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

作者: 江昭和 | 来源:发表于2018-02-07 17:16 被阅读338次

    一整个冬季,戴同一条围巾,用同一个牌子的洗发水,在同一层楼的地方幻觉对面楼里徘徊着人影,每晚上床之前将日历翻到第二天的那一页,缩在被子里看同一个作家的科幻小说,渴望拥有一只黑漆漆如夜色如煤炭的猫,胜过渴望拥有一个暖融融如烛火如焦糖玛奇朵般的爱人。

    丁朦发觉自己的脸色,越来越苍白,眼神,越来越淡漠,仿佛只有一半灵魂,还踟蹰在世间游荡。

    至于剩下的那一半,是怎样丢的,又丢在了哪个年代的哪个季节的哪座城市的哪条街上的哪扇窗户的哪个男人的一呼一吸之间,早已不复记忆。

    你知道,许多东西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不见,就像覆盖苍茫大地的雪,来时轰轰烈烈,去时隐晦无言。

    整座城市雪花霏霏的那个夜晚,丁朦梦见自己独自一人,走在北方某座曲折深沉的四合院之间,盲目地兜兜转转,仿佛在痴痴寻觅某个人。

    直到嘴唇发干,眼睛流血,丁朦都没有遇到那个人。

    直到被凌晨四五点钟晦涩的天光,以及絮絮缠绵的雨雪声响唤醒的时候,丁朦都没能够找到那个人,只是全身腰酸背痛,心底失魂落魄,就仿佛跨越千山,走过万水,爱过一春,辗转又是一秋。

    丁朦却再也无法睡着,只好披一身厚厚的衣裳,在黯淡的天色里,走到卫生间,神色苍茫地蹲下来,一件一件一丝不苟地洗着衣裳,像一个被生活榨得干瘪憔悴的老妇人。

    洗衣机就在她身边,她不是忘记,而是不愿去想起。

    今年的冬天,她二十三岁,想起来自己都觉得悚然一惊。

    在某个日升月落,飞鸟与还的时空里,她总错觉自己已经走过了人世间的万丈红尘,不必再抛掷心情和某个人我我卿卿。

    别人总说,看着你的眼睛,让人觉得沧桑,想要即刻疲倦睡去。

    *

    深夜十点钟的地铁站,丁朦醉得眼神飘忽,脚步虚浮,却依然倚着墙壁勉强走着。

    她不是酒徒,这一晚却酩酊大醉,因为她知道自己将要告别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

    她不是没有朋友,却一意孤行地独自走上夜黑风高回家的路,想起来不是不后怕,但那一刻她有着不可违逆的倔强。

    她记得最后一班地铁上,人影寥寥,一个穿着棕色西装的中年男人聚精会神地凝视着她,并且尾随她下车,在电梯上故意与她并排站着。

    她朝着他做出呕吐的样子,男人下意识地下踏一步,丁朦借着微醺迷离的眼神,给了他一个鄙夷厌恶的笑容。

    直到躺在房间的床上,丁朦整个人仿佛一条酸软颓唐的蛇,从内心里轻吁一口气。 幸亏她早已如此习惯,一个人走这条寂寞无声的路,所以哪怕酩酊大醉,也能够借着方向感平安归家。

    人是多么强悍的动物,无论什么都会艰难适应,尝试着慢慢习惯。 草履虫到游鱼,海洋到陆地,高山到峡谷。推杯换盏的热闹到曲终人散的冷清。

    凌晨一点的时候,她勉强站起身来,走到卫生间里大口大口吐着酸水。

    就在那一刻,她还痴心妄想着,如果一个人的辛苦,思念以及回忆,能够像这黏腻刺鼻的酸性液体,一团一团排出体外,该是一件多么痛快干脆的事情。

    那么她会忘记自己曾经爱过,并且一次次学着分离。

    回到房间,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丁朦坐在卫生间的板凳上,不知不觉地睡着。

    意识混沌之间,听见手机来信的声音,但是她无暇顾及,像是整个人,沉进深沉阴暗的深海里。

    那一刻,她不记得任何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在她的脑海里放冷枪或者心里滴柠檬汁。

    那一刻,她纯净得可以背叛全世界,轻盈得可以马上死去。

    *

    丁朦眼睁睁看着罗泉从桥上跳进冰冷的湖里,激起大滩水花,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她仍然知道那个人,就仿佛清楚自己背上的胎记。

    “我不会忘记你,你朝我走过来的那天,银杏叶落了满地。”

    她曾经疯狂爱过他,他总会穿着最整洁潇洒的衣服,说着最温柔动人的话,眼里流露着最自信从容的光芒。

    但不知道从哪一天起,那双眼睛忽然杳无音信。

    今天她终于找到他,而他正在寻死。

    丁朦惊慌失措地拨120,对着路过的人言语破碎地描述着发生在她眼前的灾难,旁人当她是一个疯子。

    从湖的这一边到那一头,少说也有八百米的距离,正常人的肉眼怎么可能分辨得那么清楚,何况,远水救不了近火。

    但是丁朦斩钉截铁地认定,那个人就是罗泉,从头到脚,他的红色帽子,他的黑色毛衣,他的鞋子上有她画的一颗眼睛。

    “我会默默关注着你,无论你走到天涯海角,哪一个地方。”

    这是彼时彼刻她的心情,如今零零星星化作灰烬。

    她看到他万念俱灰,看到他像飞蛾扑火一样奋不顾身投入死亡的怀抱,她甚至看见他跳桥之前在地上写了一行字。

    直到街灯一盏一盏亮起,直到水面变得漆黑而宁静,直到丁朦身上感到刻骨的寒意,她知道一切回天乏术。

    人世间再也没有一个男人像他,每一次亲吻的时候会用厚实宽阔的手掌将她的脸温柔托起。

    再也没有一个男人,会默默记得她喜欢的每一样事物,在下雨的日子里,无论如何都会等在她公司的楼下,陪她风风雨雨一起归家。

    再也没有一个男人,会在她发高烧的时候,背着她哼哧哼哧任劳任怨地爬下三十五层楼。

    她看着救护车来了又去,遮天蔽日的鸣笛声音却仿佛阴森的咒语,始终盘旋在她的头顶。

    丁朦没有走到湖的那一头去,从始至终,她知道他终究会死掉的,这不是她能够左右的事情。

    她一步一步地走向回家的路,仿佛一座苟延残喘的花瓶,浑身都是缝隙,浑身都沁出水来,绝望而清醒。

    *

    第二天的晨报上有这样一则新闻:

    “六旬独居老人因家中遭窃负气之下于昨日五时四十八分跳湖自尽。”

    丁朦没有看到这一则消息,她也没能收到罗泉从拉斯维加斯发过来的圣诞祝福短讯,还有那双画着眼睛的运动鞋。

    有些人,你觉得他死了,他就是死了,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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