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曾狗,涛古,排骨,阿星五个人坐在网吧的一个角落里,打CF。现在是晚上十点十分,我们开好了通宵卡,打算在这里鏖战整晚。
通宵杀火线的主意是曾狗在上晚自习的时候提出来的。
曾狗是一个狂热的好战分子,最喜欢干的事情是打架,其次是看别人打架,只要一听说哪里有人在打架,他必定要赶去观战,并且在观战时浑身颤抖,脸色潮红。有时候,他还会头脑发热,扑上去打人,认识的不认识的都狂揍一通。
曾狗的后台很硬,他哥哥是我们学校的流氓头子,著名的亡命之徒,有了这一层关系在,挨打的人大多敢怒不敢言,敢言的都被打得不能言语了。
可惜打架终究并不是天天都有,我们学校虽然是个县级中学,但也好歹是个省重点,在这里,学习才是主旋律,学校对于曾狗这样的不稳定因素采取了一定的高压政策,他们也不能太放肆。因此,在没有架可以打,没有打架可以看的日子里,曾狗只能在CF里打打杀杀,释放荷尔蒙,聊以度日。
曾狗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我的头正支在胳膊上,昏昏欲睡,一本高中数学必修1放在我的桌子上,书被翻开到第一章“集合的概念”。
现在已经是高一下学期了,我却还在看必修一的第一章,想必你已经猜到我是怎样一个学渣了。这本书被我拿出来看了很多次,但只有第一章有翻开的痕迹,后面都是崭新的,因为我每次都从第一页看起,看几页后便觉得头昏脑胀,然后把书塞进抽屉里。
假定一个集合A,所有数学白痴兼懒癌患者都属于集合A,那么,我大概一辈子都会在集合A里,永世不得翻身。
尽管如此,因为看的多了,我对“集合”这一理论有了深刻的理解。
我发现集合其实讲的是“万物皆有共性”的道理。不管是什么东西,都必定可以被纳入一种集合里,即使两个看上去差的十万八千里的东西,你也能一定能找到一个集合把它们都装进去。比如,在你和女神之间,就有无数集合可以把你们俩一起装进去,意味着你们身上有无数共性,想想真是兴奋。
曾狗的提议打断了我对集合的思考。去网吧通宵杀火线的想法让我很激动,我心想,既然我已经是个数学白痴,那么学习对我来说就是狗屁,花心思在学习上,还不如拿来打游戏。
《死亡诗社》里,“captian”一直在重复的一句话就是“seize the day”,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去他妈的学习,我想。我要珍惜时间,把有限的时间投入无限的游戏中去。seize the day嘛,及时行乐。
我决定晚上去网吧通宵。
除我之外,曾狗的提议还得到了涛古卵、排骨、阿星三人的响应。他们和我一样,经常被班主任拿来做反面教材,是不学无术的典型代表,是这个“优化班”里的害群之马。每周一是我们的受难日,在这一天的班会课上,我们都免不了要被班主任无情讨伐。
我们五人约好晚上十点在“异度空间”网吧碰头,这家网吧刚开不久,机器很新,老板据说是外地人,颇重视服务,招的收银员都是漂亮的小姐姐,我们都很爱去那里。
异度空间里烟雾缭绕,空气中弥漫着汗味、脚臭味以及泡面味。在那时候,乐城还没有所谓的网咖,网吧一律都脏乱差,到了晚上十点,不管你去哪一家网吧,看到的都会是这么一幅景象。
网吧里女性很少,除了收银员以外,只有几个衣服穿的花哨、头发染成五彩缤纷的女孩,在玩“劲舞团”,或者和人视频聊天,这种女孩有一个时期特别多,现在则随“非主流”文化一起消失了。鉴于网吧里的乱象,只有最放肆,最大胆的女孩,才敢来这里通宵上网。
会这个点来上网的,绝大部分都是和我们一样的“三差学生”,学习差,道德差,思想差。另一部分则是已经从学校里毕业了的小流氓。
对于一个流氓来说,毕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离开了学校,就失去了欺负低年级学生,从他们身上敲诈勒索的机会,你会因此少了很多收入来源。除此之外,爸妈不会再给你生活费,零花钱也没了,这个阶段的流氓,跟乞丐也差不多,一穷二白,走在路上也会被路人像躲什么秽物一样躲着你。在学校交的那一帮朋友,读书的读书,打工的打工,都走光了,剩下自己孑然一身,十分寂寞。他们只能泡在网吧里,借此打发时间,上网的钱还得靠打劫路上小学生得来。
他们是流氓中的屌丝,为其他流氓所不齿。
这种小流氓非常危险,他们脾气暴躁,内分泌失调,会因为任何小事而暴跳如雷,即使你只是不小心瞥了他们一眼,他们也可能会以“你他妈竟然敢不拿正眼看我”为理由,把你一顿暴揍。
