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不相随

作者: 麦筱柒 | 来源:发表于2016-11-22 11:27 被阅读0次

    故事从一双白球鞋开始,那年我们正高三。学校选择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开一年一度的运动大会,远处的操场上传来了此起彼伏嘈杂的加油声,学校的大喇叭里不停广播着让人激动的励志加油语,而王子成此时却在教室里奋笔疾书。

    王子成酷爱看言情小说,各种风格的都看,大本的上课看,小册子蹲坑看,当然最喜欢的是在班主任老刘的数学课上看。王子成被老刘收走的此类书籍快把老刘的办公桌给铺满了,老刘终于忍无可忍,于是,老刘想到了一条奸计。

    某日,在老刘数学课上看言情小说不能自拔的王子成被老刘逮了个正着,老刘二话不说,拿了一打儿白纸往王子成面前一丢:“你既然这么喜欢看,来,把这本书抄一遍,一周内抄完送给我。”天知道那么厚的一本书,要没日没夜的抄到什么时候。

    所以,当大家都在操场上蹦蹦跳跳,尽情玩耍的时候,王子成在教室里抄书抄到手抽筋。但王子成一声不吭,倒是坐在他旁边的我抱怨不断。

    我说:“老刘真坏,这点子就他想得出来,这得抄到什么时候?”

    王子成停了停手中的笔,随手往身上一抹,擦掉了手心的汗,说:“我就一字不落的抄给老刘看,我气死他,喜欢的片段我就抄两遍。”

    这足矣说明,王子成是多么的痴迷。

    “王子成,你在干吗?”邹玉一瘸一拐的走进了教室。

    邹玉,王子成从高一暗恋到高三的女子,身材娇小,常年坐在讲台旁边。王子成经常伸直了脖子,努力的想看看最前面的邹玉在做什么,奈何,最后一排跟第一排的距离还是有的,所以这三年王子成的脖子起码长了两公分。

    王子成红着脸,支支吾吾的说:“我、我在抄写点东西。”接着把头埋到了课桌上的那一摞高高的课本下。

    我在旁边嘚瑟的用笔直戳王子成,不停的给王子成使眼色:此刻正是天时地利人和,现在不搭讪,你想等到什么时候?

    王子成在我坚持不懈的鼓动之下,来了句:“你怎么了?走路怪怪的?”

    “今天跑200米接力赛,有点激动,跑完崴了个脚,不过还好,我们拿了个第二名。”邹玉趴在窗户上,眼望操场。

    我打趣道:“你这么娇小的人儿,还去参加运动会干嘛?要是跑伤了,某人得多心疼。”

    “李运,你瞎说什么呢?这是为班级争光,集体荣誉,你懂不懂。”邹玉一本正经,然后邹玉又说:“王子成,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再说,你们两个大男生怎么躲在教室里,不参加比赛也不知道去给班里参加比赛的同学加油打气啊。”邹玉一脸嫌弃。

    王子成脸憋的通红,没说话。其实,王子成是想去操场上看邹玉200米接力的,只是刚走到楼梯口被老刘撞见了,老刘一脸小人得志的表情,道:“你还有空去操场凑热闹?我跟你讲,你要是不按时交给我,我把你全家叫到办公室。”然后,王子成就怂回教室了。

    那天邹玉穿了一双白球鞋,后来,王子成跟我说:穿小白鞋走路一瘸一拐的邹玉,真可爱。

    但那时候同龄的女生似乎总比同龄的男生要成熟很多,最起码,我们班的女生整天说我们男生“幼稚、可笑”,把我们男生完全置于“女尊男卑”的境地。就像喜欢看言情小说的王子成,在邹玉眼里就是幼稚。其实,邹玉不懂,言情小说承载的是王子成无处安放的荷尔蒙。

    “王子成,你作业做完没?要交作业了。”邹玉是小组长,每天负责收作业。

    “没,没,你借份作业我抄抄。”王子成结结巴巴。

    “你能不要整天看这些没营养的小说么?浪费时间,浪费生命。诺,赶紧抄作业。”邹玉又一脸嫌弃。

    王子成喜欢看言情小说这在我们班是出了名的,这点比我们班女生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我们班喜欢看言情小说的女生经常要问王子成借书看,这样看的话,王子成的女生缘其实不差,但王子成就是喜欢对他嗤之以鼻的邹玉。

    “最初灰姑娘还没有回忆,不懂小王子有多美丽”,此类小说看多了的王子成,把邹玉预设成了“灰姑娘”,而自己堂而皇之的成了“小王子”,这是多么不要面孔的假设。就王子成那一米八的大呆个儿,加上方便面吃多了的泡面脸,如果两天不刮胡子,完全就是个大叔啊。

    而人家邹玉,那是一副小家碧玉惹人怜的小乖乖,学习好,思想好,积极上进,集体荣誉感强,怎么看都甩王子成几条街,有这样的“灰姑娘”么?

