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参加了教会礼拜,看到某些人让我感到十分厌烦,为什么这些人让我厌烦呢?是因为我们彼此对待事情的看法达不到一致。到底谁的看法和认为是正确的呢?我想只有上帝知道谁是对的,上帝知道谁心里的苦痛,上帝让我们经历的一切事情都公平的,因为他本就是公平的上帝。
我厌烦别人表明了我对那个人的爱已经达到了极限,但是那个人可能并不知道我的爱已经到了极限,那个人可能以为我还是像以前的那样的爱呢。
今天在脑海里又回想了关于“勤奋”的话题,就是到底什么才是“勤奋”。我个人认为一个人起来的早并不代表勤奋;一个人做的事情多或者不停的做有意义的事情应该是勤奋;但是你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并不一定会得到人的认可,人可能认为你做事情很容易,人可能会比较欣赏那些做事情少却表现的很累的人,因为他们觉得那些做事情少做事情不好但是累的人牺牲比较大,人们也会忘记你的勤奋和努力,人们会忘记你曾经的好。
对于勤奋的定义我觉得应该自己去衡量,就是我到底做了多少有意义的事情,我到底做了多少帮助别人的事情,而别人说你不勤奋或者是懒惰,请你不要在乎,因为你不是要表现给别人看,而是要为上帝行善。
不论别人待你怎样,你都要知道上帝是公平公义的上帝,因为上帝有一天必然会施行审判。别人恶待你,其实也是上帝公义的对待你,因为上帝没有不义,我们不会比上帝公义;如果你受了冤屈,上帝有一天会为你申冤,但是申冤的时候是我们无法知道的。
但是你不要希望那些恶待你的人得到惩罚,因为我们也不会比那些恶待我们的人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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