对于这种人,就算是我们之中最嚣张的曾狗也不想招惹,他们都是神经病,可能干出任何事,对于这种人,最好避而远之。我们五个人特地挑了一个角落里的位置,处在这些小流氓的视线之外,避免和他们发生交集。
我们五个人开好卡,各自选了一个位置坐下,我的位置在涛古卵和曾狗之间。电脑刚开完机,涛古卵就迫不及待地打开浏览器,在搜索栏里熟练地输入“快播 太平洋下载”这几个字,把快播这一看片利器下到桌面上。在此之后,涛古卵又打开了一个色情网站,贪婪地浏览网站上一个又一个电影的海报,左手不停地摩挲着下巴,眼睛里露出欣赏的神色,右手则不断地点击“下载”按钮。
这是涛古卵每次上通宵必做的第一件事,我们来网吧通宵是主要目的是玩游戏,他的主要目的则是看毛片。他能连着看五六个小时的片子而不觉得累,也不觉得恶心,我不行,看二十分钟就反胃了,所以我很佩服涛古卵,他的精神简直像钢铁一样坚硬。
涛古卵看片子不单单是为了生理上的快感,他简直把这当成事业来研究,他收集各个女优的名字和代表作品,如数家珍。
但涛古卵毕竟是个男人,难免会有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从而干起一件罪恶的事。从前他没有手机,没有研究的工具。上高中后,他妈给他买了一个手机,于是涛古卵每天都要进行“研究”。“研究”得越深入,他的身体就越虚弱,刚开学时他还是个红润的胖子,现在瘦了一大圈,每天脸色都跟纸一样苍白,眼睛根本睁不开,一上课就打哈欠。
涛古卵是一个很擅长自省的人,时常为自己做下的事情感到罪恶。他是我的同桌,有时上课之前,我坐在位置上看小说,他走进来,坐下,然后看着我,一脸羞愧地说“刚刚在出租屋里我去上厕所,到了卫生间,我没忍住,又干了那事。我真是太罪恶、太堕落了,我真想把手机扔了,把自己的手给砍掉。你批评我吧,狠狠地批评我,把我骂醒!”
我压根不想理他,只当作没听到。对于这个傻逼,我向来无话可说。
这次涛古卵出了点状况,下了几部电影后,他的电脑突然卡死了,涛古卵的脸变得和屏幕一样蓝幽幽的。涛古卵叫来了网管,网管看到桌面上的快播,二话没说,一个耳光打到涛古卵的脸上。
“操你妈,下这种东西到电脑上,电脑能不中毒吗?你们这些学生每天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东西,是狗屎吗?待会我还过来,要是让我再看到你下这玩意,你就给我滚出去!”。
网管的语气非常凶恶。要知道,在乐城的网吧里,网管不仅负责修理电脑,还负责修理人,后者才是他们的主业。
电脑修好以后,涛古卵没有再用快播下电影了,善于反省的涛古卵被网管的那一记耳光给打醒了,认识到了自己思想的丑恶,他打开了CF,加入了我们的战斗。就在我们激战正酣之时,一个女孩从我们身后走过,她在我们身边的空机位逡巡了一圈后,决定坐到阿星旁边,那里一面靠墙,头顶有一盏很亮的灯,给人一种安全感。
除了阿星以外,我、排骨、涛古卵还有曾狗全都注意到了她。
她实在太漂亮了,头顶的灯光打在她身上,就好像舞台上的追光灯打在了演员身上一样,让她熠熠生辉,光彩夺人。
我们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
她简直和电影明星一样漂亮,曾狗说。
有点像高圆圆,但是比高圆圆还好看,排骨在旁边补充自己的意见。
涛古卵没有说话,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女孩,一串晶莹的口水如丝线般挂在他的嘴角,在擅长幻想的涛古卵的脑子里,那女孩没有坐在椅子上,而是直接坐到了他的腿上。
我们都羡慕死了阿星,恨不得坐在她旁边的是我们。阿星却毫无反应,他压根就没注意这个女孩。
阿星向来不近女色,就像被阉过一样,对异性没有丝毫兴趣。大部分时间里,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要么在睡觉,要么在本子上沙沙地写着什么东西。阿星从不和别人发生冲突,无论你怎么拿他开玩笑,他都不会生气。阿星十分大度,大度得近乎懦弱。
但这只是不打游戏时的阿星。
一旦开始打游戏,阿星就会变成另外一副样子,犹如杀神附体,十分狂暴。平时不爱说话的他一进游戏便开始不断飙脏话,赢了要操敌人的妈,输了要操队友的妈。打游戏时,他最常说的三句话是
“操,兄弟们一起上,干死他们!”