    有时,邹玉来收作业,我们几个坐在后排的男生就开始起哄,“喂喂喂,王子成,邹玉来啦,快交作业,快交作业,吼吼吼。”每每王子成都会抡起书来砸我们,而邹玉则指着我们:“你们有病吧,幼稚。”

    不知道学霸们的高三是怎么度过的,反正作为学渣的我们,高三在吵吵闹闹,打打玩玩中就结束了。

    高考结束后,一群人翁在教室里填志愿,王子成托着下巴,看着坐在前排的邹玉发呆,然后凑过来问我:“李运,你说,邹玉会填哪儿?”

    “喂,邹玉,邹玉,王子成问你想去哪里上学?”我二话不说就站起来瞎吼。

    王子成一把拉住我,身子都快钻到桌子底下去了,我大笑。我们男生都知道,王子成喜欢邹玉,当然班级里不只有王子成喜欢邹玉,但作为哥儿们的我就是要让邹玉清楚的知道,王子成喜欢邹玉。

    邹玉红着脸,转过头来:“李运,你瞎嚷什么,讨厌。”那时女生都还很娇羞。

    后来,王子成和邹玉去了两个不同的城市,可以说,从此两人天南海北。邹玉考得不错,去了首都。王子成就不说了,考成那样,勉强上了南方某一所三流大学。

    大学的生活悠闲无助,整天不知道该干嘛,特别是像王子成这样的,于是,王子成一天到晚想着找邹玉聊天,当然邹玉看到也会回复,两人就这样不咸不淡的聊了整个大一。

    大二的时候,王子成开始跑到首都去找邹玉,其实也没别的,就是去看一下,再请人家吃个饭。邹玉一开始是拒绝的,毕竟距离太远,得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但王子成乐意,而且乐此不疲,常常是到了邹玉的学校,才给邹玉打电话。

    整个大二,王子成跑了四五趟首都,每次就是一起吃个饭,然后他再吭哧吭哧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回来。

    大三的时候,王子成跟我说,他要向邹玉表白了,问我怎么开场?

    我说:“直接就问,邹玉,你做我女朋友可以吗?”

    其实我打心底觉得,此二人没戏,不是一路人。王子成得过且过,人家邹玉可是有理想有目标的女青年。

    王子成说:“不行,太直白。”

    然后我表示爱莫能助。

    后来王子成和邹玉好上了,我问:“怎么表白的?”

    王子成说:“邹玉送我去火车站,我啥也没说,直接强吻了。”

    我听后默默的没有说话,论撩妹,我只服王子成。

    王子成跟邹玉一直谈到大学毕业,期间两人感情很好,王子成说,贴在笔记本上的那些车票,是他们爱情的见证,狗粮洒了一地。

    ​就王子成追到邹玉这事儿,在我们几个高中同学眼中,王子成简直算是逆袭成功,是屌丝也有春天的励志故事,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这两人竟然会在一起,但我们隐约觉得他俩不会长久。

    一转眼大学毕业了,我本以为他俩要准备结婚生子了。结果他俩确实都见家长了,但之后,镜花水月终于没有能够去相依。

    王子成的爸妈倒是对邹玉很满意,他们觉得扶不起的阿斗竟然能找到这么优秀的女朋友,也算是情商不低。但邹玉的爸妈就不是很待见王子成,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女儿很优秀,应该跟更优秀的人在一起,而王子成显然不是那个更优秀的人。

    当然,邹玉跟王子成也挣扎过,努力过。但最终,邹玉留在了首都,最后嫁给了一个当地人。王子成在自己成长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结婚生子。

    “最后每个人都有个结局。”这是王子成走的时候留给我的一句话。王子成还留了一句:“李亚,人都是自私的,最终你最爱的还是自己。”

    这两句话竟然让我莫名其妙的思考了很久。王子成跟邹玉爱过吗?他们爱过,但不够爱,他们的爱情没能抵挡住现实的洪流。

    王子成不想去首都,那个人多地少,那个永远没法预设未来在哪里的地方。王子成想在他成长的那个小县城安心的过过小日子,老婆孩子热炕头有什么不好?但邹玉不一样,考出了小县城,终于来到了大都市,邹玉不甘心就这么回去,外面的世界才值得好好看看。

    感情的世界,没有对错之分,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只是尘埃落定之后,一切都还是归于了平静,再无瓜葛的两个人,天南海北的过着自己的日子。

    在天鹅湖中边走边寻觅,直到伊甸园长出第一颗菩提,我们才学会孤寂。从此天涯一方,各自安好。

    只是踏跛了白球鞋之后,你的小王子跑到哪里,蝴蝶的玫瑰可能依然留在,几亿年前的寒武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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