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欧阳崇一书》
崇一来书云:“师云:‘德性之良知,非由于闻见。若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则是专求之见闻之末,而已落在第二义。’窃意良知虽不由见闻而有,然学者之知未常不因见闻而发;滞于见闻固非,而见闻亦良知之用也。今曰‘落在第二义’,恐为专以见闻为学者而言。若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似亦知行合一之功矣。如何?”
良知不由见闻而有,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滞于见闻,而亦不离于见闻。孔子云:“吾有知乎哉?无知也。”良知之外,别无知矣。故“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教人第一义。今云“专求之见闻之末”,则是失却头脑,而已落在第二义矣。近时同志中,盖已莫不知有“致良知”之说,然其功夫尚多鹘[gǔ]突者,正是欠此一问。大抵学问功夫只要主意头脑是当,若主意头脑专以“致良知”为事,则凡多闻多见,莫非“致良知”之功。盖日用之间,见闻酬酢,虽千头万绪,莫非良知之发用流行,除却见闻酬酢,亦无良知可致矣,故只是一事。若曰“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则语意之间未免为二。此与“专求之见闻之末者”虽稍不同,其为未得“精一”之旨,则一而已。“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zhì]之”,既云“择”,又云“识[zhì]”,其良知亦未尝不行于其间,但其用意乃专在多闻多见上去择、识[zhì],则已失却头脑矣。崇一于此等处见得当已分晓,今日之问,正为发明此学,于同志中极有益。但语意未莹,则毫厘千里,亦不容不精察之也。
来书云:“师云:‘《系》言“何思何虑”,是言所思所虑只是天理,更无别思别虑耳,非谓无思无虑也。心之本体即是天理,有何可思虑得!学者用功,虽千思万虑,只是要复他本体,不是以私意去安排思索出来。若安排思索,便是自私用智矣。学者之敝,大率非沉空守寂,则安排思索。’德辛壬之岁着前一病,近又着后一病。但思索亦是良知发用,其与私意安排者何所取别?恐认贼作子,惑而不知也。”
“思曰睿,睿作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思其可少乎?沉空守寂与安排思索,正是自私用智,其为丧失良知一也。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发用。若是良知发用之思,则所思莫非天理矣。良知发用之思,自然明白简易,良知亦自能知得。若是私意安排之思,自是纷纭劳扰,良知亦自会分别得。盖思之是非邪正,良知无有不自知者。所以认贼作子,正为致知之学不明,不知在良知上体认之耳。
来书又云:“师云:‘为学终身只是一事,不论有事无事,只是这一件。若说宁不了事,不可不加培养,却是分为两事也。’窃意觉精力衰弱,不足以终事者,良知也。宁不了事,且加休养,致知也。如何却为两事?若事变之来,有事势不容不了,而精力虽衰,稍鼓无亦能支持,则持志以帅气可矣。然言动终无气力,毕事则困惫已甚,不几于暴其气已乎?此其轻重缓急,良知固未尝不知,然或迫于事势,安能顾精力?或困于精力,安能顾事势?如之何则可?”