“操你妈,你们怎么不上?”
“操他妈的,我怎么死了?”
输了游戏,阿星还会像抽风一样摔键盘,踢桌子。有时候动静大到把网管招来,然后他被一顿臭骂。尽管如此,但阿星依然无法控制自己。
阿星在游戏里最爱用的枪就是号称“疯狗”的M60。
这种枪一个弹夹就有100发子弹,可以一边走一边扫射,十分适合阿星疯狗一般的打法。阿星常常端着这把枪从基地出发,一路扫射,遇见敌人便发了疯一样把弹夹里的子弹倾泻而出,一枪未中,然后被敌人打死。
这不能怪阿星的枪法不好,玩过的人都知道,M60后坐力太大,根本无法瞄准,瞄着地上开枪,子弹能打到天上去。玩这把枪最好闭上眼睛,因为那样命中率反而还高一些。
此刻阿星正端着他酷爱的M60,在地图里疯狂扫射。我们四个人盯着坐他身边的那个女孩,心思根本不在游戏上。
阿星一个人寡不敌众,被打成了筛子。他的脸涨成猪肝色,一连串的“操你妈”像M60的子弹一样从他嘴里喷薄而出,我们有种强烈的感觉,阿星又要抽风了。
为了防止阿星神经病发作把那女孩吓跑,我们几个很有默契地把视线从女孩的身上收回,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玩游戏。
在接下来的一局游戏中,我们枪法都变得奇准无比,甚至隔着箱子也能爆头打死人。扔手榴弹好似打台球,各种角度刁钻的反弹后,手榴弹总能直接滚到敌人脚下。而且服从命令听指挥,一切按阿星的指导来。我们打出了一波又一波的默契配合,杀敌无数,我觉得我们都可以去打职业赛了。
阿星红光满面,神情激动,嘴里小声而连续地冒着脏话,他就这样,在游戏里,不管是高兴还是难过,他都用脏话来表达。他以为这局游戏能如此简单是因为自己指导有方,殊不知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身边的那个女孩。
管他呢,没人在意阿星这个傻逼是怎么想的,只要他不要发神经就行了。
一局游戏结束,我们四个都提议要休息一下,其实是为了再认真打量一下那个女孩。阿星去了卫生间,位子空了出来,没有了阿星的遮挡,那个女孩完全暴露在了我们的视线之中。
她看起来和我们差不多大,穿了一条白色的碎花吊带裙,露出清晰而玲珑的锁骨。如瀑的黑色长发搭在肩上,侧脸细腻温润,睫毛修长,十分清纯。
这么清纯的女孩怎么会大晚上来网吧通宵呢,我设想了很多可能,但是没有一个可以说服自己。
我们都沉溺于她的美貌,几乎看呆了。
正在这时,网吧门外忽然警笛大作。正当我们搞不清发生了什么情况时,七八名警察犹如神兵天降,踢开了网吧的大门,冲了进来。有两个警察进来以后直接站在门口把守,防止有人逃跑。
一个领导模样的警察拿着一个大喇叭,大声地说,“这是我们县公安局组织的‘净化黑网吧,失足学生重回校园’专项活动,所有人把身份证都掏出来,没有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没有满十八岁的,统统带走!”。
几个警察分头行动,各负责网吧的一片区域,一个机位一个机位地排查过去,让上网的人掏出身份证,有人趁乱躲到电脑下面,结果还是被揪了出来。
我们几个都没有身份证,一个警察走到我们面前,我们只好乖乖认栽,阿星刚从卫生间出来,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也跟着我们一起,被押出了网吧。
我被塞进了一辆“子弹头”里,人太多了,我和曾狗阿星他们分散了。
我被安排挤在后备箱的位置。与我命运相同的还有五个人,我不认识他们,但此刻我们挤作一团,彼此距离不到一厘米,我的脸差点贴在另一个人的屁股上。有一个硬梆梆的东西顶在我的背上,让十分难受,我猜是有人在车上硬了,在这种情况下也能起生理反应,真是神人,就算是色中饿鬼涛古卵也只能甘拜下风。
透过车窗,我看见有几个女孩也被带了出来,里面就有刚才我们一直注意的那个女孩。她们坐在前面,受到特别优待,不用和我们挤在一起。
