆“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毕竟寂灭。”
物质不灭,早为深度物理学所否定;“创世纪”只是古老的神话;“泛神论”和“神我论”,无非计执而已。唯独“业力”,虽非真实,且不可灭,或人、或物普遍皆然。故法界所显示出的,只是无量、无边、转化不已的“业力”。古人所谓“三不朽”,也只是“所作业不亡”的浅义与价值观点。在这“一真法界”,语真,一物也无;顺俗,则唯有业力。此固不仅局限于人类,在器世间的一切存在,都由业力所造成;一切静止,都只是业力转化过程中的中间现象。
业,有共业、别业之分,净业、染业之别。其力亦有大、小、强、弱之殊。故苦乐交替,六道升沉,终无宁息,唯证法身,乃能澈了也。至谓“天作孽犹可违”者,盖因“天命靡常”,故人定或可得胜。“自作孽不可活”者,虽然“诸法无我”,既有作者,便有受者。
诸种哲学、科学等等,总名“世俗谛”,唯此业力不灭,圆通真、俗二谛。
——摘自耕云先生《观潮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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