“宁不了事,不可不加培养”之意,且与初学如此说,亦不为无益。但作两事看了,便有病痛。在孟子言“必有事焉”,则君子之学终身只是“集义”一事。义者,宜也,心得其宜之谓义。能致良知,则心得其宜矣,故“集义”亦只是致良知。君子之酬酢万变,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当生则生,当死则死,斟酌谓停,无非是致其良知,以求自慊而已。故“君子素其位而行”“思不出其位”,凡谋其力之所不及,而强其知之所不能者,皆不得为致良知;而凡“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动心忍性以增益其所不能”者,皆所以致其良知也。若云“宁不了事,不可不加培养”者,亦是先有功利之心,计较成败利钝而爱憎取舍于其间,是以将“了事”自作一事,而“培养”又别作一事,此便有是内非外之意,便是自私用智,便是“义外”,便有“不得于心,勿求于气”之病,便不是致良知以求自慊之功矣。所云“鼓舞支持,毕事困惫已甚”,又云“迫于事势,困于精力”,皆是把作两事做了,所以有此。凡学问之功,一则诚,二则伪。凡此皆是致良知之意欠诚一真切之故。《大学》言:“诚其意者,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曾见有恶恶臭,好好色,而须鼓舞支持者乎?曾见毕事则困惫已甚者乎?曾有迫于事势,困于精力者乎?此可以知其受病之所从来矣。
来书又有云:“人情机诈百出,御之以不疑,往往为所欺,觉则自入于逆、臆。夫逆诈,即诈也,臆不信,即非信也,为人欺,又非觉也。不逆不臆而常先觉,其惟良知莹彻乎?然而出入毫忽之间,背觉合诈者多矣。”
“不逆不臆而先觉”,此孔子因当时人专以逆诈、臆不信为心,而自陷于诈与不信,又有不逆不臆者,然不知致良知之功,而往往又为人所欺诈,故有是言。非教人以是存心,而专欲先觉人之诈与不信也。以是存心,即是后世猜忌险薄者之事,而只此一念,已不可与入尧舜之道矣。不逆不臆而为人所欺者,尚亦不失为善,但不如能致其良知,而自然先觉者之尤为贤耳。崇一谓“其惟良知莹彻”者,盖已得其旨矣。然亦颖悟所及,恐未实际也。盖良知之在人心,亘[gèn]万古、塞宇宙而无不同。“不虑而知”“恒易以知险”“不学而能”“恒简以知阻”“先天而天不违”“天且不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夫谓“背觉合诈”者,是虽不逆人,而或未能无自欺也;虽不臆人,而或未能果自信也。是或常有先觉之心,而未能常自觉也。常有求先觉之心,即已流于逆、臆,而足以自蔽其良知矣。此“背觉合诈”之所以未免也。
君子学以为己,未尝虞人之欺己也,恒不自欺其良知而已;未尝虞人之不信己也,恒自信其良知而已;未尝求先觉人之诈与不信也,恒务自觉其良知而已。是故不欺则良知无所伪而诚,诚则明矣;自信则良知无所惑而明,明则诚矣。明诚相生,是故良知常觉、常照。常觉、常照则如明镜之悬,而物之来者自不能遁其妍媸[chī]矣。何者?不欺而诚,则无所容其欺,苟有欺焉而觉矣;自信而明,则无所容其不信,苟不信焉而觉矣。是谓“易以知险,简以知阻”,子思所谓“至诚如神,可以前知”者也,然子思谓“如神”,谓“可以前知”,犹二而言之,是盖推言思诚者之功效,是犹为不能先觉者说也。若就至诚而言,则至诚之妙用,即谓之“神”,不必言“如神”。至诚则“无知而无不知”,不必言“可以前知”矣。
译文
《答欧阳崇一书》
崇一在来信中写道:“老师您说:‘德性的良知并不来自于多见多闻,如果说“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那是专门在见闻的细枝末节上去寻求了,那就离却了根本,落在第二义了。’我私以为,良知不因见闻而有,然而,学者的良知,未尝不是因为见闻受到启发。拘泥于见闻固然不对,但见闻也属于良知的发用。您说‘落在第二义”,这恐怕是针对那种专门在见闻用功的人来说的吧?如果为了致良知而在见闻上寻求,这似乎也是知行合一的功夫吧。对吗?”