警笛依然在嚣张地嚎叫,车很快发动,径直朝公安局的方向开去。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坐警车。
车里很黑,我的眼睛近乎失灵,但也因此放大了我的嗅觉。我能闻到四周人身上的汗味、烟味、泡面味,嘴里吐出的水汽和口臭,还有精液的味道——我猜有人刚刚在网吧打了飞机。这些味道在狭窄的空间里混合,发酵,闻久了以后让人觉得目眩神迷,像在进行一场午夜飞行。
没开一会就到了公安局,车子停了下来,在几个警察的引导下,我被带到了一个小房间里。进去一看,一个二十来平的小房间里挤进了五六十号人,曾狗、涛古卵他们都在里面,大家排成一条S形的长队,一盏日光灯挂在房间顶上,惨白的灯光照在众人脸上,苍白如鬼。
大家都不怎么说话,气氛很惨淡。
然后就是一个接着一个地拍照,抽血,按手印。除此之外,我们每个人都在一份保证书上签了字,承诺要好好学习,不再去黑网吧上网,并留下了自己的班级,以及班主任的名字。
我耍了一个小聪明,留了小学班主任的名字。
轮到排骨抽血时,他神态惊恐,嘴唇发白。好像不是要抽他的血,而是要把他枪毙了一样。
“我是早产儿,我妈说了,我早生了一个月,不能抽血,求求你们,别抽我的血!”排骨哭着喊。
人如其名,排骨身材十分削瘦,脱掉上衣以后肋骨根根毕现,怪不得,原来是个早产儿。
其实那抽血只是用一根针在手指头上扎一下,挤出一滴血装在一根滴管里留样而已,根本不算什么。但是排骨却已经被吓得崩溃了,他大叫着“别抽我的血”,两手奋力扒着门沿,几乎瘫倒在地上。
尽管如此,他仍未躲过那一针,还是贡献了一滴珍贵的早产儿之血。
一阵折腾后,我们走出公安局时,已经接近凌晨一点。我们是最后出来的,跟我们一起被抓的人几乎早走光了。
时值初夏,白天的气温虽然很高,但晚上的温度却陡然下降,除我之外,其他几个都穿着短袖短裤,我通宵经验丰富,深知通宵过后身体的温度感知会失调,走出网吧时会觉得很冷,所以披了一件薄外套。
尽管如此,凌晨的空气饱含水汽,凝成细细的小水珠,这些水珠像一个一个的精灵,附在我们身上,飞快吸走我们身上的热量。
曾狗不停地跺脚,企图发热来驱赶寒意,涛古卵和阿星挨在一起相互取暖,排骨抽过血后几乎变成了植物人,站都站不稳,我扶着他,感到他的身体像石头一样僵硬。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讨论着今晚在公安局留下的档案会不会对以后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今晚的经历太魔幻了,在冷空气的作用下,我们头皮发紧,大脑一片空白。我们猜想自己是不是掉进了一个逼真的梦里,身体还安稳地躺在床上。
正在这时,我们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公安局门口走出来,是之前的那个女孩。她一个人,身边没有同伴,孤零零的站在公安局的门口,似乎在思索要去哪。
她穿的很单薄,正在不停地搓手,哈气,身体瑟瑟发抖,看上去愣生生的,让人心疼。
凌晨一点,乐城的街上空无一人,路灯发出橘黄色的灯光,把水泥路面染成黄黑相间的颜色。路两旁的楼房一片漆黑,没有一扇窗户亮着灯,四周万籁俱静,没有一点声音,一切都显得空旷无比。
这是我从没有见过的乐城,它让我陌生,我感觉到生活的魔幻。这时,我突然觉得平时约束、羁绊着我的东西统统消失了,我的心底涌起一阵悸动,我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疯狂的事情。
“我们过去跟她搭讪,看看能不能派个人送她回家,怎么样?”我提议。
曾狗觉得这个建议很不错。涛古卵也跃跃欲试,反正今天已经这么倒霉了,说不定就是为了这一刻的艳遇,他如此说道,两眼发光。
阿星照例是没什么兴趣的,我们让他送排骨回家,阿星答应了。
于是,我,曾狗,涛古卵一起走到那女孩面前。
我对她说“没别的意思,我们就想认识认识你。我叫小伟,他是曾狗,那个贼眉鼠眼的是涛古卵。你别怕,我们不是流氓,我们是二中高一三班的学生,有名有姓,你可以去查。”