良知并不来自于见闻,但见闻莫不是良知的发用,因此,良知不局限于见闻,但也没有离开见闻。孔子说:“吾有知乎哉?无知也。”可见,除了良知,更没有别的知。所以,致良知是做学问的根本处,是圣人教导人的第一要义。现在所说“专求之见闻之末”,这种做法就失去了学问根本,已经落在第二义了。近来,志同道合的朋友之中没有不知道“致良知”学说的,但他们做学问的功夫仍有许多糊涂之处,正是因为缺少你这样的追问。大体来说,学问功夫只要抓住根本,如果专门把致良知当成学问的根本,那么,多闻、多见都无不是致良知的功夫。在平常生活中,各种见闻酬酢,虽然是千头万绪,但都是良知的发用。脱离了日常生活的见闻酬酢(zuo),也就无处可致良知了,如此,见闻酬酢也是致良知。如果像你所说,“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语意之中不免已将良知与见闻分成两件事了。这种做法,虽然与“专求之见闻之末者”稍有不同,但是从未得到“惟精惟一”的宗旨这一点上,问题是一样的。“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既然说到了“择”和“识”,说明也有良知在中起作用。但是其用意只是专门在多闻、多见上选择、认识,那么就已经失去学问根本了。崇一你在这一点的认识上应当非常清晰,今天的这一问,正好用来阐明致良知的学说,这对于志同道合的朋友来说,会有极大的帮助,不过,你的说法还不够透彻,这样难免会出现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谬误,所以也不能详细体察。
来信写道:“老师您说:‘《系辞》中所讲的“何思何虑”,是指所思所虑的只是天理,此外更无别的思虑,而不是说无思无虑。心的本体即天理,还有什么可思虑的?学者用功之时,虽然有千思万虑,目的也只是要恢复自己心的本体,并不是以私意去安排思索。如果是安排思索,那就叫自私用智。为学之人的问题,大多数不是沉空守寂,就是去安排思索,”我发现,自己在辛已年到壬午年(注:1521年一1522年)期间,犯了前一种毛病,最近又犯了后一种毛病。但是我又想,思索也是良知的作用,它与私意安排有什么区别呢?我担心自己认贼作子,还迷迷糊糊,犹不自知。”
“思曰睿,睿作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可见,怎么能少得了思考呢?而沉空守寂与安排思索,正是自私用智,同样丧失了良知。良知是天理的昭明灵觉之所在,因此良知就是天理,思是良知的发用。如果思出于良知,那么,所思的内容也无非是天理。来自于良知的思,自然会简易明白,良知也自然能认清。如果是私意安排的思,这样的思考,自然会复杂劳扰,同样,良知也自然能够分辨。所以思本身,是对是错,是正是邪,良知没有不知道的。之所以会出现认贼作子的情况,正是由于不明白致知之学,不懂得从良知上去体察认知。
来信又写道:“老师您说:‘为学终身只有一事。不管有事无事,也只是这一件。如果说,宁可先不了事,也不可不对心之本体加以培养,那么还是把它们当成两件事了。’我以为,能够发现自己精力衰弱,不足以把事情做完的,那就是良知;宁可先不了事,暂且休养心之本体,那就是致知。这怎么会是两件事呢?如果事情变化,形势所迫,不能不处理,那么,即便精力衰弱,但稍加振作也能坚持下来,此时,只要通过持守意志来统率精力就可以了。但是,做事的时候,言语、行动终究还是力量不足,尤其是事毕之后,就疲意不堪了,这不就和‘暴气’(注:放任或滥用其气)差不多了吗?当然,这其中的轻重缓急,良知自然也是知道,然而,有时为形势所迫,哪里还能顾忌精力?有时又受困于精力不足,哪里有能力去顾忌事势?究竟该怎么做才好呢?”
“宁可先不了事,也不可不对心之本体加以培养”这句话姑且对初学者讲一讲,也不是没有价值。然而,这样是把“了事”和“培养”当作两件事情来看了,就产生了问题。孟子说:“必有事焉”,君子做学问,一辈子就是做“集义”这么一件事。“义”就是“宜”,心能回归它本应的状态就是义。能够致良知,那么心就能回归它本应的状态。所以,“集义”也就是致良知。君子应对种种事情变化,能够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当生则生,当死则死,斟酌安排,无非是在致其良知,以求自慌而已。因此,“君子素其位而行”,“思不出其位”,凡是谋求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勉强做自己才智不能胜任的事,都不是致良知;而凡是“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动心忍性以增益其所不能”的,都是为了致其良知,如果“宁可先不了事,也不可不对心之本体加以培养”,这也是因为先有了求功利的心,就会计较事情的成功与失败、顺利与困难,然后其中就会有因爱憎而有取舍,因此,把“了事”当成一件事,把“培养”当成另一件事,这种看重内在、否定外在的想法,就是自私用智,便是“义外”,便犯了“不得于心、勿求于气”的毛病,这就不是致其良知以求自赚的功夫了。你所说的“振作坚持,事毕之后疲意不堪”,还有“为形势所迫,受困于精力不足”,都是把“培养”和“了事”当成了两件事,所以会出现这种结果。做学问的功夫,一则诚,二则伪。之所以会有以上这些问题,都是由于致良知的心还欠诚一真切。《大学》中讲,“诚其意者,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慌”。有谁见过厌恶臭味、喜爱美色时,还要先让自己振作起来,才能坚持下去的吗?还会有事情结束之后疲意不堪的吗?还会有为形势所迫,受困于精力不足的吗?由此可知病根何在了。
来信又写道:“人情机巧狡诈,变化多端,如果面对它不存疑心,往往就受它的欺骗;要是先去觉知,自己就会陷入事先猜度别人会欺诈我的“逆诈’和臆想别人对我不诚信的‘臆不信’中。“逆诈’本身就是欺诈,‘臆不信’本身就是不诚信,而自己被别人欺骗了,又说明自己缺乏觉知。如果想要做到不逆诈、不臆不信,而又能常常先知先觉,是不是只有良知到了莹彻的程度才可以?但是,不逆诈、不臆不信与常能先觉之间的微妙平衡很难把握,人们经常‘背觉合诈”。
“不逆不臆而先觉”,这是因为孔子针对当时的人专门以‘逆诈’和‘臆不信’的心思去对人,结果反而使自己陷于欺诈和不诚信的情况而言。虽也有人能做到“不逆不憶”但是缺乏致良知的功夫,往往又会受人欺骗。孔子这么讲,并不是教导人要去存颗先知先觉的心,一心想去先发现别人的欺诈和不诚信。如果在这方面用心,正属于后世无端猜忌、阴险刻薄的小人所为。但凡有这样的念头,就已经与圣人之道无缘了。那种不逆诈、不臆不信却又被人欺骗的人,还算是保留了善良的品质,但毕竟不如下功夫致得自己的良知,能够自然而然先觉先知的要好。崇一你说“只有良知到了莹彻的程度才可以做到”,说明你已经明白孔子这番话的主旨了。但是,或许这也仅仅是你一时的聪颖妙悟,恐怕还不是从你的实际功夫上体认出来的。良知就在人的心中,通达万古,充塞宇宙,没有不同,即所谓“不虑而知”“恒易以知险”“不学而能”“恒简以知阻”“先天而天不违”“天且不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而关于“背觉合诈”,虽没有主动猜疑别人欺诈,但他也许没有做到不自欺,最然没有主动臆想别人不诚信,但他也许未必真的自信。他们或许常有先知先觉的心,却做不到常常自觉。常有求先知先觉的心,就已陷入了逆诈和臆不信之中,足以蒙蔽他自己的良知了。那么,“背觉合诈”也就在所难免了。
君子学习是为了修养自己,从不担忧别人会欺骗自己,只是永远不欺骗自己的良知而已,从不担忧别人对自己不诚信,只是永远真诚相信自己的良知而已;从不求先知先觉别人的欺骗和不诚信,只是永远致力于觉知自己的良知而已。所以,不欺骗自己,良知就能无所伪而诚,诚则明;能自信良知,良知就能无所感而明,明则诚。明与诚相生共进,因此良知就能常觉、常照。常觉、常照就像高悬的明镜,任何东西在它面前无法隐藏其美丑。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不自欺就能诚,也就不容别人欺骗,一旦有欺骗就能觉知;自信良知就能明,也就不会容别人不诚信,一旦有不诚信就能觉知。就是所谓的“易以知险,简以知阻”,也是子思所讲的“至诚如神,可以前知”。但是,子思说了“如神”,又说“可以前知”,是将“至诚”与“神”、“至诚”与“前知”都分开来看待了,他这是说至诚的功效,仍然不能充分表达先觉的状态,如果就至诚而言,至诚的妙用即是“神”,而不必说“如神”;至诚是无知而无不知的,也就不必说“可以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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