“我叫易小静”她一边把手放在嘴边哈气,一边对我说。
“现在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回家太危险,不如我们送你回家吧?”我问。
“真的吗,那太好了!”她笑了起来。
没想到她这么爽快就同意了,我们都感到很震惊。
“我有自行车,就停在极速网吧旁边,我可以先过去取车,然后载你回家”涛古卵说,“你家在哪?”。
“我家在湾村”她答到。
天呐,竟然是湾村,是那个与县城隔着一座山,却归属于县城的湾村。
要去湾村,得先到县城的边缘,过了县城最北边的东门桥后,沿一条破旧的水泥路,贴着山脚蜿蜒前行十几里才行。白天骑摩托车只用半小时就能到,但是现在是晚上,而且没有摩托,只有自行车。
起码要顶着寒冷和夜色,骑两个小时才行。
一听到女孩家在湾村,曾狗马上没了要送她的兴致。能送这么漂亮的女孩回家固然很诱人,但是要为此在深夜骑上数个小时的自行车,那太傻逼了。
傻逼才送她回家,要送你们俩送。曾狗说完便扭头就走。
我倒是很想送她回家,可我没有车,自行车是涛古卵的,我必须等涛古卵作出决定。
涛古卵眉头紧皱,犹豫不决,似乎在思考这件事的可能性。最后涛古卵一咬牙,说我送你回去。
我感到很失落,但又无可奈何。我曾经想过买一辆自行车,后来觉得走路上学可以锻炼身体,于是就没有落实这个想法。我为自己的愚蠢想法感到后悔。
涛古卵一路小跑,去极速网吧把自行车骑了过来。
是一辆崭新的山地车,后面装了一个坐垫,车很漂亮,难怪网吧离涛古卵住的地方那么近,他还要特地骑车来。
女孩坐到车的后座上,涛古卵朝我挥挥手,蹬了一下踏板,自行车带起一阵微风,离我远去了。
不仅如此,它还带走了那个女孩。
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一个人慢慢地在路上走着,万籁俱静,头顶是深沉的黑色,我感到很失落,好像遗失了什么东西。
我的家住在县城边上,就在东门桥附近。走到一半,我看见涛古卵正朝我迎面骑来。
“你怎么回来了,那女孩呢?”我问涛古卵。
“我骑到东门桥就骑不动了,然后就让她下车,看看能不能拦到路过的汽车,送她回家。”涛古卵说,“今天实在太倒霉了”。
“你就是个傻逼,这个点那条路上能拦到狗屁的汽车。”我说。
“你把车给我,我来载她回家。”
涛古卵犹豫了一下,把车给了我,别把我的车弄坏了,他嘀咕了一句。
我懒得理他,立刻跳上自行车,飞快地朝东门桥骑去。
到了东门桥,我看到了她。她站在桥墩上,不停地跺脚,看起来很冷。
我一个急停,拉出一个利落的曲线,把车停在她的身边。她的脸上很平静,似乎并没有感觉自己被抛弃。看到我之后,也没有表现出很惊讶。
“刚才那个傻逼你可以把他忘记了,从现在开始,我送你去湾村。”我说。
“但是有一个条件,你必须让我睡在你家里,这么冷的天气我可不能骑到湾村又骑回来,我没那么傻。”
“没问题,我家有一整栋楼房!”她兴奋地说。
她坐上车,手轻轻环在我的腰上。从来没有女孩和我这么亲密接触过,我觉得很温暖。
她让我想起自己曾经认识过的一个女孩。那个女孩也很漂亮,并且,很大胆,初一的时候就离家出走,在网吧里吸烟,过夜。我们是补习班的同桌,我很喜欢她,喜欢她黑色的眼睛,喜欢她身上的忧伤。但初一时的我,更接近一个小孩,她则早慧早熟,像个小大人。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至始至终,我没有告诉她,我喜欢她。
我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披在她的身上。我知道接下来的路程中,我会很热,她会很冷。
那么,让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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